第565章 調節閥

  第565章 調節閥

  上林苑的大小是個謎。

  出了長安,北是渭水渭橋,以及渭水對岸的渭北;

  

  東是灞水灞橋,以及周邊被稱為『灞上』的區域;

  南是社稷壇;

  而西——自西出了長安,放眼望去方圓百十里,便幾乎都屬於上林苑的範圍。

  漢上林苑,興建於原秦皇家苑林故址。

  只不過,不同於絕大多數偏遊玩、奢靡性質的皇家林苑——漢家創建上林苑最開始的初衷,卻並非為了供皇室享樂。

  ——後世人無有不知:秦之亡,或因法律嚴苛,或因官吏暴虐;

  但在漢室國祚初立的太祖高皇帝年間,一直到數百年後,秦的滅亡,都被天下人一致歸類為:殘民過甚。

  如何殘民?

  北方長城,中原直道,西南夷五尺道;

  嶺南移民,東海尋仙,驪山秦始皇陵。

  自然,還有後世人聞名遐邇的史詩級形象工程,將『大興土木』四字具象化的秦阿房宮。

  為了標榜漢家與『暴秦』的不同,同時也是為了避免漢家,重蹈秦大興土木、殘民疲民,沉迷奢靡享樂的覆轍,太祖高皇帝曾在長樂、未央兩宮建成時,斥責時任相國蕭何。

  高皇帝說:國家尚且艱難,相國為什麼要做這種效仿暴秦,要面子不要里子的事,如此大興土木興建宮室?

  蕭相國答:非壯麗無以重威。

  考慮到蕭相國所言有理,且畢竟是供天子居住的皇宮,太祖高皇帝最終,算是捏著鼻子認下了宏偉的長樂、未央兩宮。

  但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可以以『非壯麗無以重威』來做出解釋的工程,卻都被太祖高皇帝明確否決。

  其中最具代表性,同時也是最為重要的,便是上林苑。

  彼時,對於朝堂內外——尤其是宗親劉氏『新建皇家林苑』的強烈請求,太祖高皇帝的態度異常堅定。

  不能重蹈暴秦覆轍!

  於是,本該新選一處,新圍一片土地的漢皇家林苑,便在太祖高皇帝勤儉質樸的原則標準下,變成了在故秦林苑遺址縫縫補補,以作為權宜之計的現上林苑。

  既然是在故秦林苑遺址上『改造』得來,那原有的林苑規模,自然是基本完全維持了下來。

  只是在具體的用途上,太祖高皇帝堅定地認為:上林苑,不可以作為只供天子享樂、遊玩的『玩具』而存在。


  如果是這樣,那上林苑就不該存在!

  就這樣,華夏歷史上第一個國家宏觀調控機器,便在漢太祖高皇帝劉邦一意孤行的堅持下,宣告問世。

  ——在太祖高皇帝年間,上林苑,真的就只是一個名字。

  將原有的秦皇家林苑完完整整保留下來,拆除一些政治影響不太好的享樂設施,再改個『上林苑』的名字,就完事兒、齊活了。

  至於用途——在太祖高皇帝年間,主要是將上林苑的無主農田,化作屬於漢天子的皇家官田,並將其用於安置開國功臣中,那些有點武勛,但武勛也沒大到可以一飛沖天的傷殘將士。

  再後來,慢慢的,上林苑便成了漢家,在土地兼併等階級矛盾調節中的調節閥。

  每當關中地區——尤其是泛長安地區出現破產自耕農,上林苑便可以將其吸納為皇家佃農,通過租種皇家官田,來獲得一個東山再起的機會。

  可千萬不要小瞧這看似不起眼的舉動!

  在封建時代,土地兼併,是每一個王朝都無法避免,且最終必然亡於此的頑疾、舊弊!

  任何可以遏制土地兼併的策略,都足以在封建時代被稱之為『安國』之策,是能給封建王朝續命的東西!

  至於緩解,甚至化解土地兼併所引發的社會階級矛盾,更是華夏數千年封建歷史上,始終不曾真正得到解決的老大難。

  每一個封建王朝,都會因為土地兼併,而走上窮者愈窮、富者愈富,社會資源分配極其不均,最終導致窮人活不下去舉旗造反,富人置身事外,簞食壺漿以迎新朝的循環當中。

  三百年王朝周期律怎麼來的?

  ——就是因為封建時代,華夏民眾對土地兼併的容忍下限,最多不超過這三百年、二十代人。

  大致情況會是:開國時,剛結束的『改朝換代』之動亂,導致天下人口驟減,地廣人稀。

  田比人多,自然不會因為土地而產生階級矛盾。

  開國元勛雞犬升天;

  豪強富戶只要能活到開國,也同樣會迎來一次家產暴漲。

  至於民眾——哪怕是最底層的民眾,哪怕是躲到深山老林,躲避戰亂躲了幾年,只要能活著出山,也同樣能獲得足夠支撐一家生活的土地資源。

  最典型的例子,自然就是漢家開國初,太祖高皇帝劉邦授民田爵,讓天下迅速安定了下來,並恢復到農業生產生活當中。

  有如此先例,後世之君基本也都是有樣學樣,每逢新朝開國,便大都會授民田爵,以安定天下人心。

  於是,開國後的前三代人,便享受到了土地夠種,甚至種不過來、糧食夠吃,甚至還有餘錢穿衣服的好日子。


  到了第四代,四五十年過去,土地兼併的萌芽就要再度冒出來了。

  ——最開始,大概率不是貴族主動出面,去購買農戶手裡的土地;

  而是農戶因為自己約等於零的抗風險能力,因為某個意外變故而面臨破產,不得不通過變賣田產,也就是自己唯一值錢的東西,來應對變故。

  比如,父母雙親生了重病,需要尋醫抓藥;

  比如,父母雙親故去,需要籌備喪葬事宜之類。

  基數擺在那裡,總會有農戶沒過好自己的日子,不得不通過變賣田產來應對變故。

  這種時候,情況就會開始變得複雜。

  ——第一次聽到農戶賣田,貴族、富戶的反應大概會是:田?

  這世道,田比人多,糧比蟻多,誰還缺田啊?

  但很快,埋藏在靈魂、基因深處的天賦便會覺醒。

  ——對啊!

  ——大家都不缺田,那田就不值錢啊!

  ——走,瞧瞧,看能不能低價拿下來!

  於是,土地兼併開始了。

  從開始的低價收購,到後續愈發肆無忌憚的巧取豪奪,甚至掠奪。

  到了第十代人,也就是王朝中期、開國一百四五十年後,天下凡是能被掠奪的自耕農,便大都會成為貴族階級的佃農。

  而且有意思的是:這些佃農租種的,正是曾經屬於自己的農田。

  他們原本可以耕種自己的田,只需要從收穫中拿出一部分,用於繳納稅賦。

  除了繳納官方的稅賦,他們原本不需要將自己的勞動果實,再分給任何人。

  但現在,還是那一片田畝,還是他們在耕種;

  只是收穫的作物,卻要平白被分走一部分,甚至一大部分不說,連田畝也不屬於他們了。

  ——他們也會遇到地主不耐煩的一句:能種種,不能種就滾!

  ——你不種,有的是人種!

  在這一階段,也就是十代人、開國一百四五十年的階段,會有過半的自耕農變成佃農,亦或是半佃、半自耕農。

  至於餘下一半,要麼是實力夠強,外加運氣夠好,故而得以保全家業,仍舊作為『自耕農』而存在;

  要麼,就是和貴族同流合污,成了新的地主階級。

  如此過個四五代人,到王朝末年,自耕農就會成為少有的稀罕物,甚至就連佃農,都會是大多數人都羨慕的身份。


  因為到了這個時候,會有許多農戶,在地主階級的無情剝削,以及無底線壓榨下,不得不賣兒賣女,委身為奴。

  這時,社會矛盾就會變得異常尖銳。

  ——世道上,只存在剝削的地主,以及被剝削的佃農、奴僕,二者之間,幾乎不存在作為『緩衝地帶』的自耕農。

  沒有了緩衝,雙方的矛盾愈發尖銳。

  地主嫌佃農沒油水,刮不出來什麼了;

  佃農則嫌日子不夠好,地主老爺越來越黑心了。

  慢慢的,佃農們之間,就會開始出現『狗皇帝』『賊老天』等詞彙。

  當這憤怒的火焰堆積到一定程度,並在合適的契機點燃,一場農民起義就會順勢爆發。

  這個腐朽到根上,讓自耕農沒有半點活路、容身之所的破敗王朝,最終會被天下農戶的憤怒所擊碎。

  而後新朝建立,又一個新的輪迴開始……

  所以說,三百年王朝周期律,並非是封建王朝定了個三百年的鬧鐘,鬧鐘一響就要『奉天亡國』了;

  而是三百年、二十代人的時間,便是古華夏封建時代的地主階級,將農民剝削、壓迫到臨界點的大概用時。

  這個時間會有出入——或許會短几十年,亦或是長几十年;

  但基本都會在三百年、二十代人這個基準上,前後便宜幾十年、三四代人。

  至於小冰河時期這種『天譴局』,那確實是倒霉。

  明白了這些,再來看漢太祖劉邦在位期間,為漢家留下了幾項百年大計,就不難發現:作為底層走出來的農民皇帝,漢太祖劉邦,是準確認識到了這個問題的。

  ——劉邦知道,一個王朝的興衰,最核心的影響因素,就是土地兼併為主,階級壓迫為輔的階級矛盾!

  於是,劉邦兩手抓、兩條腿走路;

  一邊是陵邑之制,壓制地方豪強勢力,將『地主』階級死死摁住,不給地主階級壓迫農民,甚至是『成為地主』的機會;

  另外一方面,對於農民幾近於無的抗風險能力,劉邦便以上林苑這個調節閥,來竭盡所能、力所能及的,為底層農戶兜底。

  如果沒有上林苑這個調節閥,哪朝哪代的自耕農破產,都只有一條路能走。

  就好比如今漢室,家家戶戶在開國時,都得農田百畝,為自耕農;

  結果隨便一場意外,就要讓這家農戶變賣過半田產,手裡只剩下四五十畝地,產出根本不夠支撐一家人的生活。

  於是,這家人就只能在現有的四、五十畝地的基礎上,額外佃租別人的幾十畝地,來作為家庭產出補充。


  而事態接下來的走向,卻不會是再來一場意外,逼迫這家農戶將剩下四五十畝地也賣出去。

  ——不需要第二場變故!

  對於自耕農而言,只要有一場變故,只要開始佃租別人的農田,那一切就都不可逆了。

  因為百畝地,就是一個農戶家庭所能耕種的跡象。

  原本,你耕種屬於自己的一百畝地,產出除稅賦外全都歸你所有,你們一大家子尚且只是餓不死、凍不死;

  現在,屬於你自己的田只有四五十畝。

  剩下的幾十畝,是你從被人手裡佃來的。

  既然是佃租,那就必然有田租。

  而這部分田租,就會是你所佃種之田的產出當中,拿出三成、四成,甚至五成。

  這個帳非常好算。

  ——你有百畝田,畝產三石,便是得糧三百石。

  去掉稅賦,還能剩二百八十多石,讓你們這一大家子勉強餓不死。

  但現在,你有五十畝田,得糧一百五十石,去掉稅賦只剩一百四十多石;

  佃租的五十畝田,雖然也得一百五十石糧食,但佃租至少要占五十石。

  ——這還得是你運氣好,碰到了有良心的主家,只要你三成租稅。

  碰到黑心點的,要你四、五成,甚至六成,你照樣只能予取予求。

  就這樣,同樣耕種百畝地,你們家的家庭年產出,就從原先的二百八十多石,驟然縮水到二百石出頭。

  等於說是同樣的勞動,你被『降薪』至少二成。

  對於後世人來說,降薪二成,或許還只是難受。

  但對於僅僅只踩在溫飽線上,再少吃一頓就可能要餓死的封建時代農民而言,這二成的減產,卻是非常致命的。

  ——原本能一天兩餐,每餐七成飽,少了這幾十石糧食,你們全家可能都要兩天吃三頓,每頓都半飽。

  但凡在遇到個洪澇蝗災,糧食減產,直接原地斷子絕孫!

  那麼,問題來了。

  同樣種百畝田,卻只能產出二百多石糧食,一家人連生存都成問題;

  怎麼辦?

  只能借。

  借親戚,借鄰居;

  但能和你做親戚、做鄰居的人,本身也不大可能是大富大貴之人,人家的日子也好不到哪去。

  最終,你還是不可避免的,要借到地主老財的頭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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