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5章 有的放矢

  第515章 有的放矢

  劉榮一直都在思考一個問題。

  如何保證地方郡縣官府,以及組成地方官府的官吏體系,能常態化維持較高的工作效率?

  劉榮得出的第一個結論是:當官吏體系出現問題時,作為掌權者的封建天子,首先應該搞清楚問題的由來,並對症下藥,而不是不管問題從何而來,便急著解決問題。

  病因不明,治療便必然是治標不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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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比某的地方,突然颳起了一陣溺嬰之風。

  尋常人的第一反應,必然是立刻發布禁令,強硬的禁止這股歪風邪氣!

  但事實卻是:風浪越大,魚越貴。

  單純的法令禁止,只會提高某件事的施行難度和成本,卻並不會從根源杜絕這種是發生。

  所以,正確的做法是:先搞清楚這股歪風邪氣,究竟源自何處。

  哪有父母不愛子?

  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父母不惜強忍悲痛,不惜放棄懷胎九月所孕育的小生命,也要遵從、跟隨這股歪風邪氣?

  是客觀條件,使人們養不起孩子?

  還是某些迷信觀念,影響了人們的判斷?

  搞清楚這源頭,然後再針對源頭做出應對——個人養不起,就官府幫忙養,迷信觀念導致,就引導正確觀念。

  解決了根源,那道關於『禁止溺嬰』的法令,或許也就無所謂頒行與否了。

  反之——不管不顧,不管前因後果,只腦門一拍頒一條法令?

  不過是讓老百姓,從原先的光明正大,改為偷偷摸摸而已,根本改變不了什麼。

  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這因法令而出現的偷偷摸摸,也必然會逐漸便會光明正大、肆無忌憚的模樣。

  ——因為病根兒還在,問題的根源還沒得到解決。

  一條源頭就髒了的水,無論你灑再多消毒劑、漂白劑進去,水都不可能清澈的起來。

  只有針對疾病由來的定製治療方才,才有可能將該疾病完全根治。

  而今漢室,自長安朝堂中樞,到地方郡縣、郡國,官吏體系的問題,可謂是多如牛毛。

  其中最嚴重、最惹人矚目的,首先是貪污腐敗問題。

  世人皆知,劉漢上百頁,朝堂自上而下,宮闈由內而外,貪污腐敗蔚然成風。

  至於原因,世人只當是太宗孝文皇帝劉恆,在近臣張武受賄被舉報時,非但沒有懲罰張武,反而還賜下五百金,美其名曰:以愧其心。


  於是,世人紛紛有樣學樣,肆無忌憚的大撈特撈,卻根本不怕東窗事發。

  ——大不了,就讓太宗皇帝,也給我五百金嘛~

  ——我保證,我會很『愧疚』的~

  然而,真實的情況,卻絕非如此簡單,也絕非如此戲劇性。

  想想就知道:僅僅只是一個貪官沒有被處罰——尤其還是天子潛邸從龍的絕對心腹!

  別說是『贈金以愧其心』了,便是外出吃野食時前後夾擊,讓目標人物首尾不能相顧,也不是多讓人感到稀奇的事。

  然後呢?

  人家皇帝老子,和自己的從龍心腹交流感情,你還真敢把自己,也當成從龍心腹不成?

  所以事實上,盛行於如今漢室的賄賂之風,其實和當年,太宗皇帝對張武『賜金以愧其心』一事,根本沒有多少關係。

  或者說,定奪頂多,也只是起到了一個催化劑的作用,將本就存在的賄賂之風給放大了、從暗處搬到明面上了。

  至於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也非常簡單。

  就像學生抄作業,是因為憑自己寫不完一樣:如今漢室的賄賂之風,最早便源自於官員俸祿不夠花,不貪污腐敗,根本就養不活妻小。

  當然,漢太祖高皇帝劉邦,不是後世朱明的朱扒皮。

  最開始,劉邦為官員制定的俸祿,其實是很夠花,甚至非常寬裕、優厚的。

  且漢室至今為止,也都仍在施行當年,由高皇帝劉邦親自定下的官員俸祿制度。

  制度沒變,原本俸祿夠花,甚至還有的剩的官吏,為何會在短短几十年後,便淪落到『不得不貪』,不貪就要活不下去的地步?

  要想搞清楚這一點,就不得不先了解一下如今漢室,對官員發放俸祿時的形式。

  太祖高皇帝制:官員俸祿,上自丞相萬石,下至無秩小吏,皆錢糧、各半,以各為俸祿。

  也就是說,無論是多大、多小的官,只要是官吏,那俸祿就應該分俸、祿二者,一半發糧食,另外一半發等價的錢。

  問題,也就出在這裡了。

  ——高皇帝年間,關中糧價可是最高達到過八千錢一石!

  即便這是峰值,正常時候的糧價,也普遍維持在每石千錢以上。

  以此糧價為準,以丞相為例。

  作為禮絕百僚,群臣避道的百官之首,丞相食祿萬石,實際俸祿為四千石。

  按照高皇帝劉邦『錢、糧各半』的俸祿發放規定,丞相每年得到的俸祿,便該是二千石糧食,以及能從市面上,買回二千石糧食的錢。


  用高皇帝年間的糧價算——如果以八千錢為準,這兩千石糧食,便該折價1600萬錢。

  即:高皇帝年間,丞相每年的俸祿,為二千石糧食,外加1600萬錢。

  1600萬錢,外加同樣價值1600萬錢的二千石糧食——丞相的年收入,已然是來到了3200萬錢之巨。

  更何況在漢家『非侯勿相』的政治潛規則下,丞相又必然是徹侯。

  既然是徹侯,那就不可能看得上丞相俸祿這仨瓜倆棗。

  ——滿共才四千石的侍奉,比起蕭相國、曹丞相動輒萬戶的食邑、每年十好幾萬石糧食的徹侯封國租稅,那完全就是九牛一毛。

  工資高達3200萬錢,丞相卻依然看不上;

  徹侯封國另外有數萬萬,乃至十數萬萬錢每年的產出,丞相自然也就沒有動力去貪了。

  何必呢?

  惹得一身騷,去貪那仨瓜倆棗的,還不如在封國多花點心思,多幾戶人家給自己繳納租稅,這仨瓜倆棗便怎都能賺得回來。

  或許有人會說了:漢家『非侯勿相』,丞相都是徹侯,壓根兒不指著俸祿過日子,完全可以由徹侯封國的租稅產出兜底。

  那麼好。

  來看看同屬朝中重臣,卻未必會有徹侯之爵的九卿一級。

  漢九卿中二千石,實際年俸2160石。

  半錢半糧,便是1080糧食,外加864萬錢(糧價石八千錢)。

  即便是取高皇帝年間,長期穩定的糧價:千錢每石;

  一位中二千石級別的當朝九卿,其年收入也高達108萬錢,外加同等價值的糧食。

  二百多萬錢,也很可以了。

  就連最底層的百石小吏,年俸祿總價值,也高達足足十萬錢——年收入就是一個中產之家的全部家產。

  如此豐厚的俸祿,自然沒有多少官員願意為了那仨瓜倆棗,就捨棄自己的名聲,搞貪污腐敗了。

  可以說,高皇帝年間,漢家由上而下、由內而外,無論官府、官方,還是百姓民眾,都窮。

  唯獨當官的,和封了國的徹侯不窮。

  ——朝中九卿好幾百萬、百石小吏也有十萬錢的高工資,想窮都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了。

  反觀現在,天子劉榮在朝。

  同樣的『丞相食祿萬石,實俸四千石』,同樣實際俸祿2160石的九卿中二千石們,其年收入,卻早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拿丞相來說:還是那兩千石糧食,外加價值兩千石糧食的錢。

  可糧價,卻已經從高皇帝年間的千錢,乃至八千錢每石,跳水跳到了今年開春,主爵都尉官糧司對外報價的:粟三十五錢一石,麥五十二錢一石。

  官員俸祿,從來都是按照粟來計價的。

  也就是說,現如今,漢家的丞相俸祿,已經來到了七萬錢,外加價值七萬錢的糧食——總共十四萬錢的水平線。

  十四萬錢!

  丞相!

  中二千石的九卿,甚至還要在這個基礎上減半,每年只有七萬多,不到八萬錢!

  百石級別,更是只有3500錢的年收入……

  3500千,在如今漢室夠幹什麼?

  ——最普通的粗抹布,價格都是11錢一尺!

  封建過節,想給老婆孩子、老母親扯兩匹布,各置辦一身新衣裳,沒個幾百上千錢,根本就下不來!

  這還是最普通、最廉價的粗抹布!

  好歹也是百石的官,而不是無秩的吏,總不能真讓妻兒老小,穿粗麻以上吧?

  但凡穿的稍微精細點,一年的收入便全砸進去了!

  再比如,逢年過節,三不五時沾點葷腥。

  去了市場一問:一隻雞百八十錢,還不能是下蛋母雞,得是已經不下蛋的老母雞。

  一頓稍微像樣點的肉食,一家人就得吃掉幾百錢。

  百石級別的官員,年收入才能讓家人吃十幾頓肉食!

  甚至於,哪怕不算其他柴米油鹽醬醋茶——就只算口糧,頓頓吃粥!

  一百石糧食,也不過是四名成年男子一年的口糧。

  官員自己,外加妻子、兒女,但凡人數超過五、六人,一年的俸祿,便是連最基本的口糧都支撐不了!

  如此低微的俸祿,如何不貪?

  不貪就要餓死、窮死了,又怎能不貪?

  就算是禮絕百僚的丞相,年收入也才不過十幾萬錢而已。

  十萬錢,又是個什麼概念?

  ——用太宗孝文皇帝的說法,十萬錢,便是一戶中產之家的全部家產。

  對農戶百姓而言,十萬錢,可以在長安附近買上三五畝田,為子孫置備下一份祖產;

  亦或者,可以在關中偏遠一些的地方購買十幾二十畝田,讓某一個兒子從此擁有立身之本。

  但對丞相來說,十萬錢真的多嗎?


  功侯二世祖們只想說:十萬錢,不過十金而已,別說買匹良駒了,連個像樣點的異族女奴都買不到!

  過去這些年,『當官的不指望俸祿過活』,也早已成為朝堂內外的共識。

  ——有徹侯封國的,就靠封國產出的租稅。

  哪怕只有千戶食邑,租稅收入每年也能有上萬石糧食。

  丞相實俸四千石,這一萬石糧食的封國租稅,便是丞相俸祿的二點五倍!

  至於丞相,在大多數情況下,更是動輒三五千戶的徹侯食邑,封國租稅往往是俸祿的十倍不止;

  作為丞相,又有誰會在乎那二千石粟米、十萬枚銅錢?

  明白此件種種,再來看如今漢室貪污、受賄蔚然成風,也就不難理解了。

  ——漢家的丞相,只有一個。

  即便是在劉榮改革公卿官吏體制之後,漢家也仍舊只有丞相、大司馬二人,食祿萬石,實俸四千石。

  那麼,那些不是丞相、不是大司馬的人怎麼辦?

  尤其是那些占據絕大多數的『百石小官』,每年拿著區區3500錢的俸祿,又該如何是好?

  只能貪。

  只能無所不用其極,上下其手,才能勉強維持生計。

  畢竟你沒法指望一名百石級別的官員,能擁有幾百戶徹侯食邑,來為自己提供源源不斷的封國租稅。

  毫不誇張的說:如今漢室所面臨的狀況,和千百年後,日月王朝洪武年間的情形,可謂是如出一轍。

  ——除非本身就家財萬貫,否則,只要做了官,就必須貪!

  ——剝皮實草也得貪!

  ——不貪就活不下去!

  類似的例子,在過去這些年,也是屢見不鮮。

  先是太宗孝文皇帝年間的廷尉張釋之,其早年,因為商籍出身而不得重用,在尚書台做了十幾年郎官,負責整理文檔,蹉跎時光。

  在得到袁盎舉薦,並為太宗皇帝重用之前,張釋之更是已經萌生出了辭官返鄉的想法。

  至於原因,張釋之給出的理由是:久宦減仲產。

  ——做官做久了,導致兄長的產業,都因為我在長安做官而縮水。

  而當時,張釋之是六百石級別的郎官。

  按照當時的糧價,張釋之一年的收入,也起碼有個四萬錢。

  而張釋之的兄長,卻是身家數百上千萬的大商人。

  可就是這麼一個大商人,因為支持弟弟張釋之在長安做官,便在短短十年的時間裡,資產大幅縮水。

  四萬錢的年收入,非但沒能讓張釋之積攢下余財,甚至還差點把哥哥的家產敗了個精光。

  如果不是得到袁盎舉薦,並為太宗皇帝眾人,最終官至廷尉、列漢九卿,只怕張釋之的家族,還真就要『一人做官,全家返貧』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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