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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8章 《新則》的第一次實踐

  第338章 《新則》的第一次實踐

  隨著時間的推移,長安朝堂也從戰爭基本勝利的歡呼雀躍中,稍稍冷靜了下來。

  ——作為漢家政權中央行政中心,長安朝堂需要做的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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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開其他的日常運轉、每年都有的例行政務,也還有許多事需要長安朝堂去著手操辦。

  甚至單就是這場雖還未正式宣告勝利,卻也已經基本板上釘釘的戰爭,都有著數不盡的事,需要長安朝堂花一到兩年的時間去忙活。

  冬十二月,馬邑、河套兩個戰場,分別向長安朝堂呈上了此戰的傷亡名單。

  馬邑戰場,由於一場漢匈雙方兵力懸殊的馬邑攻防戰,傷亡稍微多一些。

  前後不超過二十天的戰爭,讓程不識麾下的馬邑守軍,遭受了超過六千人陣亡,上萬人不同程度傷殘的巨大損失。

  當然,作為守城一方,程不識所部的損失,肯定沒有作為攻城一方的匈奴單于庭主力大。

  只是有匈奴人的『搶屍之俗』從中作梗,程不識所部雖然也對軍臣的單于庭主力,造成了不下萬人規模的殺傷,卻根本拿不出最直接的證據:首級,來證明自己的武勛斬獲。

  結合各方數據——如馬邑戰場眾將帥的大致目測、估算,以及草原消息渠道,即長安侯盧他之傳回來的大概消息,此戰,軍臣所率領的單于庭主力,在馬邑城外撿走了不下上萬具屍首。

  同時,也有不少於萬人於陣前負傷,並因為沒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而或死或殘。

  在草原,傷殘,和戰死也沒什麼兩樣。

  於是,長安朝堂經過短暫的商討之後,便開始著手準備起了陣亡將士的撫恤、傷殘將士的安置,以及馬邑方面軍上下將帥的軍功核准事宜。

  ——在早先,劉榮拿出軍功核准新則時,大傢伙還沒發現這個新制度,居然會讓長安朝堂在戰後的工作量,增加到如此駭人聽聞的程度!

  因為按照劉榮在《新則》當中的規定,陣亡將士的軍功核准,需要有至少三位同屬一什的戰友,以及往上數三級的直系上官來背書。

  舉個例子;

  你是一個大頭兵,在這場馬邑戰役中,不幸被一支流矢射落於馬邑城頭。

  你們什的八個大頭兵、兩個伍長、一個什長,除了你之外,也還有另外一個大頭兵戰死,並有一位伍長負傷。

  戰後,你所在的校尉部上報長安朝堂,說你戰死前立有武勛,需要長安朝堂核准。

  這時候,你六個倖存的同什戰友當中,要有三人為你的武勛作證、背書。


  與此同時,你負傷的伍長,你們十個人的長官什長,以及那位你很少見到的、手握五十人指揮權的屯長,都要為你和另外一個陣亡者作證:這倆人不是逃兵,也不是在戰場上失蹤,而是切切實實戰死在了馬邑城頭。

  同時,他們還要根據自己所了解到的訊息,為你二人的軍功背書。

  比如你的三個戰友說:嗯,這廝在馬邑城頭射殺了兩個匈奴人,砍死一個匈奴人,俺們都看到了;

  你們伍長符合:沒錯,射殺的那兩個匈奴人,屍體被城外的其他匈奴人搶了回去,砍死的那個則割取了首級,上交到了軍監官那裡。

  你們什長看向屯長:這事兒,我跟上官您匯報過的?

  屯長則答:沒錯,這事兒是真的,我這還有書面匯報的留底,我也向軍監官專門匯報過這件事。

  至此,你這個陣亡將士身前的武勛,才算是得到了完整的證據鏈。

  ——你的屍首,導致你死亡的武器類別,以及你受到致死創傷的部位,證明了你是陣亡馬邑的英烈;

  你的戰友們、上官們,以及那顆被軍監官記錄在案的匈奴首級,證明了你生前的武勛不假。

  然後,才是長安朝堂拿著一本《新則》翻,根據規定給你定功勳級別。

  就拿以上這個案例來說,作為《新則》頒布之後,漢家發生的第一場戰爭,無論馬邑戰場還是河套戰場,上下將帥的個人武勛評級,無疑都是看能否達到三等功的標準。

  原因無他:二等功是以『曾立過三等功』作為先決條件,一等功是以『曾立過二等功』作為前提,諸如此類;

  這才是《新則》發布後的第一場戰爭,自然沒人在此戰之前,就立過個人三等功。

  所以此戰,漢軍在馬邑、河套兩個戰場的共計二十來萬兵馬,其實都只需要判斷其是否達到個人三等功。

  根據《新則》對個人三等功的規定,有三種情況可以判定為:符合個人三等功。

  其一:斬首三級,並傷不至殘,傷愈後仍可繼續服役;

  其二:斬首二級,傷殘退役者;

  其三:斬首一級,戰歿殉國者。

  只要你在一場至少勢均力敵的戰爭中,達成以上三條當中的任意一條,你就能被評為個人三等功。

  而在上面這個案例當中,馬邑戰場的『你』以寡敵眾,無疑是滿足了『敵我雙方至少勢均力敵』的難度要求;

  與此同時,陣亡的你生前有斬首三級,遠遠超過了《新則》對個人三等功所要求的:斬首一級後戰歿殉國。

  雖然你能拿出首級作為證明的武勛只有一顆,但另外那兩顆也有人證;


  就算要打些折扣,也肯定不會完全不作數——至少也能為你贏得一點感情分。

  再加上你戰歿,你很可能就要被立為正面典型:於馬邑戰場榮立三等功,為偉大勝利英勇捐軀的英烈某某!

  你的妻兒能得到你的三等功臣賞錢十萬,布一匹,以及一塊《三等功臣之戶》的功臣匾;

  你的陣亡撫恤金另算,大概是長安朝堂十來萬錢,當地郡衙五六萬,縣衙兩三萬——總計二十來萬錢。

  你的後事,無論是喪葬之禮還是迎來往送,所有支出都有官府和上官承擔,根本不需要花費你留下的陣亡撫恤金,以及三等功賞金。

  至此,你作為一個戰死沙場的已故三等功臣,為你的妻兒留下了大約三十萬錢——價值大約三個中產之家總家產的錢財;

  與此同時,你的子嗣也會被貼上『英烈之後』的政治增益標籤,且有一人可入宮為郎,在當今天子身邊侍奉一年!

  待結束在皇宮中的實習期,你那個最有出息的兒子,可以選擇做一個百石級別的官員,或是投軍成為底層軍官:什長……

  以上,就是一位在馬邑戰場陣亡的有功將士,在戰爭結束之後所能得到的待遇,以及軍功判定流程。

  看上去,似乎並不算很繁雜?

  不過是找陣亡者的三個戰友、三個上官,外加軍中的軍監——即軍功核算官了解一下情況,然後由他們做擔保,來判定這個人生前的軍功;

  等戰爭結束之後,再由上官把陣亡將士的屍首,以及長安朝堂下發的賞賜、撫恤送回此人的家鄉,交到此人的妻兒老小手中……

  但你要知道:這,僅僅只是一個有功陣亡將士,需要長安朝堂做的工作量。

  而這樣的有功陣亡將士,馬邑戰場有至少兩千人。

  此外,還有將近四千人,雖然生前沒有實打實的武勛,達不到個人三等功的判定標準,卻也是有功於宗廟、社稷的烈士。

  這些人,也同樣需要撫恤;

  且這些人,雖然沒有達到個人三等功,卻能分潤到這場戰爭中,馬邑方面軍獲得的集體功勳。

  對了;

  此戰,馬邑方面軍經過長安朝堂商議,最終決定授予集體一等功。

  算下來,這已經是博望侯程不識以主將的身份,第二次率部拿下集體一等功了。

  本來該是特等功的。

  畢竟按照劉榮戰前的承諾:此戰,程不識所部駐守馬邑,只要能讓單于庭主力無法『及時』回援河套,那無論最終結果如何——無論河套是否到手,程不識部馬邑方面軍,都能課集體特等功!


  這也不是劉榮給程不識開後門。

  因為按照《新則》關於集體功勳的判定標準,集體特等功最核心的判斷依據,不外乎一句:在【明顯】的劣勢兵力下,【完全】挫敗敵軍戰略意圖,並以【合理的損失】作為代價,為本方戰略目標作出【極大貢獻】。

  很顯然,程不識所部在此戰的表現,勉強能夠得上這個標準。

  以五萬兵馬,面對單于庭主力十幾二十萬兵馬——【明顯】的劣勢兵力滿足;

  讓單于庭即沒有從馬邑打開漢家邊牆的缺口,從而為禍漢邊,也沒能保住河套——【完全】挫敗敵軍戰略意圖滿足;

  以陣亡六千人,即總兵力一成多的代價,為此戰,漢家謀奪河套做出《極大貢獻》,顯然也沒什麼毛病。

  但最終,劉榮還是沒多堅持,同意外朝將程不識部的集體武勛,判定為了集體一等功,而非更高一級的特等功。

  至於原因,有人說是程不識主動讓出馬邑的舉動,實在是太過於大膽,太過於冒險,劉榮礙於外朝的壓力,才勉強答應對程不識所部的集體武勛降一級。

  也有人說劉榮,其實本來就不想給程不識所部,課集體特等功;

  最終降為集體一等功,不過就是順水推舟,借著外朝的手達成自己的目的。

  但實際上,只有劉榮知道:此戰,程不識所部,絕對不能被課為集體特等功。

  ——北地方面軍,可是開疆拓土拿下了整個河套!

  結果到頭來,你程不識在馬邑守了一座城,就課集體特等功了?

  那咱們北地方面軍呢?

  超級無敵螺旋酷拽吊炸天·集體特等功?

  開什麼玩笑!

  開疆拓土的大功,能和守一座城相提並論?

  雖然在劉榮看來,此戰,守住馬邑、牽扯住單于庭主力的程不識所部,貢獻絲毫不比開疆拓土、拿下整個河套的北地方面軍小;

  但劉榮不得不承認:在開疆拓土這種青史留名的大功面前,劉榮必須儘可能保護程不識。

  畢竟程不識,是劉榮潛邸時少有的,能拿的出手的心腹班底;

  且程不識很年輕。

  去年年初,才剛在朝那塞立了集體一等功,本人封了侯;

  此戰再立一個集體一等功,尚且已經是有些木秀於林了。

  若真把程不識所部課為集體特等功,那以後,漢家的上下將帥,也都不用去努力打勝仗了——都去向程不識學守城就行了。

  很顯然,這是劉榮不希望看到的。

  ——守城當然有用。

  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比如此戰,劉榮需要有程不識這麼一個穩如老狗的機器人,去確保一處戰略要點不被敵方掌控。

  但劉榮絕對無法接受漢軍上上下下,全都是程不識這樣莫得感情的機器人。

  因為從某種意義上來講,戰爭,其實也是一種藝術。

  而藝術,是需要創造力、想像力的。

  在『戰爭的藝術』這個命題上,程不識,顯然不是一個合格的藝術家。

  準確的說,程不識這個藝術家,涉獵的是『防守的藝術』。

  而在這個範疇當中,漢家有一個程不識足矣。

  真要說創造力,劉榮還是更期待那兩位儘快成長起來。

  馬邑方面軍集體一等功,奪下河套的北地方面軍,自然就是毋庸置疑的集體特等功了。

  整個北地方面軍,無論是戰卒、伙夫,還是負責後勤保障馬夫、民夫,都將分潤到集體特等功的獎賞!

  哪怕是一個地位最低,出力最少——僅僅只是背一袋糧送去了河南地的民夫,都能得到足足兩萬錢的賞錢!

  而這,就意味著長安朝堂,要對北地方面軍至少十萬名以上的個人,進行賞賜及功勳核准。

  雖然沒有個人武勛核准那麼複雜——僅僅只需要核准這些人是否參戰、具體做了些什麼,但這也是達到十萬人級別的大規模核准、判定。

  只能說:未來三個月乃至半年,長安朝堂八成以上的精力,都要用在這些事情上。

  馬邑、北地兩個方面軍,陣亡將士的撫恤,有功將士的賞賜,以及二者的判定、核准;

  再加上開春之後,河套——即朔方、五原二郡可能面臨的軍事威脅,促使長安朝堂需要進行的準備工作……

  怎麼說呢……

  誰說公務員清閒的?

  忙死了好吧!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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