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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9章 籠子裡,籠子外

  第659章 籠子裡,籠子外

  【「和動物一起?什麼樣的動物?」我問。

  Pi還沒來得及回答,老杜邦就打起了呼嚕。他靠在椅子上,腦袋歪向一邊,嘴巴張著,睡得挺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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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看了他一眼,我對Pi說:「別理他,你繼續說。」

  Pi說好。

  ————————————

  籠子是鐵的,大概有我父親伸開雙臂那麼長,鐵條之間的空隙剛好能讓我伸出手臂,但人鑽不出去。

  在籠子裡,只有我可以站直,父親和母親只能彎著腰坐著。

  我們的籠子和動物的籠子堆在一起,沒有頂棚,沒有遮攔。

  馬戲團的人說,動物不需要那些。我明白了,這裡的「動物」包括我們。

  我父親是胡帕族的族長。但在籠子裡,他什麼都不是。被關進來以後,他一句話都不說。

  我母親縮在籠子一角,同樣一直不說話,只偶爾低聲唱歌。但唱的什麼,我並不能完全聽懂。

  我們的籠子左邊是鬣狗的籠子,右邊是紅毛猩猩的籠子,對面是一頭巨大的灰熊。

  再遠一點,有野牛,有山獅,有兩頭大象。

  這些動物,有些我以前就認識,有些我來了以後才見到。

  每個動物都有名字。大象叫「珍寶」和「公主」,灰熊叫「老比爾」,山獅叫「閃電」,紅毛猩猩叫「橙汁「」

  最早那頭斑馬的名字我忘了。它死了以後被拖走,籠子空了幾天,後來又關進來一隻新的斑馬。

  除了我們一家之外,只有鬣狗沒有名字,可能是因為馬戲團里的每個人都討厭它。

  每次我靠近它那邊,它就停下來,把頭伸向籠子縫隙,咧開嘴、露出牙齒,口水往下淌。

  它總想把嘴伸過來,總想咬點什麼下來。

  籠子的縫隙不夠大,它的嘴塞不過來,但它一直在試。哪怕鼻子被擠得變形,它還在試。

  紅毛猩猩橙汁已經不年輕了,臉上的毛開始變成灰白色,和父親的一樣。

  它總是坐著,背靠著籠子,兩條長手臂搭在膝蓋上。

  我第一次看它的時候,它伸出手,穿過籠子縫隙,指向我手裡的東西。

  我手裡有一塊黑麵包。馬戲團的人每天給我送兩次吃的,一次早上,一次晚上。

  每次吃的東西都一樣:一塊黑麵包,一碗水。有時候麵包硬得咬不動,有時候水裡有股怪味。


  我把麵包掰了一半,遞給它。它接過麵包,放進嘴裡嚼了幾下,馬上又吐掉。

  然後它就看著我,好像在可憐我為什麼要吃這麼難吃的東西。

  兩頭大象在籠子區的最邊上,「珍寶」和「公主」。

  它們很大,大到我第一次看見它們的時候,愣了很久。部落周圍的山林里沒有這麼大的動物。

  鹿沒有這麼大,熊也沒有這麼大。只有山,山才有這麼大。

  但山不會動,它們會動。它們會慢慢地搖動腦袋,會慢慢地甩動鼻子,會慢慢地挪動腳步。

  它們做什麼都很慢,但戲弄人的時候很敏捷。

  有一次,「珍寶」用鼻子捲起一塊石頭,扔進馬戲團雜工的水桶里,水濺了雜工一身。

  雜工跳起來,罵了幾句,又撿起石頭扔回去。

  「珍寶」等他轉身要走,又把鼻子伸進水桶,吸了滿滿一鼻子水,噴過去,讓他從頭濕到了腳。

  這時候,旁邊籠子裡的「公主」就開始叫,聲音比海螺響十倍。

  周圍的動物也都跟著叫起來,灰熊和山獅在吼,而鬣狗是在尖聲笑。

  籠子裡的時間很難打發,一天比在部落里的十天還要長,這樣的樂子不是每天都能碰到。

  剩下的時間就需要各自想辦法來熬過去了。

  灰熊「老比爾」整天都在睡覺。山獅「閃電」一刻不停地籠子裡來回踱步。斑馬只想一件事情,那就是吃。

  野牛站在籠子中間,馬戲團的人送來乾草,它看一眼,不碰。送來水,它聞一下,不喝。

  老虎的籠子在最裡面,單獨放著,離所有動物都遠。馬戲團的人叫它理察·帕克。

  它的身體很長,皮毛是黃色的,上面布滿黑色條紋。如果天氣好,陽光照在它身上,皮毛就會閃閃發光。

  它的眼睛是金色的,和太陽的顏色一樣。它從籠子了縫隙看了我一眼,然後就趴著繼續睡覺。

  它和「閃電」長得有點像,但是比閃電大得多,牙齒也長得多。閃電連回頭看它一眼的勇氣都沒有。

  別的動物叫的時候,它不動;別的動物鬧的時候,它也不動。父親說它是這裡最大的那個酋長,有自己的驕傲。

  只有馬戲團的人來餵食,扔進一大塊生肉,它才慢慢站起來,走過去吃完,然後又躺下。

  它好像什麼都不在乎。

  ——————————————

  記到這裡,我停了下來,問Pi:「你說那隻老虎,它叫什麼名字?」


  「理察·帕克。」

  「這是人的名字,有姓氏,不是『橙汁』或者『珍寶』這樣的代號。」

  「是。」

  「馬戲團給一隻老虎起人的名字?」

  「我不知道為什麼。我只知道它叫這個。」

  老杜邦醒了,他揉揉眼睛,看看窗外:「天都快黑了。你們還沒聊完?」

  我說:「快了。」

  老杜邦站起來:「那你快著點。我去外面抽根煙。。」

  然後他走到了外面。

  我又轉向Pi:「繼續。你說了很多馬戲團的動物,還沒有說你為什麼會在船上。」

  「先生,因為我們要被一起運去歐洲。那裡的白人也想看我們表演。需要我從上船以後開始說嗎?」

  「不用,你想說什麼就說什麼吧。」

  「好的,先生。」

  ——————————

  馬戲團里的動物很簡單。它們餓就吃,困就睡,怕就躲,生氣就吼。

  馬戲團的人不一樣。人很複雜,也很奇怪。

  長著兩個頭的女人,四條腿的男人、比樹還高的男人、比椅子還矮的女人、渾身是毛的男人……

  我從沒有見過部落里的人長這樣。父親說這些人都是受到了詛咒。

  但這些受到詛咒的人並不用住在籠子裡,他們有自己的帳篷,還可以在我們面前走來走去。

  有一次,那個四條腿的男人和那個兩個頭的女人在深夜來到我們的籠子旁邊。

  然後四條腿的男人就把其中的兩條腿架在了兩個頭的女人的腰上,就開始像春天的雄鹿與雌鹿一樣。

  周圍有很多雙眼睛看著他們——包括我的——但他們一點兒也不在乎。

  馬戲團的馴獸師霍洛維茨,喝醉了就用鞭子抽打動物。

  他會一邊罵,一邊把籠子的鐵條抽得啪啪響。

  這時候鬣狗會縮在籠子角落,夾著尾巴,嘴裡嗚嗚叫;橙汁會縮成一團,兩條手臂抱著頭,像小孩一樣哭。

  就算是理察·帕克,這時候也會往籠子深處靠一靠,雖然那些鞭子並不會真的落到它的身上。

  霍洛維茨不是馬戲團里最壞的人。最壞的那個是杜普雷。

  動物每天吃多少,喝多少,死了值多少錢,活著能賺多少錢,都由他說了算。

  他每天都會檢查籠子裡動物的情況。檢查的辦法使用他那根帶著尖刺的手杖捅一下,如果還能起來就說明健康。


  如果起不來,他就會揮一揮手,這個籠子很快就會被拉走,然後又空著拉回來。

  我們到的第一天他就說了,我們一家值兩百美元一個,比「閃電」便宜,但比鬣狗貴。

  如果我們死了,剝下的頭皮在亞利桑那隻值50美元一張,但在新墨西哥就值100美元。

  所以我們每天可以吃兩頓飯,每次要展覽前還可以吃兩片鹹肉,杜普雷說不能讓我們太早死掉。

  我喜歡巡演。不僅因為巡演可以吃到肉,而且可以住在大一點的籠子裡,可以站直了走來走起的那種。

  馬戲團的埃米爾會給我父親戴上羽毛頭冠,給我母親臉上塗紅色的油彩,讓我拿著長矛。

  但這些都不屬於胡帕族。

  我們的酋長不戴羽毛頭冠,我們戴的是鹿角或者牛角,越大越好;

  我們用黑色的木炭塗臉,並且只有男人在出去狩獵的時候才塗,女人不能塗;

  我們很早就不用長矛了,我們用槍,和白人一樣用槍,我就會用槍。

  但埃米爾對杜普雷說,只有讓我們穿成這樣,才有人願意掏5美分進來看我們一眼。

  他還試圖教我們嘴裡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並說這才是白人希望聽到的部落的聲音。

  父親和母親始終緊閉著嘴,我想學這發出那聲音,但又不敢。

  我還覺得那些衣服挺好看。

  父親頭上的羽毛頭冠雖然亂七八糟,但紅的、藍的、黃的、綠的,混在一起,在陽光下閃閃發光。

  母親臉上的油彩雖然太紅,但抹勻了以後,整張臉都在發亮,像是太陽一樣。

  演出的時候,我們會被帶到一個台子上,周圍圍著一圈矮欄杆。欄杆外面就是觀眾,坐得滿滿的。

  男人,女人,老人,小孩……什麼人都有;好奇、興奮、害怕、嘲笑、同情……什麼表情都能看到。

  杜蘭德站在台子邊上,介紹我們是「來自太平洋沿岸的胡帕族勇士」「保持著最原始的部落傳統」「從未與文明世界接觸」。

  我想起了麥克尼爾先生,想起了聖經,想起了諾亞方舟,想起了摩西分開紅海,想起了耶穌在水上走……】

  小說的第一期連載在這裡結束了,美國的讀者們感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不適」。

  他們習慣了在報紙上閱讀關於「西進拓荒」的英勇故事,或是觀看類似「野牛比爾」那種將西部浪漫化、奇觀化的演出。

  在這些敘事裡,白人拓荒者是文明的代表,印第安人則是需要被「馴服」或「開化」的障礙,是落後、野蠻的象徵。


  這種心理當然可以簡單地歸於種族偏見,但它本質上是為奪取土地、資源的行為提供了道德上的正當性——

  他們不是人,至少不是和我們一樣的「文明人」,所以我們的所作所為並非那麼不道德,甚至可以說是「為他們好」。

  然而,萊昂納爾卻狡猾地將一個印第安少年作為第一人稱敘述者,並且將這個少年塑造得敏感而富有觀察力。

  通過Pi的眼睛,讀者被迫以「被觀看者」的視角,重新審視了那個他們自以為熟悉的世界。

  籠子、鞭子、酗酒的馴獸師、冷酷的經理、偷情的男女……這些景象本身並不稀奇。

  但當這一切的觀察者是一個被關在籠子裡、被當作動物一樣展覽的印第安孩子時,就有些尖銳了。

  更讓一些美國讀者坐立不安的是Pi一家對待動物的態度。

  那種將動物視為平等生靈的思維,與馬戲團白人對待動物和Pi一家的粗暴態度,形成了鮮明對比。

  究竟誰更「文明」?誰更「野蠻」?這個問題像刺一樣扎進了不少讀者的心裡。

  《紐約晚郵報》的一位讀者在來信欄目中抱怨:

  【索雷爾先生就不能寫點有趣或浪漫的故事嗎?就像他之前的《泰坦號沉沒》或者《加勒比海盜》那樣?

  我們每天已經夠煩惱了,為什麼還要讀這種壓抑的東西?印第安人的處境確實不幸,但這就是歷史進程,不是嗎?】

  另一位來自波士頓的女士則在沙龍上對她的朋友說:「他寫得好像我們白人都像那個醉醺醺的馴獸師一樣殘忍。

  但也有很多善良的白人在幫助印第安人啊!就像故事裡那個麥克尼爾牧師一樣。索雷爾為什麼只展示不幸的一面?」

  還有更直接的憤怒,洛杉磯的一份報紙評論:

  【這個法國佬懂什麼美國?他是在用他那種法蘭西式的優越感,來玷污我們開拓邊疆的史詩!

  印第安人為什麼不能在馬戲團展覽?讓公眾看看這些「自然的兒女」有什麼不好?

  這總比讓他們在荒野里互相廝殺、襲擊我們的定居點要強!

  如果索雷爾那麼喜歡印第安人,他為什麼不寫一個像『坐牛』或『瘋馬』那樣的英雄,帶領部落打敗白人的故事?

  那樣至少還有點男子氣概和悲劇美感!而不是像現在這樣陰陽怪氣地揭露所謂的『白人的野蠻』——

  要知道,這片土地上的野蠻,在他動筆之前早就存在了,而且不僅僅來自白人!】

  「萊昂,這個故事是你見過那位叫『坐牛』的酋長以後才想到這麼寫的?」海風吹拂下,蘇菲拿著一份手稿,輕聲發問。


  萊昂納爾望著一望無際的大西洋,感受著腳下的「佩雷爾號」隨著波浪起伏,腦中是自己寫這個故事的想法。

  「三年前在「佩雷爾號」的娛樂室里第一次講這個故事的時候,『Pi』其實是個『印度少年』——被英國統治的那個『印度』。

  但是見過『坐牛』以後,我的想法改變了,決定把這個故事『獻給』美國。不過從拼寫角度來看,也相當於沒有改。」

  聽到這個答案,蘇菲笑了,沒有再追問,只是陪著萊昂納爾,看著海上的夕陽慢慢下墜,晚霞把天空染成酡色。

  (終於寫出來了,求月票。)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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