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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人的悲喜不能相通

  第51章 人的悲喜不能相通

  沈新一直以為,「我想哭,卻怎麼也哭不出來」只是一句歌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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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這一刻,它卻具象化了。

  就在吳志存的家。

  孫釗和陳超作為分局代表,黃塘派出所的李曉光所長也來了。

  而沈新,則算是代表了雲林派出所,和張健一起趕到。

  為了這次見面,陳超默默在心裡準備了兩天的勇氣。

  考慮吳志存年齡大了,眼瞎,有基礎病,還特意把救護車叫了過來。

  事先吳志存應該不知道的。

  分局帶著高進瑞指認現場,有大量的附近居民圍觀。

  可那個時候,陳超就考慮過這種情況,把消息封鎖的很好。

  周圍的居民只知道高進瑞犯事兒了,但具體犯了什麼事兒,誰也不知道。

  更不知道警察從高家祖墳挖出來了一具孩子的屍骨。

  就是怕吳志存提前知道消息,情緒激動,發生什麼意外。

  但這一關遲早要來。

  陳超儘量用最平靜的語氣,敘述著簡化的事情經過。

  沒說吳家望又清醒,被強行活埋的細節。

  就說他意外被車撞到了,然後被兇手埋進了自家祖墳,一埋就是七年。

  「最重要的,兇手我們已經找到了,他已經供認不諱,承認了所有事實。」陳超最後道。

  說完,他看著吳志存,期待吳志存能有什麼反應。

  哪怕情緒失控的喊一聲不可能,我不信。

  並沒有。

  沈新也在偷偷的看吳志存。

  他的臉上呈現出一種茫然,還有痛苦的快速切換狀態。

  他似乎想哭,想有所反應,但眼皮動了動,卻根本擠不出眼淚。

  他眼淚早就哭幹了。

  可就是這種狀態,卻讓沈新更加難受。

  印象里,那個嫌棄炒飯太素,甩給自己50塊讓自己去買烤鴨,最後又傲嬌的說把找零賞給自己,氣勢洶洶,嚷嚷著趕緊把我抓進監獄,我能坐到死的吳大爺。

  沒了!

  沈新這才感覺到,吳志存是真的老了。

  他已經67!

  快到古稀的年紀。


  他瞎眼好多年,早就被殘疾折磨的不成樣子。

  他還生死關前走了一遭。

  上次見他,他已經形容枯槁,生氣不存,如今再見,只是更嚴重了。

  就像殘存的燭火,搖搖欲墜。

  所有人僵著,沉默在了這裡。

  還是社區的李主任,主動上前安慰道:「老吳,我知道你心裡苦啊。」

  好好的一家子,兒子兒媳出車禍意外去世。

  妻子喝了農藥,追著兒子去了。

  就剩下這麼一個孫子,也失蹤了七年,意外慘死。

  中年喪子已然是人生至苦之事,更別說吳志存親人全沒了。

  「但人不就是這樣嘛,他該著你了,那咱們又能怎麼樣,忍著,受著,你像我,當時我老伴兒心臟病沒了,我也想跟著他一塊兒去算了。」

  「可最終還是忍過來了,我想啊,我老伴兒在地下,也想著我能好好活著,把這剩下的日子過好,然後了無牽掛的再去找他。」

  「所以你也得撐住啊,得好好活著,至少,你得把家望的後事操辦好吧,那麼好一孩子,真是受苦了。」

  她說著說著,自己忍不住先啜泣起來。

  他們那個年代過來的人,見慣了生活的無情,有那麼一種超乎常人的耐受力。

  「對,後事。」

  吳志存終於有了反應,顫抖著嘴唇喃喃道:「娃苦啊,我老是夢見他,他跟我說躺在地下涼啊,還黑,什麼都看不見。」

  「我得把後事給他辦好,讓他找爸媽去,他爸媽等著他呢。」

  「我對不起大軍啊。」

  說到最後,吳志存開始嚎啕大哭。

  沈新默默仰頭,努力的把眼淚憋回去。

  心裡就跟填了草一樣,一跳就好像拿砂紙在磨,堵的難受。

  吳志存那沒有眼淚的乾嚎,沈新有些聽不下去了,轉身走到廚房外面。

  張健嘆口氣,跟了過來。

  他猶豫一下,開解道:「小沈,我知道你想當刑警,可能在你心裡,刑警是一個特別偉大,有使命感,榮譽感的職業。」

  「這當然是,而你能懷有這種使命感,也是一件好事,但我還是想提醒你,說到底,它也只是一份職業。」

  「而且這一行干久了,見過黑暗的事情太多,如果共情心太強的話,心理承受不住,真的是會崩潰的。」

  沈新抬起頭,反問道:「所以呢,就當沒看見嗎?」


  「當然不是。」

  張健搖頭,道:「你可以同情受害者,理解他們的痛苦,但你要明白一件事,那就是你是警察,你的職責是把案子查清楚,不是去共情受害者家屬,替他們悲傷沒用,把案子查清楚,才是最重要的。」

  「而且這個世界上,人與人之間的悲喜不是相通的,你也永遠無法理解他們經歷了什麼樣的痛苦。」

  「投入過多的感情,只會影響你的判斷,就像當年我……」

  說到這兒,張健猛地收口。

  沈新下意識的望向他,當年什麼?

  「沒什麼。」張健搖搖頭,然後道:「其實你已經做的很好了,可以說不是你,這個案子到現在也不會有結果。」

  不是沈新找到了樂樂,不是沈新注意到了樂樂的異常行為,這個案子還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大白於天下。

  沈新苦笑。

  說是這麼說,可就是高興不起來。

  張健也沒奢望三兩句話就能勸住沈新。

  照他的想法,年輕嘛,非得經歷的多了,才能明白這些道理。

  「如果你真覺得難受,那就幫著吳大爺,把後事料理好,他眼睛瞎了,各方面不方便,對你來說,也算是有始有終。」張健又道。

  沈新點頭,自己也是這麼想的。

  什麼事情,總要有始有終才行。

  「張隊,我沒事的,謝謝。」

  「謝什麼。」

  張健不在意的笑笑,又道:「倒是你,吳家望這個案子,你是起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保不齊又是一個嘉獎,你小子才轉正啊。」

  懸了七年的失蹤案,能夠破獲,於情於理,都要進行嘉獎。

  沈新嘆口氣,嘉獎什麼的,其實自己真沒想那麼多。

  而且現在想想,沈新寧願這案子就那麼懸著,至少吳志存心裡還能懷著希望。

  吳志存再悲傷,再不想接受,事情已經這樣了。

  只能接受。

  陳超幫吳志存采了血。

  還要和挖掘出來的屍骨做DNA對比。

  不是高進瑞承認那屍體是吳家望就行的。

  這次的案件很特殊。

  七年前發生的。

  當時沒有監控,更沒有任何人證。

  高進瑞在堂哥家清洗了痕跡,多年過去,找不到任何證據。


  天籟車拆乾淨了,也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就是這台車撞到了吳家望。

  所以到了最後,還是那瓶眼藥水,成為了最有力的證據。

  吳志存這邊,想要孫子的遺體,辦理後事。

  正常來說,刑事兇殺案件,受害者遺體要等案件審理結束,甚至於死刑覆核之後才能由家屬領回。

  因為屍體是重要的證據,審訊過程中,是有可能存在兇手翻案,然後重新調查的可能性。

  而這個時間就長了,可能要一到兩年才行。

  考慮到吳志存被埋了七年,屍體已經白骨化,遺體的鑑定價值有限,分局和檢察院慎重商量,並考慮了吳志存的個人意願之後,留下檢材,出具專業的屍檢報告之後,把遺體交還給了吳志存。

  而這已經是半個月之後了。

  後事是社區幫著料理的,下葬的這一天,沈新也特意過來了。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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