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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3章 埋在泥土裡的屍體!(求月票)

  第423章 埋在泥土裡的屍體!(求月票)

  1999年1月7日,下午5點30分。

  盤營煤礦的山頭。

  太陽西沉,在天邊撒下一抹餘暉,白日的氣溫,隨著夜晚的降臨,逐漸降低。

  冷風吹著楊錦文的面頰,使得他心裡一陣冰涼。

  害怕天黑之後,對別院裡的情況不好勘察,所以在尋屍之前,他在別院裡粗略的勘察了一遍。

  朱貴修在這山上的別院,可以說是風景秀美,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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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院裡設有撞球室、酒窖、影院、以及豪華的臥室。

  如果是夏天,這裡完全是一處避暑別院。

  難怪白英所講的那個女孩,以及陳平娃五叔進山打獵的時候,聽見的女人哭喊聲,都發生在夏天的夜晚。

  時間分別是95年8月和97年7月。

  通過白英的供述,被竇軍浩和魯勇帶女孩去別院的時間,那麼事發都是在夏天。

  這些線索跳入楊錦文的腦海里,讓他的心沉入了谷底。

  此時,他站在一樓、迴廊外面的庭院裡。

  白英開車離去時,看見女孩墜下樓,緊接著,吳明宇在三樓推開窗戶,往下面查看,而且上身沒穿衣服。

  楊錦文現在所站的位置,就是女孩墜樓的地點。

  腳下是一片水泥地,剛好是車道的位置。

  他抬頭向三樓窗戶望去,高度差不多接近十米。

  人摔下來,倘若是腦袋觸地,大概活不成。

  就算不是腦袋先接觸地面,多半也是殘廢。

  這棟樓的三樓裝修的非常豪華,跟酒店的套房沒有任何區別。

  楊錦文上樓查看過,關於吳明宇和其他人的私人物品,一概沒有,房間裡也經常有人打掃。

  二樓的裝修稍微差點,有四個房間,且有兩個臥室經常住人,洗手間裡有使用過的毛巾、牙刷、拖鞋。

  臥室里的衣櫃裡掛著四季衣服,從衣服和拖鞋的尺寸判斷,一個人身高一米七左右,另一個人身高一米八五,跟楊錦文的身高差不多。

  除此之外,床頭櫃放著創可貼、活血止痛散、娛樂雜誌、萬寶路的空香菸盒,火柴盒等等。

  兩個臥室里未見女人的用品,毫無疑問,這十有八九是竇軍浩和魯勇的房間。

  但不同的是,身高較矮的臥室衣櫃裡,行李箱還在,裡面沒裝東西。


  掛著一米八五身高衣服的衣櫃裡,未見行李箱和旅行袋、等能夠裝大量行李的東西。

  且兩個臥室的床鋪上,棉被雜亂,未見收拾。

  白英說,這別院裡,朱貴不常住,一般都住在半山腰的廠礦里,給他干髒事的竇軍浩和魯勇住在山上別院。

  那麼竇軍浩可能就住在挨著窗戶的臥室里,他身高一米七,魯勇是西北人,身高一米八五,住在他旁邊的臥室。

  竇軍浩的臥室,除了身份證和錢包,什麼東西都在。

  魯勇的臥室,身份證和錢包等私人物品也不見了,且衣櫃裡沒有行李箱和旅行包。

  從二樓地板上凝固的鮮血,楊錦文一時無法判斷出,殺人的兇手是何時登門的,以及槍殺的具體時間。

  但可能是在朱貴被殺之前,也就是1月5號的白天、或者是夜裡,也有可能是前一天。

  時間和朱貴被殺不會間隔太遠,而且,這裡發生過槍*戰!

  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在二樓樓梯口的牆面,以及右側的牆上,姚衛華和蔡婷找到了彈痕。

  也就是說,有人在樓梯口和二樓右側臥室,掏槍對射。

  還有最重要的一點,現場只找到一種槍械的彈殼。

  姚衛華掏出自己的手槍,對比了一下彈匣里的子彈,極有可能是62mm的子彈口徑。

  那麼這種子彈口徑,所使用的槍械大概率是五四,或是仿五四,畢竟這種槍械最常見,使用很廣泛。

  1月5號深夜10點左右,朱貴在臨平路被殺,現場未留下彈殼。

  1月7號凌晨3點左右,曹軒在秦城大富豪夜總會門外,被人擊殺,溫墨告訴楊錦文,現場找到四枚彈殼。

  因為案發時間太短,溫墨打電話告知時,107槍案所留下的彈殼,還未測試彈道痕跡,所以是不是朱貴別院裡發現的同一種手槍打出來的,還無法確定。

  楊錦文知道,只要自己馬上打電話過去,這個事情就能證實,但他選擇了先不打這通電話。

  通過種種的痕跡勘察,事情脈絡大概能推測出來。

  此時,姚衛華和蔡婷下樓來到楊錦文身邊。

  姚衛華先開口:「楊隊,情況大致搞清楚了,首先能確定的是,有人摸進別院裡,樓上那兩個貨……」

  「竇軍浩和魯勇。」楊錦文提醒一聲,記不住案件相關人的名字,是大忌。

  姚衛華點頭:「對,就是這兩個貨,一個人坐在沙發里,被人在樓梯口打了兩槍,當場被打死。


  而後,另一個人,按照射擊的方向、以及臥室衣櫃裡掛著的衣服,是一米八五那人,大概率是魯勇的臥室,這狗日的聽見了槍聲,他應該是反應很快,掏槍對射。

  槍手和魯勇在樓梯口發生了對峙,各自開了幾槍後,槍手離開,從樓梯口射擊的方位來看,咱們在槍手的站位,沒有發現彈殼。

  只是在二樓臥室門邊和裡面,找到了三枚彈殼。」

  蔡婷沉吟道:「摸進別院的槍手,很可能就是殺害朱貴的兇手。」

  姚衛華問道:「那殺曹軒的人呢?」

  蔡婷回答說:「殺朱貴和摸進別院裡的槍手,這個人的身份很有可能是和那些女孩有關。

  殺曹軒的另一個槍手,肯定是吳明宇找的人,就是為了殺人滅口。

  朱貴1月5號深夜遇害,1月7號凌晨,曹軒就被殺了,要麼是咱們秦城那邊、要麼就是安南,有人把朱貴的死,透露出去了。」

  姚衛華倒吸一口冷氣:「太他媽的嚇人了,如果是安南這邊出了岔子,知道朱貴被殺的人,就只有老何、老江和老徐,還有蔣扒拉和老富。」

  楊錦文嘆了一口氣,換了一個話題:「如果咱們在這裡找到的彈殼,和曹軒被殺時的所留下的彈殼一致,子彈口徑、彈道痕跡一樣,那殺曹軒的人,就是魯勇!」

  蔡婷接著話頭,往下分析:「意思就是別院裡發生交火之後,魯勇立即聯繫了吳明宇?」

  姚衛華道:「吳明宇害怕自己的醜行敗露,打電話給某個大人物,得知朱貴遇害,於是他更加迫切地想要除掉曹軒。

  曹軒一死,死無對證,再憑藉他老爹的影響力,這個案子就查不到他的頭上,就算查到了,他也能脫罪。」

  蔡婷罵道:「我艹他媽的,這個畜生,真是目無王法。」

  姚衛華還深陷陰謀論中:「最好別是安南這邊出了岔子,要是何金波他們把事情透露出去的,那就真的……」

  蔡婷看向楊錦文:「楊隊,咱們要不要聯繫溫局?這個案子太大了,我們自己查的話……」

  楊錦文搖頭:「等,等溫局打電話給我。」

  「好吧。」蔡婷又嘆息了一聲。

  這時候,貓子從前院跑來,興奮道:「楊隊,找到了。」

  「找到什麼了?」姚衛華皺眉。

  貓子道:「楊隊叫我去周邊,找有沒有最近動過土的地方,我找到了。」

  「拿上鐵鍬。」楊錦文吩咐一聲。

  貓子在前帶路,穿過迴廊,往右側的圍牆走。


  別院大門兩側都種有芭蕉樹,這種樹安南不常見,而且山里也沒有這種樹,估計是為了好看才種的。

  右側、水泥場壩的邊緣下面,是十米長的水泥台階,旁邊的泥巴地里是一簇枯萎的芭蕉樹。

  「就這兒。」貓子道:「這裡是新翻的土,你看這裡,還有腳印。」

  楊錦文道:「相機。」

  蔡婷從腰後把相機拿到身前,把相機帶子穿過左臂,將相機舉在眼前,蹲在足跡的地方,開始拍照。

  足跡很凌亂,但完整的足跡不少。

  楊錦文張開大拇指和食指,簡單測量後,分析足跡的長度在43碼左右,如果別院裡只有魯勇身高一米八五,那這足跡就是他。

  楊錦文勘察後,土包周圍只有43碼足跡,沒有其他人的。

  為了不破壞足跡,姚衛華和貓子穿上塑膠袋當做的鞋套,小心翼翼繞過去,站在翻過土的位置,手裡拿著鐵杴。

  其中一把鐵杴就是楊錦文先前看見過的,鐵杴上沾著新鮮的泥土,雖然泥土風乾了一些,但顏色和此處的泥土一模一樣。

  楊錦文看了看四周,道:「翻起來的土不是很多,埋的不深,開挖!」

  貓子伸出手掌,吐了一口唾沫,擦了擦手後,開始掘土。

  剛埋下的土,還沒有夯實,挖起來並不費力。

  半個小時後,貓子累的氣喘吁吁,停下手上的動作。

  因為半米深、水盆大小的泥坑裡,已經發現了衣服。

  姚衛華雙膝跪地,用手輕輕把衣服上的泥土刨開,接著,他從泥坑裡拽出一隻手來。

  「我艹,還真他媽的把屍體埋在這裡了。」

  貓子轉頭,吸了一口氣,道:「剛埋下不久,又是冬天,氣溫低,臉都還沒爛掉。」

  姚衛華和貓子合力,繼續在周邊掘土。

  此時,山風拂崗,黑夜降臨,能見度開始降低。

  屍體整個被挖掘出來,呈現在四個人的眼皮底下。

  趁著天還沒完全黑下來,蔡婷抬起相機,把屍體、以及屍體的臉、周遭的地理環境,以及楊錦文、姚衛華和貓子全部拍攝了下來。

  這是三大隊追查105槍案的關鍵證據!

  蔡婷心裡清楚,如果沒有留下影像資料,他們將來會很危險。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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