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5章 證詞!

  第225章 證詞!

  遂縣。

  刑警大隊的審訊室內。

  金超被羈押在老虎椅里,低垂著腦袋,一雙眼睛滴溜溜的轉動。

  直到審訊桌被敲了一下,他才抬起頭來。

  「叫什麼名字?」

  金超喉嚨滾動了一下,看了看周圍的環境。

  

  審訊室里一共六個人,一男一女坐在對面的桌子後面,手裡拿著資料和鋼筆。

  門後站著兩個年輕一些的刑警,似乎想要把房門抵住,不讓人進來。

  眼巴前,一個鬍子拉碴的矮個子刑警虎視眈眈地盯著自己。

  金超沒在意他,而是把視線就放在高個子年輕刑警身上。

  「金超,在卡拉OK的裡面,你應該聽見我說的話了,我們是安南市和廣遠市過來的,我們為什麼會在這裡,你心裡應該比我們清楚。」

  見對方把自己的名字叫出來,金超也不再掙扎,他重重一點頭。

  「我曉得。」

  「交不交代?」

  「我不交代,能活嗎?」

  「你覺得呢?」

  金超咬了咬嘴皮,『嘖』了一聲後,道:「你們動作太快了,我才逃出來兩個月。」

  「無妨,你的同夥陳震和杜江會等你,黃泉路上,不會讓你一個人走!」

  「哈!」金超笑了笑:「看來,他們都被抓了。」

  孫鵬呵斥道:「說問題,別給我們東扯西扯!」

  金超點頭:「去年年底,在監獄服刑的時候,我就想著出來干一票大的,不為其他,就是覺得不公平!」

  楊錦文問道:「所以你就想著殺了周秋菊和廖凱,覺得是她害了你?」

  「談不上她害了我,畢竟是我把她先給搞了。」

  「那你為什麼要殺她和她老公?」

  金超抿了抿嘴,回答說:「喝了酒,被他們起鬨,情緒起來了,就去殺人了。」

  「他們是誰?」

  「陳震、杜洋、杜江和陳震的小舅子,我們那天晚上就在陳震的小舅子家裡喝酒,喝多了,說到這事兒,我就沒忍住。」

  「你帶的頭?」

  「沒錯。」

  「周秋菊和廖凱也是你動手殺的?」

  「是!」


  「腦袋是你砍的?」

  「也是我!」

  這和陳震、杜江的供述一致,楊錦文繼續問:「這之後,你又幹了什麼?」

  「然後就是遇到城南百貨商場那個女的嘛,我和陳震把她劫持到公路上面的林子裡殺的。

  但這女的不是我殺的,是陳震下的手,腦袋也是他砍的。」

  坐在審訊桌後面的蔡婷翻了一頁資料,上面有關陳震的供述,並不一致。

  陳震的證詞是金超殺的人,他只是在旁邊看著。

  審訊陳震的時候,楊錦文是在場的,當即便問:「到底是你,還是陳震?」

  金超聽出這話的意思了:「陳震說是我乾的?」

  楊錦文沒吱聲,只是冷冷地盯著他。

  「好嘛,知道我要跑,就把事情全都推在我頭上,那女的確實不是我殺的。」

  「你繼續說。」

  「腦袋砍下來之後,我和陳震就找了一些樹枝把屍體蓋起來,腦袋扔去公路旁邊的涵洞裡。

  接著就是年後,在體育公園殺的那兩個人,先動手的是杜洋,他把那男的捅死了,女的被我們拖去公廁……」

  金超表情懨懨的,似乎不想繼續交代下去。

  其實,楊錦文、貓子、姚衛華和蔡婷也不想繼續審。

  有關兩月前的特大殺人案,連續五條人命被害,案子的細節和犯人的審理、口供,他們看了一遍又一遍。

  每看一遍都覺得殘忍至極,心裡極度的不適。

  但作為主犯的金超落網,他們不得不把案子的情況問清楚。

  對於體育公園的殺人案,金超供述了兩個多小時。

  然後就是有關他逃跑的事情。

  「我們殺了人,屍體根本就沒處理,公安肯定會調查,我知道遲早會查到我們身上,殺了人肯定是瞞不住的。

  我叫陳震他們跑,他們捨不得離開嘛,我就只好自己跑。

  我給他們說往北邊去,其實我是打算往南跑,去雲城躲一陣子。

  我到了一個叫板場鎮的地方,就看見一個傢伙長得跟我很像,所以我就把他殺了。」

  說到自己轄區的案子,孫鵬一手叉腰,一手指著他。

  「怎麼殺的?具體經過說一遍!」

  「我就騎摩托車跟上他,向他問路,他給我說了去蒼水縣的方向,我說可以搭他一程,他同意了。


  在沒人的地方,我就假裝說摩托車壞了,輪胎被什麼東西扎了,他就下車幫我看。

  我就趁著他沒注意,撿起石頭砸了他的後腦勺,把他砸暈過去,我就拿刀捅了他三刀,拿走他的身份證和戶口本,把屍體和綁在摩托車后座的背簍,拖去公路上面的水渠。」

  金超頓了頓,又道:「既然有了新身份,公安應該就查不到我,我想著就不要跑的太遠,就在漢忠市待上一陣子。

  所以我就來了遂縣,租了一個房子……」

  說到這裡,他看了看楊錦文:「你開槍打的那個人叫陶正剛,就住我隔壁,是他介紹我去金富麗上的班。」

  「我本來想就用著萬德海的身份活下去,如果你們找不到我,我就不殺人了,做一個好人……」

  「你馬勒戈壁!」

  孫鵬恨不得動手打人:「好人?你他媽的知道你殺的這個萬德海,他家裡什麼情況嗎?」

  金超瞥了他一眼:「那我管不著,一個人有一個人的命。」

  看他渾不在意,孫鵬的血壓往上升,怒罵道:「我曰你媽!你這個狗雜種!」

  楊錦文抬了抬手,問道:「陳震供述,你逃跑的時候,身上是帶著槍的,那把槍在哪兒??」

  聽見這個問題,金超微微眯著眼,小聲回答道:「丟了。」

  「丟去哪裡了?」

  「來遂縣的公路上,我隨便丟在一個山崖下面了。」

  「為什麼要丟?」

  「帶在身上不方便,再說,我也不打算繼續殺人。」

  「丟在哪個山崖?距離遂縣多少公里?」

  「我忘記了。」

  撒謊!

  楊錦文明顯能看出他在撒謊!

  ……

  審訊一直持續到深夜,對於雙管獵槍在哪兒,金超一口咬定丟了,不打算說實話。

  金超在安南市和廣遠市犯的案子,不可能關押在遂縣的看守所,所以楊錦文聯繫安南市市局,準備天一亮就把人羈押回去。

  他們六個人輪流在審訊室看守,不讓任何人靠近。

  凌晨四點,楊錦文和貓子換孫鵬和袁浩,讓他們去招待所休息,準備天亮出發。

  楊錦文進去的時候,金超還沒睡。

  睡也睡不著,他身材本來就胖,老虎椅的空間有限,他全身酸痛的厲害,雙手雙腳都不能動彈半分。

  楊錦文瞥了他一眼,和貓子舒舒服服的坐進寬大的椅子裡。


  貓子一邊打著哈欠,一邊把腿放在審訊桌上。

  金超開口道:「我想上廁所。」

  楊錦文看都沒看他:「忍著!」

  「楊警官,你不能這樣,我有最基本的人權……」

  「在我這裡,你沒有!」

  金超咂了咂嘴:「楊警官,你知道你昨天晚上在金富麗卡拉OK惹的那個刀疤是什麼來路嗎?」

  楊錦文沒吱聲。

  「他真名叫徐雷,也是一個狠角色,手上沾了人命的。你要是有本事,把他也抓了。」

  金超繼續道:「楊警官,我說句實話,我們這些人沒有錢,沒有勢力,像刀疤那樣,他有大把的錢,手下幾十號人,你們公安拿他沒辦法。」

  楊錦文點點頭:「你說的有道理。」

  「只要你把他抓了,肯定能審出不少東西來。」

  「那你知道他犯過哪些事?」

  「我只聽陶正剛說過一嘴,說是刀疤把兩個賣銀女給丟進了山里了,這兩個女的偷了夜總會的錢。」

  「還有呢?」

  「還有你就得自己去查了。」

  楊錦文冷笑一聲:「你打算檢舉?」

  金超目光灼灼:「我有這個機會嗎?」

  「沒有。」

  一盆冷水潑下來,金超抿了抿嘴,繼續道:「楊警官,我能看出來你是個能人,比其他公安厲害,我就直接和你說實話。

  之前我撒謊了,其實,我把槍交給了刀疤!」

  楊錦文眯著眼,「哦」了一聲,只睡了幾個小時,他實在太困,顯得很沒精神。

  金超道:「你就不想知道他拿我的槍想要幹什麼嗎?」

  「沒興趣。」

  「我琢磨刀疤肯定會幹一些事,他肯定是要殺什麼人,你們公安肯定是查不到的。」

  楊錦文直起身,盯著他問道:「你說夠了嗎?」

  「我……」

  「金超,你想把我當猴耍?我告訴你,你不要抱有什麼僥倖心理,我們只是負責來抓你,你犯的事兒和別人沒關係。」

  「怎麼會呢!」金超爭辯。

  這時,審訊室的門被打開,姚衛華和蔡婷走進來。

  「楊隊。」

  楊錦文都沒從椅子起身,只是點點頭:「幸苦了。」

  姚衛華打了一個哈欠,看了看金超,然後把手裡用藍色長毛巾包裹的東西遞給楊錦文。

  楊錦文接過後,把毛巾打開,裡面赫然是一支雙管獵槍。

  見到這支槍,金超整個人的肩膀頓時垮了下來,隨後重重地垂下頭。

  楊錦文用毛巾墊著,把槍拿在手上,冷笑道:「金超,你不是把槍交給了刀疤嗎?那這把槍怎麼會出現在你出租屋的盥洗台下面?」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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