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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0章 槍打出頭鳥

  第80章 槍打出頭鳥

  章曠對付完趙元儼後,迅速走向了包拯的房間。

  當過首富的人都知道,經商要起步的第一桶金,需要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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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要這第一桶金能當拿出來創業,需要本地父母官是個正經人。

  創業成功後,想要走向巨頭之路,需要一個穩定的政局。

  而成為巨頭後要成為首富,需要一個和自己體量相當的正經人合作。

  缺一不可。

  當然了,在這之外,還有很多非必要條件,但不是說非必要就不重要,有些非必要條件極其重要,只是就算有再多的非必要條件,只要上面的必要條件不滿足,那你的企業可能能成,但你成不了首富。

  章曠現在選擇的道路需要海量的資金支持,資金可以自己賺,但賺錢需要一個穩定的環境,畢竟章曠前兩步已經邁出去了。

  這第三步,就需要一個穩定的局面。

  而包拯,能營造出這個穩定的局面。

  他有這個能力,且有這個人品,官品。

  有些人有這個能力,甚至能力遠比現在的包拯強,但沒有絲毫的官品。

  比如丁謂。

  章曠出門後,懷賢走了過來:「在竹包廂。」

  整個應天酒樓,有四個比較特殊的包廂。

  他們沒有華麗的裝潢,反而非常的清雅。

  這種清雅,在士大夫裡面很吃香。

  但並不是誰都能進入這四個包廂。

  和大多數喜歡附庸風雅的正店的套路一樣,要進這四個包廂,需要寫詩,寫文章。

  而章曠在梅蘭竹菊四個包廂各寫了一首詩詞掛在牆上。

  要進入這裡,需要厚著臉上去寫詩,和章曠作比較才行。

  當然,寫了,就能進,但詩會被掛出去到大廳給所有人看。

  章曠來到竹包間。

  發現包拯正在看牆上掛的詩句。

  牆上掛的是【咬定青山不放鬆,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萬擊還堅勁,任爾東西南北風。竹石】

  包拯就和每一個親自到這個包間來看過這首詩的人一樣,皺起了眉頭。

  不是因為詩不行,是因為詩太行了。

  你寫成這樣,那我還寫個雞毛啊?

  雖然能考上進士當官的人,誰的文采都不會比知名詩人們差。


  但一來,當官久了,靈氣也就被磨沒了。

  二來,當官久了,沒空寫這些,時間久了生疏了。

  這樣一來,大家心中就有想法「我是因為忙,如果我不忙,天天寫詩,未必不是李賀,未必不是張繼、賈島、鄭谷。」

  但,沒有人會厚著臉說「我未必不是李白杜甫司馬相如。」

  那得是多不要臉啊?

  然而。

  看到這首竹石,大家立刻就會有一個認知。

  再也不會有人寫的比這首竹更竹了。

  這首詩把竹夸上天了,但你又不感覺它在吹牛逼,只覺得這首詩說的都是事實而已。

  寫得好只是第三位的。

  寫的妥帖是第二位的。

  對竹了解到了極致,然後又能把它描述出來才是第一位的。

  而這首詩,寫得之好,不弱於李白的詩句。

  但它對竹的理解,李白是不會有的。

  李白寫竹萬里浮雲卷碧山,青天中道流孤月」好是真的好,但竹只是順帶提一句,只是配角。

  所以,就算是李白復活,都寫不出任爾東西南北風」這種詩句來,更不會有人厚著臉說我要是不當官天天寫詩,也能寫出這種詩」這話來了。

  歷史上寫竹,論貼切,這首無出其右。如果比氣勢,倒是還有朱元璋那首「雪壓枝頭低,雖低不著泥。明朝紅日出,依舊與天齊。」能比。

  但氣勢,是地位養出來的。

  而懂,是愛出來的。

  也正是因為這樣,這詩出自於章曠之手,才恐怖。

  好驚人的文采,好驚人的見知。

  如果他只是寫竹寫的這麼好,那他一定是個愛竹的人。

  但他梅蘭竹菊都寫的這麼好。

  那他是個對世界的認知深刻到恐怖的人。

  他對任何東西的理解,都可能不弱干對梅蘭竹菊的理解。

  他知道士大夫喜歡梅蘭竹菊,難道不知道武夫喜歡什麼,不知道農夫喜歡什麼?

  這,恐怖如斯啊!

  包拯看著詩句,也只能感嘆章曠的恐怖。

  在一個別人寫故事,只能寫三百個字,只有一個回合結構的時代。

  章曠寫一個故事,幾十萬字!就算詳細分,每個故事也是好幾萬字。

  幾萬字內容,而且內容還是大家不太了解的探秘,不太了解的探案。


  結果,就連普通老百姓都聽得懂。

  這故事給人的感覺,包拯還不好形容出來。

  但是按照書中所說,那叫做邏輯,叫做推理。

  其實,原版的少包借鑑的內容比較多,作案手法多有借鑑,這在寫電視劇劇本這個行業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推理圈子,屬於抄襲。

  所以,一般來說,推理小說的粉絲大多對少年包青天不屑一顧。

  但倘若說到完全零基礎的人要學習偵探小說學習推理過程,少包可以把大部分名作壓下去一頭。

  章曠寫小說,選擇把它小說化,而不是直接把一本小說復刻出來。

  也是這個原因。

  可以引導別人去思考,去推理,從而推廣邏輯思維。

  當然,也考慮了畫面感問題。

  如果是別的書,要改成說書詞的模式,需要費心思,搞成只見那」云云。

  而少包,也寫成這樣,但章曠就可以直接寫看過的畫面,而不是想像的畫面。

  畫面感就更強。

  章曠看著包拯:「作何感想?」

  懷賢真是個機靈鬼,把包拯搞到這個包間來等。

  包拯,太年輕了。

  年輕人有很多勇氣,但也有很多怯懦。

  年輕人敢幹別的老人不敢幹的事兒。

  卻也會認為很多不重要的事兒很重要。

  小學一年級時,遲到半小時,天都塌了,仿佛自己已經是個壞學生了。

  初中一年級時,看了一本和學習無關的讀物,仿佛自己已經墜入了魔道。

  但等年紀大了,就會知道這些也並沒有什麼。

  包拯現在不敢做的很多事情,對年紀大的官員來說,那就是輕而易舉就能跨過去的門檻。

  任爾東西南北風」

  包拯回頭拱手:「本來有很多問題,還有很多話想要說,甚至想要和你抱怨。」

  「讀完這首詩,我明白了。」

  章曠:「別,我還是有興趣知道,你一開始想說什麼。」

  包拯:「我有個堂弟,他喜歡射箭,他告訴我,他一般都會射林中第一隻飛上天的鳥。」

  「他很得意,說一般人只能射到第二隻飛上天的鳥,他能射到第一隻,所以動作最快,箭術最高超。」

  章曠:「槍打出頭鳥?」

  包拯愣了一下,不知道槍怎麼會打出頭鳥,那不是箭打出頭鳥麼?


  算了,他說啥是啥吧,惹不起。

  章曠哈哈大笑:「所以你現在明白了什麼?」

  包拯:「只要飛得夠快,就不會被打了。」

  章曠:「錯,你堂弟已經很菜了,所以才需要打飛起來的鳥,真正的獵手,在鳥還在樹上時,就已經看到了展翅那一隻,然後就已經中了。」

  陳堯咨毫無疑問就是這種人。

  包拯愕然。

  我都不準備找你麻煩了,你還要給自己找事兒?

  章曠繼續:「但,你見過有人敢射鳳凰的嗎?」

  包拯:「誰都能成鳳凰?鳳凰本身就不是凡鳥。」

  章曠:「你怎麼知道?你當過鳳凰?」

  這種子非魚的辯論,包拯是不喜歡的。

  但章曠也不喜歡。

  章曠已經拿起了竹包間寫詩的筆,化開了硯台上乾涸的墨水。

  揮毫紙上。

  一副小雞啄米圖躍然紙上。

  包拯:「小雞啄米。」

  章曠:「神鳥鳳凰圖。

  99

  包拯:「小雞啄米圖。」

  章曠:「小雞啄米沒錯,但有了光環後,就是神鳥鳳凰圖了。」

  包拯若有所思:「什麼光環?」

  章曠:「主角光環,信我,你是這個時代的主角。」

  「走,跟我去看看你的粉絲。」

  包拯擺頭:「我沒有粉絲,他們是書中包黑炭的粉絲。」

  章曠:「他們只是想要有一個好的父母官,想要活下去有什麼錯?」

  「你要出去告訴他們,你不是個好官?」

  包拯的臉色看不清,一直很黑,但他最終還是開了口:「好,我跟你去,見見粉絲。」

  章曠笑了。

  雖然《少年包青天》七個案件,每一卷對章曠的發展來說,都有一個單獨的作用。

  但少年包青天最重要的就是,讓已經是中年的包青天去學習那個少年包青天。

  成為章曠想要的開封府尹。

  這一章我斷斷續續,寫了七八個小時,起來幹事兒,然後寫一兩句————

  但我感覺,內容上還不錯。

  享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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