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這就是報應
第127章 這就是報應
沈知歡冷眼看著,任由苟菊花祖孫三代表演,眼底沒有一絲多餘的情緒。
趙小春這個受害者,倒是在一旁看紅了眼。
瞧模樣似乎還有些不忍。
見親媽哭得傷心,沈小晴站起身,憤怒的看向沈知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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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知歡,我媽媽現在還懷著孕,她肚子裡的孩子若是有個什麼閃失,你負得起這責嗎?」
「我負責?」沈知歡輕笑了聲,「說你腦子有病你腦子還真不正常了?她那肚子的種是我下的嗎?我負責?」
「要依你這麼說,以後她要生個沒屁眼的出來,你還得怨我缺德事做多了唄?!」
「噗嗤!」
沈知歡的話直接給林天霞整笑了。
院外那些小年輕也忍不住鬨笑起來。
沈小晴臉一紅,「你……」
低頭啜泣的秦麗娟身子晃了晃,儼然一副要暈倒的模樣。
沈小晴趕緊蹲下身子將人扶住。
「怎麼?戲演不下去了,準備裝暈了?」沈知歡揶揄道。
明明是虎背熊腰黑熊怪,卻非要玩身嬌體軟易撲倒的小白蓮招式。
真正是不嫌磕磣!
「沈知歡,你不要太過分。」沈小晴怒吼。
「既然你都說了過分,那我要不整點過分的,都對不起你給的這評價。」沈知歡斜眼睨了眼外面的天色。
這時。
「知歡,沈知歡在不在?」秦家院門口傳來一個熟悉的男聲。
「叔,我在這裡面,你進來吧。」沈知歡大聲應道。
片刻,一身綠色工作服的郵遞員推著二八大槓進來了。
將車架好,郵遞員麻利的從二八大槓后座的帆布口袋裡拿出一大摞單據遞給沈知歡。
「這些就是近三年來京城那邊寄給趙富貴的匯款單,多則一百,少則三十,幾乎每個月都有。」
沈知歡大致翻了翻,仰頭朝郵遞員笑了笑,「叔,謝了!」
「這有啥好謝的,舉手之勞。」郵遞員擺手。
「哦!對了!這還有你的信和匯款單。」郵遞員一邊說,一邊從帆布袋裡拿出雜誌、信件和匯款單。
沈知歡簽好名,接過信件和匯款單,雜誌照舊給了郵遞員。
將簽收單和雜誌放進帆布袋,郵遞員又笑著從旁邊的帆布袋裡拿出一大包麻花塞到沈知歡手裡。
「知道有你的匯款單,我閨女一大早就起來炸了麻花,交代我一定要親手交到你手上。」
「叔,最後一次,以後真的不要再破費了。」沈知歡有些無奈地道。
這年頭,油和白面都是頂頂精貴的東西,她怎麼好意思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人東西。
「叔家裡雖然不寬裕,請你吃麻花的票還是有的,你就甭跟叔客氣了,你忙,叔這還有點信件沒送完呢,得空了記得去我們家裡玩,你小妹一直惦記著你去呢。」郵遞員踢開車腳架。
「嗯!好!把這點破事忙完了,我一定去。」二人目光短暫相接,沈知歡點頭。
目送郵遞員出了院門,沈知歡扭頭將手裡的匯款單遞給站在門邊上的秦海生。
接過匯款單,秦海生一張一張的翻看,熟悉的筆跡讓他心中的怒火愈演愈烈。
站他身旁的曹荷香也是一臉的憤怒。
她當親妹子一樣疼的小姑子,沒想到居然是只吃裡扒外的白眼狼。
秦麗娟早在郵遞員拿出匯款單的那一刻,就已經面如死灰。
「知歡,給我看看你的匯款單。」林天霞湊到沈知歡身旁,輕輕扯了扯她的衣袖,小聲道。
沈知歡沒好氣的白了她一眼,從兜里掏出匯款單拍到她手上。
一百二十五……塊!!!
看清數額的那一瞬,林天霞瞪大雙眼,滿臉驚駭,一副驚嚇過度的反應。
「一百二十五……知歡,你不想給我做嫂子,要不我給你做干閨女吧!左右你也不打算嫁人了,以後就讓我這個干閨女來給你養老送終,你看怎麼樣?」林天霞星星眼。
沈知歡一把搶過匯款單,抬手賞了林天霞一個爆栗子,呵笑道:「你比我大,你怎麼給我養老送終?指望你,我還不如指望我小弟。」
秦斌和沈建國齊齊皺眉。
不打算嫁人?!
為什麼不打算嫁人?
一旁萬年沒反應的沈老爺子晦暗的眼眸倏地露出一絲亮光。
「我不就比你大一歲嘛!我覺得我可以的。」林天霞捂著額頭,嬉皮笑臉地道。
「我覺得你不可以,我可不想以後老了老了,還要拖著病歪歪的身子給比我還大一歲的干閨女端茶遞水、端屎端尿。」沈知歡將匯款單塞進兜里。
「……」
這畫面感……
太強。
林天霞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雞皮疙瘩。
她抖了抖身上的雞皮疙瘩,趕緊轉移了話題,「什麼時候能完事啊,我都餓了。」
「等警察來把壞人抓了,我們就完事了。」沈知歡把手裡的麻花塞給林天霞,雲淡風輕的拋出一顆「雷」。
警察……抓壞人……
趙家人臉色一變。
苟菊花的兒子更是雙腿一軟,心慌得不行。
他都還沒娶媳婦,這要是進去了,以後誰還願意嫁他啊?
「挨千刀的,你小小年紀,心思怎麼能那麼歹毒呢?」苟菊花怒目圓睜。
沈知歡也不搭腔,扭頭看向院門口。
左右不過幾分鐘,一群身著制服的警察走了進來。
「是誰報的警?」
沈知歡連忙舉手,「同志,是我報的警?」
不等警察詢問,沈知歡簡單扼要的說了報警的原因,並向警察同志出具了關於換嬰事件的證據以及那些匯款單。
非常完美的一條證據鏈。
領頭的警察深深的看了眼沈知歡,笑著道:「小丫頭,不錯啊!這世上要多幾個你這樣的熱心人,咱們警察得少走多少彎路。」
「伸張正義,人人有責!」不要錢的好話,沈知歡張口就來。
人證、物證都有了。
警察來得快,去得也快。
趙家一家三口都被帶走了。
準確說,是苟菊花被帶走,苟菊花的閨女和兒子只是作為證人,一起跟著去了。
作為當事人,趙小春母子三人和秦海生夫妻也跟著去了。
至於秦麗娟……
警察念她大著肚子,再則也沒有參與換孩子,至於自私隱瞞事實真相,那是人品問題,不構成犯罪,所以只讓她在案子了結前,不要離開本縣城。
親戚朋友見事情鬧成這樣,也不好意思再留下,紛紛找藉口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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