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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攻略迷宮的必備清單?

  第26天白色怪人旅館

  

  訓練繼續,女生們被訓得痛哭流涕,只能靠著豐盛的食物彌補心靈上的創傷。

  第五傑悠悠哉強化訓練,順便通過閒聊不動聲色獲取迷宮攻略知識。

  第27天中午迷宮會議

  早上,第五傑被冒險者公會叫去,說是魔之森林那邊疑似發生巨變,需要向他打聽一下具體情況。

  近期只有他前往過那裡,應該是最清楚的人。

  女生們清楚是怎麼回事,魔之森林已經被他打穿,第五傑和她們說過。

  於是就讓他到公會,她們則去攻略淺層迷宮。

  「說起來,遙同學的特殊技能【報連商】好沒存在感,好像一次都沒派上用場?」

  「他的報告、連絡、商量事正常範圍嗎?」

  「確實。」

  「該說他為什麼盡做些危險的事才對,遇上危險也不躲開,還有最重要的一點,為什麼記不住我們的名字啊!!」

  女生都很生氣,特別是最後那句,就很氣。

  幾年同學,甚至還有十一年同學的班長,也沒被記住名字!

  「話說,他說過要進迷宮。」

  「對啊,還用水果蛋糕賄賂我們來著。」

  「不太妙吧,要是他到了迷宮,絕對會墜落底層!」

  「有道理,掉下去後再爬上來,嘴裡漫不經心說著:不小心稱霸了迷宮!?還會說迷宮先動的手,意外迷宮事故什麼的。」

  「會說,他肯定會說!」

  就是因為他不會做出安全正經的行為,女生們才會讓他遠離迷宮,沒想到他使出絕招,賄賂!

  水果蛋糕很好吃。

  「話說,他一個人是怎麼把魔之森林全滅的啊?!」

  「聽他說最開始一隻只冒出來,然後就打,一直打下去,就跟打地鼠似的,打完哥布林王,又打哥布林皇帝,接著再打狗頭人。」

  「睡了一天一夜,聽說有大隊歐克跑到洞窟,把他給吵醒了,起床氣很大,打了半天來著,然後就給全滅了的樣子?」

  (⊙o⊙)…

  嗯,不可以把他的話照單全收,儘管魔物沒辦法在森林裡列隊,整齊劃一出現。

  不管有什麼誤解,都跟打地鼠遊戲一點關係也沒有,那是毀謗中傷,而他是魔物傷害案件現行犯。

  「離譜,全靠毆打···就連王也是。」


  「超高速連打?平均秒速五隻的樣子?」

  「又不是秒速五厘米得櫻花~」

  「說的是呢。」

  正犯陳述意義不明,問題已經不在於真實與否,而是嚴重缺乏常識的部分。

  「我們說是要保護他~可是該怎麼保護?」

  「感覺魔物更需要保護的樣子。」

  的確,如果要保護,應該會變成從他手中保護魔物吧。

  不管怎麼想,受害者總是魔物,已經有必要推行魔物保護運動了。

  「總覺得要是出現必須保護他的情況,我們還是放棄比較好,根本做不到吧?」

  「……說的也是喔?」

  Lv門檻是不是已經被粉碎了啊?他才lv10都可以隨意打倒王了耶?

  「雖然他自認是一般人(路人),但如果一般人(路人)都跟遙同學一樣,魔王一出現就會在路過的村子被人打死了吧?」

  「這樣的話,魔族絕對會變成保護對象,而且是得從一般人(路人)手中保護的瀕危物種,異世界太殘酷了!」

  「一大堆跟遙同學一樣的人……會大開殺戒吧?」

  一般人(路人)大開無雙的世界,根本不需要召喚勇者吧?異世界的危機指的是以魔物們的角度來看?對抗人類?

  的確,這麼一來,魔物說不定會陷入滅絕的危機?

  「你們發現沒有,最近連鎮上的人都經常帶著棍棒……什麼叫做一般人(路人)?意思是撲殺者?那些人都跟遙同學一樣嗎!?」

  「不可能啦!沒有人跟遙同學一樣,那些是正常地帶著棍棒的一般人!」

  「沒錯,不可能的。」

  治安因此變好了,每個人都帶著能與魔物戰鬥的武器,所以很安全。

  「啊……好像很常看到有人帶著品質超高的棍棒?」

  「不知不覺間,鎮上開了一家棍棒專賣店,生意興隆的樣子?那裡本來是一家武器店對吧?」

  「在旅店前面~也有小孩子們在玩棍棒互打的遊戲喔~?相當熟練,好像很好~玩~?」

  「……這座城鎮就算不保護也沒關係吧?」

  「該說魔物快逃才對吧!」

  這座城鎮很危險,別說受魔物歡迎了,魔物來了肯定會被大屠殺。

  已經不是爆買的問題了,魔物會被大肆撲殺、變成魔石拿去賣掉。

  「對了,遙同學之前說過『最強的人或許是村民A』吧?」


  「村民A是誰……一般人(路人)也太可怕了吧?」

  看來這裡並非劍與魔法的世界,而是棍棒的修羅國度,召喚原始人過來跟哥布林互毆,這樣比較省事?

  女生們天南地北聊天,在迷宮上層繞了一遍後回到城鎮。

  然後就發現……有幾個女生逛街不知不覺間也買了棍棒!?

  她們的職業(Job)是劍士才對吧?

  呃,難道這是時尚潮流?

  異世界正在掀起用棒子打死敵人的風潮!?

  感覺總有一天會忍不住買下,拿著棍棒和敵人互毆嗎?

  嗯,看來得對流行的起源嚴厲說教才行!

  第27天午後奧姆伊公會

  第五傑被帶到公會長辦公室,不斷聽著公會長大叔的長篇大論。

  好不容易逃出房間,他開始前往迷宮的準備。

  「宅宅!宅宅A!O•T•A!給我交出迷宮的情報,馬上交出來,現在立刻趕緊交出來!不交出來我就叫碧池們咬你!五隻全部咬你的頭?所以快說!拿出來!」

  可惡,真是個遲緩的宅宅,到底要宅到什麼時候,迷宮裡的費洛蒙戒指在發出召喚啊!再不快點就被別人爆出來了!

  「……!!宅宅A是指我!?呃,O•T•A也太省略了吧!OTA(宅宅)─A的其中一個A消失不見了!另外,我們已經和島崎同學她們和解了,請不要叫她們來!有生以來第一次,聽到有人誠心誠意向自己道謝……」

  宅宅A雙手合十祈禱。

  「不,那種小事無關緊要,交出迷宮的情報!馬上交出來,現在就交出來,不交出來我就連笨蛋們也叫過來!五隻全部!!你是笨蛋嗎?快說!」

  宅宅嚇得臉色發白,雙倍傷害!

  「欸,我剛才明明在說感人的事,卻被你無情地打斷了!還有,柿崎同學他們也道歉了……呃,說我笨蛋根本只是在罵人吧!!最後,你到現在都還不記得任何人的名字嗎!?」

  記那個幹嘛,第五傑不斷逼問宅宅A,從宅宅B手中搶走報告,讓宅宅C進行說明,宅宅D負責活蹦亂跳。

  「……原來我就是宅宅B啊……哎,以前我就隱約察覺到了……」

  「O•T•C是什麼?ETC的同伴之類的嗎?光是省略一個A字,意思就會變得無法解讀啊!」

  「只有我被放著不管,還被他擅自加上活蹦亂跳的描述!」

  一群囉嗦的傢伙,希望他們能稍微認真點,好感度明顯更重要。


  想像一下,昏暗的迷宮裡沒有人發現的寶物,在不斷延續直至永遠的時光之中,那象徵好感度的寶藏正在等待有緣人!

  「囉嗦,區區宅宅竟然妄想成為ETC的同伴,臉皮厚也該有個限度吧?向ETC道歉!ETC可是很有用的!跟OTC不一樣喔,畢竟你們就算搭了車,也只會暈車嘔吐而已!!」

  受不了,你們(宅宅)到底在說什麼啊?總之要先去採購。

  拿著清單,第五傑讓宅宅們列出需要的物品清單,只要拿給雜貨店大姐看,應該就能湊齊了吧。

  抵達雜貨店,現在的任務是迅速買好東西。

  「大姐~把這張紙上寫的東西全都給我找齊!」

  無論如何都要先做好準備,既然叫做迷宮,想必會使人迷路,如果那是一座普通的洞窟,就可以改裝之後住在裡面,地基都不用自己打!

  聽說還是多層結構,直接就是大樓啊!在異界有一棟樓,cooler!

  「呃……要湊齊清單上的東西?可是我這裡沒賣『愛、勇氣與友情』喔?」

  (⊙o⊙)…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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