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說唱歌手
就這?
原本以為是金手指覺醒,沒想到只是腦海中的聲音只是痛罵他一句「人渣」便潦草結束。
不信邪的李昂重重的甩了自己兩巴掌,洗衣機出故障了可以這麼修,那麼腦袋壞掉了應該也可以。
經過十分鐘的等待,除了周邊傳來有嗨大了的尼哥即興說唱的聲音他什麼都沒有聽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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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終於心灰意冷,背起破木吉他來到布朗斯維爾地鐵站,這裡就是他平日裡「工作賺錢」的地方。
紐約地鐵在全世界爛的出名,修成時間超過100年,而位於布朗斯維爾的地鐵站更是爛出了新高度。
不僅這裡的配套極為老舊,照明設施閃爍不定,還隨處可見狗屎和嘔吐物,空氣中充斥著刺鼻的葉子味。
市政部門明明了解這裡的情況但懶得處理,他們只為納稅人服務,而遍地街溜子的布朗斯維爾壓根就沒幾個人正經納稅。
在紐約沒有任何一個行業是不捲的,街頭賣藝也同樣如此。
街頭藝人如果沒有隨身攜帶「格洛克」這種硬真理,或是匪幫厚米(兄弟)的保護,在地鐵站的黃金要飯位根本不會有一席之地。
不過好在李昂天生擁有一條靈活的舌頭,通過十幾日的相處他早就用高超的語言藝術折服了常年在地鐵站賣藝的尼哥。
「嘿!Bro(兄弟),你這混蛋今天怎麼來的這麼晚?還好我提前給你留了位置,剛剛我還幫你趕跑了兩個不長眼的來自奇斯特街的混蛋。」
「Fxxk!他們也不看看這裡是誰的地盤!」
剛走下地鐵站李昂看到一個身材矮小的尼哥在大聲呼喚他,他極力挺起胸膛使自己看起來一副不好惹的樣子,驕傲的樣子如同一位鬥勝的將軍。
這傢伙什麼時候變得這麼強悍了?
帶著疑惑李昂在其身旁的位置卸載了木吉他,「多謝了戴維斯,沒有你我今晚又要空手而歸了~」
戴維斯今年只有20歲,但擁有著豐富的街頭智慧。
至少從13歲起他便輟學開始了街頭生涯,雖然身材矮小但打起架來異常兇猛,因此在地鐵站這一片獲得了「惡霸犬」的稱號。
「這沒什麼,你瞧瞧這個~」戴維斯捲起T恤向李昂展示起了身上密密麻麻的紋身。
在黑人社區紋身是一種文化,有紋身並不代表曾經一定擁有過匪幫經歷,尼哥們熱衷於把生活中遇到的事情統統雕刻到身上。
比如戴維斯,他會在身上留下每個和他上過床的女孩的名字。
在一番仔細觀察之後李昂終於在對方凌亂的紋身中找到了亮點,「你又添了新紋身?」
「是的~這是我人生中最有意義的紋身~」
李昂用鄙夷的眼神瞥了瞥對方,「上次你刻上一個叫阿妮莎的妓女時,你也是這麼說的...不要搞這麼亂七八糟的東西了尼哥,賺錢要緊,在紐約沒錢活的都不如曼哈頓的一隻狗。」
「Fxxk bro!你仔細看看,這次不一樣了!這是布朗斯維爾血幫的專屬紋身,不經過他們的允許紋這個可是要吃槍子的!」
李昂這才明白過來,戴維斯混跡街頭多年終於還是加入了幫派。
不過這在布朗斯維爾並不稀奇,加入幫派就像是東大的「九年義務教育」,是必修課。
「隨便你吧尼哥,我可不想哪天在街頭看到你的屍體...」
「Shxt!你可不要亂說,告訴你我馬上就要離開這個該死的鬼地方了,我馬上就要飛黃騰達了!」
「你說什麼?」
看著戴維斯興奮的樣子李昂覺得對方不像是在開玩笑。
儘管在他心中對方只是個憨厚一點的尼哥罷了,但要是真的離開了以後他還能不能擁有地鐵站的黃金要飯位可就難說了。
「血幫的老大喬治他一直在尋找有潛力的說唱歌手...他看中了我,承諾會把我介紹給NAS曾經的製作人T-Ray!」
聽到這裡李昂算是全明白了。
就和布魯克林所有的尼哥一樣,戴維斯從小也有一個說唱明星夢,鬱郁不得志的他一直以在地鐵站等公共場合表演Freestyle(即興說唱)為生。
作為東海岸說唱的發源地這裡孕育了說唱歷史中無數耀眼的名字。
JAY-Z、NAS、聲名狼藉先生、弗西.布朗...
時至今日培養說唱歌手已經成了當地匪幫最重要的產業鏈,比起高風險的販毒活動顯然說唱這一行風險更低,利潤更高!
若是能走出一個殺進公告牌排行榜的歌手,對於幫派來說就是一台人體印鈔機!
儘管這一賽道的內卷程度高的離譜,大多數滿懷憧憬的年輕人在發布一張單曲之後就會迅速銷聲匿跡,但李昂還是不忍心打破戴維斯美好的幻想。
「祝賀你夥計,希望你真的能飛黃騰達。」
「現在說飛黃騰達還太早了!明天T-Ray答應好會來地鐵站看我的現場表演,不知道我能不能得到他的賞識...」
「你一定可以...」話說到一半,李昂看著自己手邊的破木吉他突然想到了什麼。
先前那腦海中的神秘聲音提示的「靈感刷新」時間不就是明天嗎?
也許金手指是真實存在的呢?
「Bro,明天晚上8點,你要來這裡給我助陣,我會讓你看到布朗斯維爾史上最好的說唱表演!」
看著戴維斯躊躇滿志的樣子,李昂實在懶得潑他涼水。
他那三腳貓的說唱水平在街區里罵街還行,發唱片當歌手還是算了。
現在已經不是90年代那個屬於匪幫說唱的年代了。
隨著聽眾們水平的提高,人們已經對滿嘴的迪克、浦西越來越厭倦。
說完這一切,戴維斯跟李昂碰了碰拳轉身便離開了。
滿腦子明星夢的尼哥現在壓根不屑於街頭賣藝得來的那三五十美元。
經過了一晚上近兩個小時的賣力演出,李昂的嗓子幾乎唱到沙啞,卻只收穫了區區15美元。
「該死...」
他懷疑自己一直以來是不是選擇了錯誤的位置。
這裡的人不僅貧窮,而且只對狂躁暴戾的說唱音樂感興趣。
沒人會花錢聽街頭藝人唱披頭士樂隊那些老掉牙的鄉村搖滾,這對於生活在這裡的人來說與噪音無異。
李昂重新背起吉他準備回家,邦妮還有一個多小時就會從午夜俱樂部下班。
於是他偷偷留了個心眼,將15美元全都塞進鞋墊里,以防邦妮深夜翻找自己的口袋。
如果對方提起還錢的事情,他只會丟下一句「今晚又是空軍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