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章 傳說中的,亞馬遜女戰士
泰西封,王宮,寢殿內。
萬王之王已經接近油盡燈枯,滿面愁苦之色,向自己的兩個兒子沃洛加西斯和阿爾達班看來,打算把自己的萬里江山託付。
沒錯,安息大王子沃洛加西斯,已經回了安息。
很簡單的道理,雖然劉偃的大軍,要救泰西封,必須經過艱難而血腥的戰爭。但是,沃洛加西斯個人要回泰西封,不是什麼難事。
畢竟,四國聯軍要圍城打援,就不能不讓劉偃看到勝利的希望。事實上,直到劉偃登陸安息,泰西封都沒被四麵團團包圍,個人的通行,是沒有問題的。只是安息大半國土淪陷,萬王之王跑都不知道往哪跑,只能在泰西封固守而已。所以,沃洛加西斯沒費什麼力氣,就從陸路回了泰西封。
沃洛加西斯也有回安息的動力:父王肯定是活不了多久了,如果劉偃真能成功救援安息,自己就很有希望坐上萬王之王的位置。只有安息一半國土的萬王之王也是萬王之王啊,一國之君的小日子不要太爽!再說了,就算日後安息被大漢吞併又怎麼樣?萬王之王的待遇總比普通王子強的多吧?
當然了,現在的沃洛加西斯,真是後悔得腸子都青了。
在他回到泰西封后不久,劉偃就登陸安息,被包圍在波西斯地區,與外界音訊不通。泰西封,也被四國聯軍收網,團團包圍了。
我傻啊!
回泰西封幹什麼?在大漢當個流亡王子不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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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回可好,四國聯軍使出毒計,沉下十幾艘大船,堵塞河道,逼著漢皇劉偃走陸路,救援泰西封。漢皇劉偃,也真是盛名之下其實難副,還真的上了這個惡當,被包圍在波西斯地區。漢軍再厲害,也不可能在山巒丘陵的地形中,用十萬步卒,突破百萬大軍的攔截啊!
完了!
全完了!
原來最終滅亡安息的,不是大漢而是四國聯軍!
那我回泰西封來,不是找虐嗎?
現在,父王要我接這個萬王之王的燙手山芋,我更是堅決不能接啊!
落在四國聯軍手中萬王之王,跟落在大漢手中的萬王之王,能一樣嗎?落入四國聯軍手中的萬王之王,恐怕就跟《精忠報國之靖康恥》裡面,徽欽二帝一樣,生不如死啊!
就算僥倖逃出泰西封,萬王之王那也是四國聯軍重點追剿的對象,照樣是朝不保夕,生不如死!
「父王,兒臣何德何能,擔當萬王之王的重任啊!」沃洛加西斯滿面誠懇之色,向兄弟阿爾達班看來,道:「賢弟的才能勝我十倍。這萬王之王的位置,應該由他來做啊!」
「不,不,不,王兄你不要太謙虛了。兄弟這點小聰明,哪能跟您的大智慧相提並論?小弟一直以為,這萬王之王的位置,非您莫屬!還有最關鍵的,您是我安息的嫡長子,長幼有序啊!」
「誒,在我安息生死存亡的關鍵時刻,講什麼長幼有序?事急從權!」
「不,不,不,小弟以為,越是危機,咱們才越是要穩定王位的傳承!」
「二弟,為了我安息的千秋大業,你就莫要推辭了吧!」
「大哥此言差矣!小弟從心眼裡認為,只有您為萬王之王,才能帶領我安息實現偉大的復興啊!」
……
好麼,沃洛加西斯和阿爾達班,面對「萬王之王」的位置,互相謙讓,互相吹捧,不知道的人見了,恐怕會稱讚一聲,好一個「兄友弟恭」!
當然了,此時還在位的萬王之王見了,真是氣得肝兒顫。
真不想要萬王之王這個位置,你們早幹什麼去了?人腦子都快打出狗腦子來了!
哦,現在眼見我安息要亡國了,你們倒是謙讓起來了。你們還要不要臉啊?你們到底還是不是阿爾沙克的子孫啊?
「別說了!」
萬王之王勃然大怒,道:「你……你們真以為,當這個萬王之王,只有壞處,沒有好處?我安息真沒有復興的希望嗎?告訴你們,並非如此!」
二王子阿爾達班心中一動,道:「父王的意思是……」
萬王之王道:「你們都知道,蠻族薩爾馬特人吧?十年前。薩爾馬特人大同時受到斯拉夫人和羅馬人的進攻,形勢岌岌可危,向我安息求援。當時,為父為他們提供了三千具騎兵的全套裝備,幫薩爾馬特人避免了亡族之危。」
沃洛加西斯心中一動,道:「父王的意思是……我們攜此大恩,可以要求薩爾瑪特人出兵相助?」
「那怎麼可能?」萬王之王搖頭,道:「四國百萬聯軍,薩爾馬特人就是想幫助咱們,也無力回天。本王的意思是,爾等就任萬王之王后,可以突出重圍,去薩爾馬特人那裡尋求庇護。待日後天下有變,再趁機為我安息復國。另外,本王和薩爾馬特人的大王有約,誰拿著這個信物去,就是他的女兒普林安娜的丈夫!」
說話間,萬王之王從袖兜里,取出來一個造型古拙、不知什麼材料製成的戒指。
「這樣啊……」
沃洛加西斯和阿爾達班,當然知道,薩爾馬特人是怎麼回事。
西方蠻族的主力,是日耳曼人、凱爾特人和斯拉夫人,但薩爾馬特實力也不小。斯拉夫人一直認為,薩爾馬特人是斯拉夫一脈,想將其吞併。羅馬人更不用說了,一直想將其除之而後快。最終,釀成了十年前,撒馬爾馬特人滅族之危。
但是,話說回來,在羅馬和斯拉夫人聯手之下,薩爾馬特人差點滅族,不算丟人啊!
事實上,薩爾馬特人,民風彪悍,實力相當不可小覷。
薩爾馬特人的女子,必須在戰場上殺死一個敵人,才有資格和男人結婚,生育子女。其種族的悍勇,可見一斑。
據說,《荷馬史詩》中的金髮碧眼、身材高大、能騎擅射亞馬遜女戰士,就是以薩爾馬特的女人為原型的!
這位薩爾馬特人小公主普林安娜的名號,他們也是聽說過的。
普林安娜十三歲從軍,距離今日,已經足足過去了七年。在這七年裡,她的赫赫武功,讓薩爾馬特人足以和斯拉夫人分庭抗禮。她美貌的名聲也響徹了草原,被譽為「草原上最閃亮的一顆明珠」。不知多少蠻族英雄因此加入了薩爾馬特人的大軍,渴望獲得普林安娜的青睞,娶她為妻。
沒想到,父王不聲不響地,已經預定了普林安娜的婚約!
若是一年前自己知道此事,簡直是做夢都會笑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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