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演唱會首秀
第200章 演唱會首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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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曹健來說,出演《神鵰》最大的收穫,就是搞定紫霞仙子。
雖然已經殺青,不用再去劇組,但曹健之後幾日,幾乎天天陪著朱音。
剛開發的女孩,總是那麼誘人,還有一份調教的樂趣。
同時,他也在準備自己的第一場演唱會。
儘管距離演唱會的日期,還有將近一個月的時間,不過,門票的火爆程度,讓其他歌手,都有些羨慕。
不少歌迷,真如《破壞之王》中演的那樣,在售票處門口搭起帳篷,就等門票開售。
還真有點千金易得,一票難求的感覺。
不過,四月中,梅燕芳的演唱會,率先舉行。
梅燕芳作為香港的大姐大,影迷和歌迷自然非常多。
在演唱會當晚,剛才還沉浸在梅燕芳歌聲中的歌迷,見偶像唱完一首歌,忽然道:「我下去休息一下,現在有請我這次演唱會的嘉賓,曹健先生登場,為大家帶來一曲。」
「曹健?他是嘉賓?」
在場幾萬歌迷中,有一些也喜歡曹健。
聽到這話,全場立即激動的歡呼起來,聲勢竟然比剛才還高。
誰讓曹健的歌曲,年輕人都喜歡。
只是,不知道他會唱什麼歌?
就在梅燕芳走向後台休息換衣服,現場出現一些手持寶劍大刀,白衣白袍的伴舞者。
同時,帶著滿滿武俠風的音樂響起
這樂曲,有笛子,有古箏,聽著就讓人忍不住手舞足蹈。
終於,在音樂中,一身藍袍的曹健,從後台走出,在伴舞的幾人中,顯得非常兩亮眼。
「哇!」
瞬間,歡呼聲幾乎要衝破雲霄。
「我劍,何去何從,愛與恨情難獨鍾;我刀,劃破長空,是與非,懂也不懂;我醉,一片朦朧,恩和怨是幻是空;我醒,一場春夢,生與死一切成空.」
曹健特有的唱腔,有種剛柔並濟江湖的味道,一下就將現場觀眾,帶進了武俠世界。
現場觀眾聽著這首之前根本沒聽過的歌曲,瘋狂的揮動螢光棒,隨著音樂搖擺。
「來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愛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隨風狂笑一聲,長嘆一聲,快活一生悲哀一生,誰與我生死與共.」
歌聲中,舞台上那些伴舞手中的刀劍熠熠生輝,更襯托的曹健瀟灑帥氣,加上悠揚動聽的歌聲,直接將現場氣氛推向高潮。
「還真有一套。」
後台,梅燕芳看到現場氣氛這麼好,暗暗點頭。
似乎曹健的人氣,現在比自己還高。
雖然氣氛熱烈,但歌曲終有唱完。
「謝謝大家.」
五分鐘後,第一次在曹健在演唱會上唱歌的曹健,唱完這首《刀劍如夢》,給觀眾鞠躬。
「曹健!曹健!曹健!再來一首!」
現場的觀眾,卻不想放過這個好機會,主要根本沒聽夠。
誰讓你的演唱會門票,那麼難買。
「今年是梅姐的演唱會,我可不能喧賓奪主。」
曹健站在台上,向旁邊看了一眼,看到梅燕芳已經休息好,也換了一套衣服,笑道:「不過既然大家這麼熱情,那我和梅姐一起給大家帶來一首《當愛已成往事》。」
電影《霸王別姬》去年上映,在國際上獲得不少獎,而這首《當愛已成往事》主題曲,也一樣很火。
除了張國容的獨唱版本,梅燕芳的專輯中這張對唱版本,當初一樣口碑不錯。
觀眾們聽到曹健要和梅燕芳合唱,更加激動。
等梅燕芳走出後台,曹健笑道:「梅姐,我可是把第一次給了你。」
「別瞎說,什麼第一次?」
這句話,之前沒對過詞,是曹健剛才臨時想到的,卻讓梅艷芳有些誤會。
「第一次演唱會的首秀。」
曹健笑了笑,開了玩笑,牽起梅燕芳的手。
觀眾一想,確實如此。
這還真是曹健第一次在演唱會上唱歌。
只是做嘉賓都讓氣氛這麼好,那麼等到他正式演唱會的時候,現場還不爆了。
「只要你不懂(別說不懂),只要有愛就有痛(有愛就有痛),有一天你會知道,人生沒有並不會不同(沒有並不會不同)」
兩人完美的配合,再次聽得觀眾如痴如醉。
「謝謝曹健。」
但曹健只是嘉賓,唱兩首歌,已經差不多了。
「感謝歌迷。」
曹健對著觀眾抱了抱拳,走下後台。
「曹健!曹健!曹健!」
看著滿場還在喊自己的名字,還有那不舍的眼神,曹健和梅燕芳都很無奈。
曹健:我真沒有喧賓奪主的意思。
梅燕芳:這小子人氣真高。
曹健出現在梅燕芳演唱會上,演唱了一首《刀劍如夢》這件事,在第二天竟然見了報紙。
很快人們就知道,這首歌,竟然是在台省正在熱播的電視連續劇《倚天屠龍記》的主題曲。
這下,香港觀眾有人竟然跑到TVB請院,讓這家電視台,快點引進這部片子。
同時,曹健第一場演唱會的票價,一下又被炒高了三成。
最高的票價,甚至被炒到五千多港幣。
「這個曹健,唱了一首歌,影響力這麼大嗎?電視觀眾已經等不及看《倚天》了?」
TVB的邵一夫在聽說曹健影迷請願的事情,也有些震驚這個人的影響力。
看來,現在的四大天王,曹健雖然年紀最小,好像有點老大的感覺。
他馬上打電話給經理陳志雲,詢問讓邀請曹健前安排好了沒.
……
「健哥哥,你那首《刀劍如夢》,真的好聽。」
這天,演唱會首秀後的曹健,來到紫霞仙子朱音家裡。
雖然天還沒黑,但兩人幾天沒見,一番一番親熱,朱音就忍不住誇獎自己男朋友的歌喉。
「呵呵,下次演唱會也要唱,這次算是一次嘗試。」
「哦」
其實,朱音的目的並不是這個,她道:「健哥哥,我們都在一起快一個月了,我想搬到你家,和你一起住,這樣我就能天天陪你。」
「搬去我家?」
曹健一聽,當然要拒絕:「我平常要創作,喜歡一個人,再說我還沒算和女朋友同居。」
「可人家就想天天陪你。」
「這樣會影響我創作的思路。」
曹健沒想到這個朱音還挺粘人。
正是如此,才更不能讓她去自己家住。
什么女人,要雨露均沾,和你同居,豈不是自找麻煩。
剛說完,他的電話響了。
「雷猴啊,你是曹健嗎?」
「我是,你是哪位?」
曹健很奇怪,如今在香港,知道自己電話的,很少直接叫自己名字。
「我是TVB電視廣播業務部經理陳志雲,我們老闆邵先生,想要見你,不知道明天有沒有空?」
「邵先生?」
這個名字,對曹健來說,並不陌生。
西北有好多大學,都有以這個人的名字命名的學校,大學圖書館什麼的。
這個人要見自己,難道是合作的事情,有眉目了?
他馬上答應道:「行,我明天早上過去。」
掛完電話,朱音怕曹健不高興,沒有再提說剛才的事情,而是問道:「誰的電話?」
「邵一夫先生,約我明天去找他談事。」
「邵一夫?」
朱音聽到這個如雷貫耳的名字,明亮的眼睛一下閃出光芒。
這可是香港娛樂圈相當牛逼的大佬。
他竟然約自己男朋友去談事?
不管是談什麼事情,說不定男朋友又要起飛了。
看來,這個男朋友真沒找錯。
只可惜,他為什麼不答應同居呢?
男女朋友,不應該天天在一起嗎?
難道他真的有別的女人?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