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誅心才更有意思 (求訂閱)
第112章 誅心才更有意思 (求訂閱)
「四大天王?」
曹健沒想到自己猜的沒錯,梅燕芳要說的事情,果然就是四大天王。
而且自己還真是其中之一。
他忙問:「除了我,還有誰?」
「劉德化、黎銘、郭富成,和你。」
以梅燕芳的地位,當然知道許多內部消息。
「這四個人?」
曹健聽到這個名單,心裡暗道,我們的歌神,大名鼎鼎的烏蠅哥,竟然落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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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道:「梅姐,我覺得自己還是新人,好像張學有哥,或者哥哥張國容更適合四大天王。」
「為什麼?這麼好的機會你不要?」
其實曹健這個新人,能被定為四大天王,梅燕芳幫了不少忙。
要不然,真以為他一個剛來香港不到一年的內地人,就算有寶麗金支持,也不可能成為四大天王之一。
「梅姐,我是怕名聲太大,萬一」
曹健欲言又止。
梅燕芳道:「和姐還有什麼不能說的?」
曹健終於說出自己的擔憂:「我聽說前兩年,就是因為劉德化太紅了,有人用槍頂著他的腦袋去拍戲,我擔心自己.」
他在內地因為有夜總會,手底下有有人。
可這裡是香港,幫派眾多,而且喜多影視公司都有幫派背景。
萬一有點事,他總不能每次把曹偉這些人叫過來。
再說,曹偉那些人對付倪振還可以,但對付有天地會背景的那些幫會,實力差距太大。
「就因為這個?」
梅燕芳聽到這話,隨意笑道:「放心吧,在香港,只要有我在,沒人敢那樣對待你。」
「梅姐,你這麼厲害?」
曹健自然知道梅燕芳在香港娛樂圈的地位。
好像有一次梅燕芳舉辦生日宴,成龍因故遲到了一個小時,被迫當眾下跪。
成龍大哥雖然不能算大佬,但地位也不低,他都如此,保護曹健自然沒什麼問題。
梅燕芳客氣道:「其實我不厲害,四大天王的事情,就這麼定了。」
很快,早飯做好,兩人一邊吃,一邊閒聊。
「梅姐,如果有好劇本,我想投資電影,不知道行不行?」
既然有梅燕芳罩著,曹健心裡便生出投資電影的想法,畢竟香港電影還能紅火幾年。
「你有好劇本?」
梅燕芳抬起頭,都不知道這個青年,還有什麼不會?
「現在沒有,不過我打算學一學。」
曹健已經拍了兩部電影,劇本該怎麼寫,大概知道一點,如果好好研究一下,複製幾部經典電影還是沒問題的。
「你的想法還挺多,不過你連小說都能寫,寫劇本應該問題不大。」
梅燕芳想了想,道:「現在香港電影雖然很興旺,可這個行業被一些大佬把控,想要投資,要帶他們一起玩才行,要懂得有錢一起賺的道理。」
「我懂。」
曹健沒想過吃獨食,自己現在也沒那個實力。
李蓮傑比自己來的早,和嘉禾鬧掰後,經紀人都被人打死。
自己要搞電影,必須要帶上其他人。
不過,要是在米國搞一個影視公司,那應該就沒關係了?
現在好多香港演員,都是以打進好萊塢為目標的。
見曹健明白這些道理,梅燕芳說道:「你懂得就好,等你寫出好劇本,如果可以的話,我可以幫你。」
「有梅姐真好。」
「鵝鵝鵝,你啊,說話就是討人喜歡。」
兩人雖然是閨蜜,但開玩笑的時候,氣氛還是有些曖昧。
不過,這種感覺,兩人都挺喜歡。
「對了阿健,那個倪振好像在出售《YES!》雜誌,你有沒有想法買過來?」
「出售雜誌?他難道要跑路?」
曹健沒想到自己去國外度假,倪振竟然連雜誌社都想賣掉?
可想想也能理解,都太監了,還搞什麼雜誌?
完全沒卵用啊。
梅燕芳點頭道:「很有可能,現在他都成了香港的笑柄,不走以後怎麼見人?」
「我考慮一下,估計價格會比較貴。」
曹健還真有點動心。
雖然已經有《男人幫》,不過這個雜誌的群體是男人。
《YES!》面對的是年輕人,而且主要以女性為主,收過來剛好是一個補充。
「真你要收購的話,錢不夠我可以幫你的。」
「行,我讓人打聽一下。」
「一會吃完飯,我們去你雜誌社,給你當模特拍封面。」
「好啊。」
兩人吃完飯,一起前往曹健的公司。
路上,曹健忽然道:「梅姐,香港的明星,既然經常受到一些外部勢力的影響,要不成立一個香港藝人協會,你覺得怎麼樣?」
「藝人協會?你想出來的?」
梅燕芳更詫異的瞧著這個年輕人,真有點想不通他腦子怎麼多好想法。
曹健笑道:「我就是想到劉德化和劉嘉鈴的遭遇,才冒出這樣的想法,當然也是為了自己能有一個組織依靠。」
「靠我還不夠?」
「那我靠了?」
剛好路過紅綠燈,曹健停下車,故意靠在了梅燕芳肩膀。
「去去去,小心開車!」
梅燕芳捨得推了他一下,笑道:「不過你剛才的想法不錯,有機會我和其他人商量商量。」
很快兩人來到富興大廈。
梅燕芳拍攝的封面,雖然也比較性感,但比起朱莉,還是保守了許多。
但梅燕芳的名氣,可要比現在的朱莉大太多,尤其是在香港。
「洪經理,聽說《YES!》雜誌要出售?你知道嗎?」
梅燕芳在拍照,曹健將自己公司的總經理叫了過來。
「我聽說了。」
「知道詳細的情況嗎?多少錢能拿下來?」
「老闆,我們的《男人幫》已經有了一定的市場占有率,沒有必要再收購《YES!》吧。」
洪志博想不明白,老闆要收購那個黑過自己的雜誌做什麼?
再說了,倪振能賣給你嗎?
曹健都懶得解釋自己的想法,直接道:「我是問你這個雜誌現在賣多少錢?不是問你能不能買?」
洪志博年紀已經三十四歲,香港大學工商管理碩士,從業已經近十年。
但現在被一個剛二十歲的青年將氣勢給壓住,好一會才道:「開價一千萬港幣,不過現在沒人接手。」
「還挺黑。」
曹健冷冷的笑了笑,一個銷量大減的雜誌,就想賣一千萬?
怪不得沒人接手。
這個價格,足夠重新辦一本雜誌了。
而且你這個雜誌也就開辦兩年時間,就敢要這個價格?
曹健淡淡的道:「你找個中間人,把這個雜誌收了,最多五百萬。」
已經被老闆氣勢震懾的洪志博只好點點頭,答應一聲離開。
「呵呵,等我收了雜誌,是不是應該帶著周惠敏,去把這個消息告訴他?」
曹健故意留倪振一條命,就是為了好好氣氣他。
物理攻擊之後,接下來就是精神攻擊!
殺人有什麼意思,誅心才更有趣。
這,就是得罪我的下場!
(本章完)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