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我還是保守了
王霏雖然是父親帶來香港的,但她在上中學的時候,就經常唱歌,也經常登台。
她喜歡音樂,愛情方面自然能找到一個音樂才子。
而眼前這個人,雖然看起來壞壞的,但長得挺帥,從身材上看,似乎也挺強壯...
只是,不知道這個曹健,能不能和自己產生共鳴。
原本被曹健調戲,她有些生氣,可很快,她脫口而出:「你是不是想追我?」
「這麼有默契嗎?你也感覺出來了?」
曹健直接不要臉的回答:「咱們都是內地來的,本來就應該抱團取暖...」
聽到「抱團取暖」,王霏的臉微微一紅。
這就想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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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皮真厚,比燕京那些喜歡將女孩堵在路上調戲的小混混還厚。
「想追我,也不是不可以。」
都是內地老鄉,長得不差,王霏對曹健其實也不反感。
她想了想,刁難道:「那你說,我的聲音也不差,為什麼專輯賣的不好?如果說對了,我可以考慮一下你。」
「呵呵...」
曹健本來只是調戲一下天后,沒想到對方竟然快要答應了。
怪不得能被竇韋迷的成名後,還願意住在連獨立廁所都沒有的胡同里。
難道她這麼問,就是想找一個懂自己的人?
曹健假裝沉吟,端起咖啡,眉頭卻皺在一起,看起來很為難。
「難道我這個問題,太難了。」
看到曹健這個樣子,王霏竟有點後悔,早知道就問一個簡單的問題。
這時之間曹健放下咖啡,說道:「我聽過之前的專輯,你現在的歌曲根本沒有凸顯的優勢,你唱歌的聲音是空靈飄渺的,還有一種通透明亮,只有這一類的曲子,才能展現你的優勢歌曲才會好聽。」
說到這裡,他頓了頓,繼續道:「我覺得,你要打造自己的專有的『菲式唱法』,才能走的更遠。」
「菲式唱法?」
這是王霏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而且,曹健所說的,竟然和自己音樂老師戴斯聰說的一模一樣。
這難道就是所謂的音樂才華?
曹健點頭道:「沒錯,你要有自己的特點,可你現在不管是歌曲,還是造型,都不適合你。」
「你說的沒錯...」
就短短這句話,就直接將王霏給征服了。
看來音樂會上那個日本人宗次郎說的一點沒錯,他真的是天才。
王霏此時看曹健的眼神都不一樣了。
她喜歡音樂,自然對能和自己產生共鳴的男人,幾乎沒有抵抗力。
曹健發現這種眼神,笑道:「怎麼樣?現在追你可以嗎?」
「可以考慮。」
雖然王霏感覺自己找到知己,但畢竟只是第一天認識,還不了解,怎麼會答應?
「不著急,慢慢考慮。」
曹健也不著急,雖然一見鍾情不少,但第一次就能確定關係卻不多。
他壞笑道:「不如這樣,我可以幫你寫一首歌,你要是唱紅了,就要接受我。」
「可我要去米國了,沒時間發專輯。」
王霏此時竟有些後悔要去米國了,不然,還能和曹健多交流音樂。
「什麼時候去?」
「三天後。」
「三天夠了,這三天讓我好好研究一下的嗓音,幫你先把歌曲寫出來。」
「這太快了吧?」
王霏這個「太快了」,意思中有寫歌太快了,也有兩人的關係發展的太快了。
「不快,真的。」
曹健的意思也是一點都不快。
他記得,王霏第一個丈夫是竇韋,但其實之前還有一個男朋友,和竇韋是一個樂隊的,是一名鍵盤手。
他擔心去了美國,萬一被竇韋的搖滾樂隊給吸引了,自己豈不是白忙活。
要的就是快刀斬亂麻。
希望三天時間,能做到「抱團取暖」。
他「咕嘟咕嘟」兩口將咖啡喝完:「要不一起走走,我聽聽你唱歌。」
王霏猶豫幾秒,也起身和曹健一起離開。
夏日的維多利亞港,燈火通明,霓虹閃爍,和內地景色完全不同。
羊城還沒有小蠻腰,華夏此時唯一能和維多利亞港媲美的,只有魔都外灘。
不過,九十年代的外灘,和香港相比,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微風輕撫著王霏的短髮,吹在身上非常舒服。
曹健和這個未來天后並肩而行,就像是年輕的情侶散步一般。
王霏已經輕聲清唱了一首歌,是她之前專輯《王婧雯》中的一首主打歌,說不上好聽,也不算差。
曹健聽完,沒有評論,問道:「王霏,你聽過中島美雪的《口紅》嗎?」
「口紅?」
王霏還真聽過:「不知道。」
「我不會唱日語,我隨便哼一下你聽聽,說不定能改編一下。」
曹健說著,便輕聲哼道:「情難自禁,我卻其實屬於,極度容易受傷的女人,不要不要不要驟來驟去,請珍惜我的心,如明白我,繼續情願熱戀,這個容易受傷的女人,不要等這一刻請熱吻...」
只哼了這麼一小段,王霏就感覺這首歌真的不錯。
更沒想到曹健這麼一會,就能連粵語歌詞都能哼出來。
歌詞中還有「熱吻」這個詞,讓她有點心跳。
中島美雪幫不少港台歌手寫過歌,名聲不小,如果這首歌自己翻唱的話...
見識到曹健的厲害,不過這首歌畢竟只是翻唱,她笑道:「這首歌是不錯,可惜不是你寫的。」
「哦?」
曹健轉過頭,盯著王霏:「我們了解還不夠深入啊,我只是腦中出現這個旋律,覺得適合你,但要變成譜子,總需要時間。」
其實,剛才想起中島美雪,曹健已經想到了一首王霏的另一首很不錯的歌曲《人間》。
不過,想要拿出來,總要有點好處才行。
再說了,他也發現王霏並不牴觸自己,「報團取暖」的機會,還是很大的。
王霏不知道曹健想要怎麼深入了解,說道:「還有三天時間,你慢慢了解,不行等我從米國回來。」
「三天時間夠了。」
曹健心裡一笑,這大妞還不知道我的意思。
王霏見這個男人如此有信心,其實也想知道他如何能在三天內寫出一首適合自己的歌。
瞧了曹健那張帥氣的臉頰,想起他今晚在音樂會上的表現,故意看了一眼手錶:「都快十一點了,不如回去吧。」
「那要不要我送你回去?」
曹健只是試探,如果這丫頭不讓自己送,那估計只能等王霏從米國回來,才有機會。
「回去?」
王霏卻道:「你不請我去你家研究音樂嗎?」
自己是父親一起來香港的,和父親感情本來就不好。
既然碰到喜歡的男生,她也想追自己,那就給他機會唄。
愛情,要的就是轟轟烈烈!
「去我家?」
聽到這話,曹健感覺自己還是保守了。
看來人家女孩子比自己還要大膽,怪不得能倒追竇韋。
既然你要去,那就去!
誰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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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四更,晚點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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