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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離開前,又沒錢了

  上了車,兄弟兩個還在鬥嘴,看的李紅濤只覺這兩兄弟感情真好。

  很快到了那家要轉讓的歌舞廳門口,曹健停車的時候,笑道:「這件事辦好了給你們一人配一台大哥大。」

  「大哥大!?」

  曹偉兩人聽到這話,差點都想歡呼。

  大哥大在九十年代可是稀罕玩意,一般只有大老闆才有。

  沒想到自己也將有大哥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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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後出門拿在手裡,逢人就問,你看我牛逼不?

  絕對有回頭率。

  等到了地方,曹健發現這家歌舞廳的門頭彩燈都沒開,黑漆漆的一片,看起來並沒有營業。

  看來這段時間,被有關部門折騰的不輕,應該是真的要干不下去了。

  看來自己以後搞事業,必須和有關部門把關係搞好。

  而港商的身份,也許真的會很好用。

  加上曹偉和李洪濤兩人,混混應該也不敢來鬧事。

  三人走進這家快開不下去的歌舞廳,只見昏暗的燈光下,幾個男人圍在一張桌子上,吃著燒烤吹牛逼。

  不過其中五十多人的中年看到李紅濤,馬上一臉堆笑的站起來:「李經理,人來了嗎?」

  「馮老闆,我介紹一下,這位是...」

  李紅濤還沒說完,中年人這才看清一旁青年,態度更加熱情:「這...這不是那個誰...曹...曹健!對!歌星曹健!」

  正如曹健所料,這家歌舞廳原本生意就不怎麼好。

  這位姓馮的老闆又是個暴發戶,看別人開歌舞廳賺錢,自己也開了一家。

  結果現在虧到姥姥家了。

  光這半個多月打點各種檢查,就花了不少錢,工資都發不下去了。

  這才打算及時止損,打算低價轉讓算了。

  馮老闆虧不虧,曹健不在乎。

  做生意嘛,有賺就有虧,誰能保證一直賺?

  從歌舞廳的規模看,投資最多是十七八萬,虧五六萬,不算什麼。

  雖然馮老闆一番長吁短嘆,但曹老闆仍舊揮著大刀一番猛砍,最終雙方的價格確定在十一萬。

  十一萬中,還包含小半年的房租。

  曹健這個人,對身邊之人,那是相當捨得。

  但對其他人,必須能省就省。


  省下來給身邊之人花,不香嗎?

  談好轉讓費,約定第二天見房東,曹健便去服裝店接楊玉瑩。

  「還沒忙完?」

  曹健剛才談事,花了一個多小時,來到店裡已經快十一點,結果不但楊玉瑩在,連楊媽媽熊永洪以及其他店員都在。

  「???」

  服裝店已經打烊,曹建推門進去,發現幾個人還在做統計,不過大家臉上都是興奮。

  楊玉瑩看到曹健回來,興奮的道:「猜猜,今天賣了多少錢?」

  「這哪裡猜的得到?」

  兩個明星出場,就今天火爆的場面,曹健也知道生意肯定不會差。

  只是具體多少銷售額,還真說說不上來。

  「猜猜嘛...」

  楊玉瑩拉著曹健的手撒嬌,一副寵溺的樣子。

  幾個店員看著明星老闆和老闆娘這樣,全都偷笑。

  幾個年輕的營業員更是不好意思的低下頭。

  楊媽媽感覺女兒這樣,都有點沒眼看。

  在家的時候還好好的,來到羊城,就這幅樣子?

  曹健沒辦法,只好道:「十萬?」

  楊玉瑩一臉調皮:「再猜...」

  「三十萬?」

  「十萬一下跳三十萬?你也太能跳了。」

  楊玉瑩見男朋友胡亂猜,終於報出一個數字:「二十三六千七百多,怎麼樣?」

  「這麼多?」

  第一天開業,銷售額能在十五萬左右,曹健就已經覺得很不錯了。

  這要賣出去一千件衣服才行。

  沒想竟然超過二十萬?

  主要,一件裙子的成本只有二十多塊,算上房租、店員提成等,也有一半多的利潤。

  真要買二十多萬,那今天的利潤,就超過十萬了。

  這可是91年啊,看來今天的幾首歌,沒白唱!

  怪不得大家都還沒走,感情是在數錢呢。

  當然,現在店裡沒有電腦,要統計店員的提成,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只是明天一早,要讓工廠趕緊再製作一批,不然真不夠賣。

  「走!去宵夜!明天繼續努力!」

  曹健打開抽屜,看著一疊疊人民幣,又看了楊媽媽一眼,對大家宣布道。


  「老闆人真好!」

  有宵夜吃,女店員們當然開心,立即開始收拾東西,準備大吃一頓。

  楊媽媽卻皺了皺眉,猶豫一下道:「你們年輕人去,我就不去了。」

  楊玉瑩馬上反應過來,估計男朋友是故意這麼說。

  吃完宵夜,天晚了,也就不用回家了。

  但母親不去,總要表示一下,假裝一臉遺憾:「媽,你不去?」

  「不去了,你們吃完早點回來。」

  楊媽媽說完,收拾東西準備回去。

  她看了一眼曹健,懷疑女兒的男朋友很可能是故意的。

  曹健當然是故意的。

  自己提出吃宵夜,他斷定楊媽媽不會去。

  吃完就很晚了,剛好把楊玉瑩帶回家,抱抱睡。

  自己四月底自己就要香港了,一日夫妻百日恩,因此,恩越多越好。

  反正現在沒手機,也沒辦法催。

  手機啊,真是一個讓人又愛又恨的東西。

  告別楊媽媽,一行年輕人,前往吃宵夜的地方。

  「親愛的,你好狡猾?」

  「怎麼說?」

  「故意用吃宵夜,想讓我跟你回家?」

  「你不想?」

  「想...」

  ……

  吃完宵夜,楊玉瑩就被曹健偷偷帶回家。

  剛進門,看起來小巧的甜妹,一下就將曹健撲倒在床上,吐氣如蘭的對著曹健的臉。

  曹健瞧著那一臉嬌羞,吹彈可破的俏臉如同喝醉酒,如何能忍?

  先來百日恩,不行就兩,三百也行....

  第二天一早,周日,不用去新世紀上班,曹健把楊玉瑩送去服裝店。

  同時用公用電話,給服裝廠通知一聲,加緊趕製兩千件衣服。

  安排完,他才和曹偉、李紅濤幾個人,來到要轉讓的歌舞廳。

  今天,房東也在。

  經過一早上的談判,房東最後以六百五十萬的價格,同意將這棟樓以及地皮,賣給曹健這位大明星。

  要搞,就搞大的!

  只是,這個交易手續還需要時間,最少需要一個月才能辦完所有手續。

  不過,合同簽了,這個地方基本就屬於曹健了。


  拿著合同,他看著已經屬於自己的地方,對曹偉道:「老三,你以後就是這裡的老闆了,走,先喝酒慶祝,再去買大哥大!」

  91年的大哥大要一萬多一台,而且還很笨重。

  可就是這個大傢伙,卻是有錢人才能有的象徵。

  下午,李紅濤看著嶄新的大哥大,有點感動。

  他在之前的歌舞廳幹了三年,為老闆辛苦付出,到頭來,只混了一個BB機,還是自己買的。

  這次,還沒怎麼樣呢,曹老闆就給自己買了一台大哥大。

  不管是出手打架那股狠勁,還是如今曹健的名望,看來跟著這個老闆混,總不會差...

  而曹健此時想的是,買下這棟樓,算上KTV裝修,自己離開羊城前,竟又沒錢了。

  看來,得趕緊去香港,把剩下的簽約費拿到手!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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