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8章 再戰裁判所
第898章 再戰裁判所
任何事情,只要發生,就會留下痕跡。儘管銀行和日鋼之間的債務互相抵銷,很難被發現,但是,日鋼在抵銷債務之前,向銀行轉讓資產這一舉動,卻是會留下痕跡。
北原等人很快也注意到了,在破產的核算中,突然莫名奇妙又多出了許多份銀行和日鋼的資產轉讓協議。
上午,江藤律師事務所。
「這到底是什麼回事?」宮川有些不解地問道。她低頭反覆翻看銀行和日鋼的資產轉讓協議。
這些協議涉及到的資產轉讓範圍,非常廣泛。從礦山到應收帳款,再到日鋼對外投資的部分股權。
最開始,宮川看到這些協議時,還以為日鋼又要向銀行無償轉讓資產,但結果發現,這些資產的轉讓價格,都沒有問題。
「為什麼銀行突然要接手這麼多的日鋼資產?」宮川不明白其中的道理。
旁邊的丹羽看著這些協議,也陷入了深思。
這些資產轉讓協議有涉及到土地的轉讓。
為此,丹羽還特地追查了日鋼當初從當地市政廳獲得這些轉讓土地的價格。
結果表明,這些土地轉讓價格也符合市價,並沒有什麼問題。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非常奇怪。
日鋼的經營狀況都這麼困難了,為什麼銀行還要付出現金去接手日鋼的資產?
這不符合銀行運作的常理。
北原握著這些協議,也開始細細端詳起來。他同樣在思考,這些協議的真正目的是什麼。北原不是破產法的專家,同谷本、玉城、安部,這三位破產律師交手下來,他也能夠非常明顯的感受到,在對破產法艱深細節處的把握,自己的確不如這三位律師。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
畢竟數十年的狹窄領域耕耘,鍛造出的專家知識,絕非一朝一夕就能夠趕得上。
也正因為如此,北原對日鋼的一切動作,都空前的謹慎。
在專家面前——
哪怕你犯下的是一個不大的錯誤。
但也有可能將你推向毀滅的地步。
那麼,這些轉讓協議的真正目的是什麼呢?轉讓價格沒問題,日鋼沒有以低於市價,賤賣這些資產給銀行。
究竟,日鋼想要做什麼?
忽然一下,腦海中像有一道閃電划過。
銀行的目的一定是要獲得優先受償權。而通過這些轉讓協議,要變相優先受償的話,唯一的可能性,就是銀行用貸款的債權,來抵銷支付資產轉讓款的義務!這樣一來,銀行就相當於不用付款,就拿到日鋼的資產了!!!
「是債務抵銷!!」北原猛地抬頭道。
「抵銷?」宮川發出了疑惑的聲音。不過,有著聰明頭腦和破產實務經驗的宮川,一下子就反應過來是怎麼回事。
「是怎麼回事?」丹羽沒有法律知識,自然不明白北原說的是什麼意思。
宮川給丹羽詳細的解釋了起來。
從什麼是債務抵銷,到日鋼和銀行怎樣運用這個手法來逃避破產法律的監管。
聽完之後,丹羽被這種手法徹底感到震驚了。
在頂尖的律師面前——
真的再密不透風的法律,都會變得像是篩子一樣。
這就是日鋼律師團的恐怖水平!
作為財經調查記者的丹羽,她知道要追查非正常的財務行為,往往最後就是靠資金的鏈路。如果查不到資金的流轉路徑,那麼這個調查就非常難以進行下去。而現在,日鋼和銀行想出來的「互相抵銷債務」的手法,這種手法,不會留下任何資金的支付路徑。
這就是這一手法的恐怖之處。
然而,隨後,丹羽又不自覺地再度看向了北原。
自己越和這位年輕律師相處,就越感到他像是一個怪物。
這裡的怪物,是一個中性詞。
不是貶義詞。
意思是北原的能力,簡直是超人預料。
現在的他,是在同時與三位破產法的大律師,在進行爭鬥!
不僅要見招拆招。
還要想到下一步,對手會出什麼招。
「北原,不得不說,你連這個都能看出來,簡直是不可思議。」丹羽忍不住說道。
「接下來,我們要在撤銷權的官司中,也一併解決這個問題,要求法院,撤銷銀行和日鋼之間的債務抵銷行為。」北原說道。
案件的走向又再一次產生了不確定性。
如果說銀行和日鋼的債務抵銷行為得逞的話,那麼相當於整個日鋼的資產,又能夠再次被銀行給掏空。
「每走一步真的很艱難啊!」丹羽在旁邊感嘆道。
在日鋼案件以來——
他們已經進行了數場官司——
包括,日鋼的破產申請、銀行的抵押權問題、日鋼管理層腐敗的刑事報案。
現在,又要撤銷日鋼和其他外部供應商、銀行的不合理債務清償行為。
加起來,相當於四起案件了。
丹羽在旁邊光是看著,都已經感到了疲勞。
這是她第一次感受到,法律官司,不是像在電視劇中,在法庭上唇槍舌戰那麼幾分鐘,而是如同馬拉松一般的漫長戰役。
……
……
……
很快,東京高等裁判所,再次受理案件。
畢竟北原他們要求撤銷的不合理的商業合同,也涉及到了日鋼內部的腐敗問題,因此,高管們自然是緊張的。雖然不便明說,但日鋼的高層,也希望谷本、玉城、安部三位律師能夠到場,進行答辯。
開庭的日期,迅速就定下。
主審法官依然是大野努法官。
這次日鋼破產案件的節奏,也出乎了很多法官的意料。東京高等裁判所的法官,也沒想到,日鋼破產才剛剛啟動沒有沒多久,就接二連三地迎來訴訟。之前,他們還認為撤銷了銀行的抵押權之後,這個案件起碼能夠消停一會,至少等到債權人會議組建完畢之後,再進行爭爭吵吵。
可是,現在又來一個案件。
東京高等裁判所,也知道破產管理人向警方報了合同詐騙罪的刑事立案。但是,法院也只能先受理,再中止審理。因此,裁判所也決定先讓原被告雙方進行初期的答辯。庭審很快就開始了。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