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3章 惡魔

  第613章 惡魔

  沈雄等人雖然距離村屋有點遠,看不清那開門的女子是誰,但他們隱約能感覺到這人也許就是自己等人要找的李文芳。

  意識到李文芳躲在這裡後,沈雄等人立馬展開行動。

  抓賊抓贓,那麼肯定不能讓周晉傑有機會走掉。

  所以,沈雄等人也沒通知支援,而是讓程偉勝堵住後門,然後他和凌心怡以及另外一名重案組人員,一起撞開房門,沖了進去。

  沈雄撞開的房門時機很準,三人剛衝進去,就看到周晉傑正從木箱子裡拿出飯菜,而李文芳也拿著筷子,打算吃飯。

  看到衝進來的沈雄三人,李文芳先是一愣,但周晉傑臉色都變了,因為他認識沈雄。

  因為沈雄去過他家。

  明白事情暴露的周晉傑,打算攔住沈雄三人,然後讓李文芳逃走。

  可大拇指被截斷的李文芳身體本就虛弱,她還沒跑幾步,就被甩開周晉傑的凌心怡一把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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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周晉傑夫妻抓住後,沈雄立馬就把兩人帶回了警署。

  先是通知了梁小柔,然後沈雄和程偉勝才來李飛這裡告訴這個好消息。

  李飛聽完後,心中暗暗點頭,有了自己插手,周晉傑和李文芳結局跟原著完全不同。

  原著里,李文芳是被周晉傑情婦daisy殺死,daisy還把殺害李文芳嫁禍給了周晉傑。

  原劇情daisy發現周晉傑和李文芳兩人聯合耍了她之後,daisy就開始怎麼計劃殺害李文芳,然後嫁禍給周晉傑。

  daisy先是故意拿自己願意分手的由頭約周晉傑上門吃最後一頓分手晚餐。

  也是周晉傑自己愚蠢,一般男女分手了,女方哪會大度的還邀請吃分手晚餐,明擺著是有陰謀。

  周晉傑不知情下赴約,daisy讓他用刀切哈密瓜,獲取了帶了周晉傑指紋的刀作為兇器。

  不明真相的周晉傑踏入了daisy為他布置的陷阱,也直接害死了自己老婆李文芳。

  第二天晚上daisy開始了自己的殺人計劃。

  daisy是一名非常精明的女子,知道李文芳被殺後,會引起警方調查,所以,她在殺人之前,必須讓自己有不在場證明,避免警察查到她。

  所以,她故意與人吵架獲得不在場證明,然後穿上周晉傑留在她那裡的衣服,扮成周晉傑的模樣來到李文芳隱藏的西貢的村屋。

  躲起來的李文芳還不知道死神降臨。


  還想著等拿到騙來的保險金,然後和周晉傑雙雙離開香江,過著逍遙快樂的日子。

  趁著周晉傑離開李文芳躲藏的村屋,daisy敲門讓李文芳誤以為是周晉傑落了東西。

  等李文芳開門後daisy用刀殺死了她。

  接著daisy拿出了有周晉傑指紋的刀,塗上李文芳的血,將刀扔在附近的草叢裡,由此成功嫁禍給了周晉傑。

  daisy的計劃非常完美,要不是引起張大勇的懷疑,從推理到給出無懈可擊的證據,她真的能坐飛機安全離開香江,到時候就算警方查到兇手是她,恐怕想要抓她回來都不可能,避免離開了香江,是很難再把人帶回來受審。

  要知道當時國外大部分國家和香江是沒有引渡條例,只要daisy去了那些國家,香江警方也拿她沒辦法。

  一場婚外情、一份騙保費,讓周晉傑和李文芳為此走上絕路。

  年輕時恩愛夫妻,最後不僅勞燕分飛,還犯下一樁樁罪惡,究竟是誰的錯?

  是周晉傑最初背叛婚姻,還是李文芳密謀分屍騙保?

  這一切切其實都不應該發生,都就是在一個個巧合下,周晉傑夫妻走上了犯罪道路,最終結局也是悲慘的。

  現在有了他提前的劇透,避免了許多悲劇。

  起碼daisy這女人不用再背上殺人罪,李文芳也還活著。

  不過就算活著,那等待著她的恐怕也是牢獄之災。

  周晉傑也是差不多。

  騙保,撞死人,還分屍,拋屍等等。

  至於坐多少年,那只能看法官怎麼判了。

  本來意外撞死人,請一個好的律師,負起自己的法律責任,最多也就是三年以下徒刑或者拘役。

  但現在沒有十年恐怕是出不來了。

  這兩夫妻的操作,只能說是活該。

  特別是李文芳,在李飛看來,她簡直就是惡魔。

  普通人哪敢在撞死人然後分屍啊!

  電視劇里,兩夫妻把屍體搬回家,於是惡向膽邊生的李文芳直接動手將死者肢解,砍去了死者的頭、下腹和十根手指。

  當時的畫面,李文芳仿佛是地獄裡出來的厲鬼,簡直沒有一點人性。

  畢竟身為男子的周晉傑都不忍直視那血腥的場面。

  把人在村屋肢解了,李文芳居然還敢躲在那裡,可見李文芳心臟有多大,難道就不怕做噩夢,夢見死者來報仇?

  「給,吃飯我沒時間去了,等周晉傑和李文芳案子處理完,你們自己去吃飯吧!」


  李飛給了沈雄等人一萬塊港幣。

  看到一萬塊,沈雄兩人雙眼都變得賊亮。

  一萬塊比他們一個月工資還多,去酒樓連鮑魚都可以叫了。

  收好後,李飛和沈雄兩人來到重案組。

  李飛想聽完梁小柔對周晉傑夫妻審訊後再離開警署。

  當李飛來到審訊室隔壁的監控室。

  一般警署審訊室隔壁都有一個監控室,主要用於監督審訊過程。

  80年代以前,在廉政公署還沒成立的時候,警隊普通充滿了腐敗和各種問題,許多警察和各大社團都有聯繫,甚至有些警察成為了社團的『雙面臥底』,一邊在警隊工作,一邊在為社團服務。

  製造了許多的冤假錯案。

  這種現象導致當時香江民眾對警察存在歧視和恐懼,許多底層民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受到警察和社團的雙重壓迫。

  等廉政公署成立後,港府又開始大肆整頓警隊,這種事情才慢慢改變。

  警隊為了自己形象,也出台了許多的政策。

  比如審訊室期間,必須有警方高層在監督室內監督,就算監督室沒有人,也要開啟監控,使得審訊期間公正和透明,防止審訊過程中出現不當行為。

  具體來說,監控室通過實時監控審訊室的情況,可以防止審訊過程中出現不當行為,如暴力、威脅或其他不正當手段。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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