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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2章 因愛生恨,以恨奪愛 (求月票)

  第879章 因愛生恨,以恨奪愛 (求月票)

  汪玉蘭之前交代,她是被李昭的自行車撞倒以後,在醫院裡因為把自己的情況告訴了李昭,所以李昭出於同情,才給她安排了一份工作。

  但在李昭口中,他撞到汪玉蘭是事實,送她去醫院也是事實。

  但他並沒有在醫院裡就了解到汪玉蘭家裡的情況。

  因為當時他對汪玉蘭的印象並不好,因汪玉蘭對他死纏爛打,最後他只能賠了五十塊錢才脫身。

  他覺得自己被汪玉蘭給訛詐了,因為五十塊錢在1985年可不是個小數目,相當於他半個月的工資。

  但他當時之所以願意賠,不是因為他軟弱,而是因為他不想把事情鬧大,因為他當時正是升職的關鍵時期。

  畢竟是他騎車撞的人,真要鬧起來他怕影響前途,只能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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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當他發現來找自己的人是前兩天訛了自己五十塊錢的那個女人時,他氣不打一處來,覺得這人是訛上自己了,也後悔當初被對方知道了單位。

  所以他沒好氣地問:「你還想幹嘛?」

  可萬萬沒想到,汪玉蘭噗通一聲就跪在了他面前,哐哐給他磕頭。

  一邊磕頭一邊不停地說:「李大哥對不起,我錯了,對不起。」  李昭雖然不是大學生,但也是高中畢業,而且一直從事辦公室工作,在八十年這就屬於是文化人了。

  文化人都體面,何況他馬上要升採購科科長了,哪兒受得了一個年輕女人大庭廣眾之下給自己磕頭啊。

  嚇得他趕緊去拽汪玉蘭:「不是,你到底要幹什麼啊?你要再這樣我就報警了啊!」

  然後,汪玉蘭又做了第二個讓他意想不到的舉動。

  汪玉蘭從口袋裡掏出了一把疊得整整齊齊的錢,往李昭手裡塞。

  還哭著說:「李大哥,這是你前兩天給我的錢,還剩下四十九塊四毛,都在這裡了,我把錢還給你。」

  「還有那六毛錢等我以後有錢了再還你,行嗎?我太餓了,所以買了三個大餅吃,一個大餅兩毛錢,喝白開水不要錢。」

  「李大哥我錯了,那天是我鬼迷心竅了才會管你要錢的,對不起,對不起,你是個好人,我不能拿你的錢。」

  李昭描述這段的時候,語氣非常平靜,但顯然是因為藥效的緣故才會這麼平靜的。

  因為這無疑是他悲劇人生的開端。

  而且周奕還從這裡面聽出了問題,只是不知道李昭現在有沒有發現。


  第一次在醫院裡,李昭要走,汪玉蘭抓著他不放的時候,明顯是在復刻當年在她老家城裡的情況。  因為這屬於是路徑依賴,上次因為可憐,過上了一年多安穩生活,還開了眼界。

  所以第二次也想這樣。

  但顯然這種事不可能發生兩次的,如果她裝裝可憐賣賣慘就能找到人收留,她也不用在當時經濟環境不好的秋平混到淪落街頭了。

  所以她在發現這條路行不通之後,馬上換了個方向,就是要錢。

  這種臨場反應能力,周奕在小賣部的事情上已經見識過了。甚至他都要懷疑,汪玉蘭被李昭的自行車撞到,是不是故意的。

  總之那天在醫院裡的汪玉蘭,才是真正的汪玉蘭。

  如果僅僅只是碰瓷,那她頂多也就是「不算什麼玩意兒」。

  但她真正的可怕就在於,兩天後她又跑去二建公司找李昭了。

  她拿到過李昭的工作證,自然知道他的名字和工作單位。

  汪玉蘭自己說的是,在醫院裡她告知了李昭自己父兄的情況,李昭願意幫助她,因此她看上了李昭。

  雖然不道德,但聽起來有點報恩、以身相許的味道。

  可按照李昭說的,當天汪玉蘭根本沒機會賣慘,但顯然是她事後回過味來了,比起五十塊錢,這個年輕有為的男人對她而言更有吸引力,更有價值。  而且周奕甚至可以肯定,這個念頭應該就是她從醫院離開後不久就出現的。

  因為正常人餓了這麼久,訛到了這麼多錢,應該先去吃一頓飽飯慶祝一下才對。

  可她還給了李昭四十九塊四毛錢,兩天她只花了六毛錢買了三個大餅果腹。

  而且她沒有第二天就去還錢,而是過了兩天才去,這就是她心機最深重的地方了,因為她沉得住氣。

  只有這樣,才能把她當初要錢的行為,洗白成走投無路的逼不得已。

  還能顯現出自己有多可憐,並且這麼可憐了還保持善良,兩天只吃三個大餅。

  不得不說,這女人十九歲的時候就全是心眼子了。

  很多女人一輩子可能都沒她十九歲時那麼有心機。

  李昭接下來的話也證明了周奕沒猜錯。

  儘管那時候李昭三十一歲了,但他還是被汪玉蘭這套絲滑操作給忽悠住了。

  他把汪玉蘭帶到了旁邊的小飯館,請她吃了一碗麵,看著她狼吞虎咽地吃完之後才問她:姑娘,你到底遇到什麼難事了。

  然後汪玉蘭才哭得梨花帶雨地,把自己來秋平替父親和哥哥收屍的事說了出來。  這一部分,李昭說得和汪玉蘭說得是基本一致的,汪玉蘭藉口要掙錢養家加上等父兄的官司,說自己想留在秋平找個活兒干。


  陳嚴問道:「所以你就把她安排進了你們公司?」

  李昭微微錯愕了下,略帶疑惑地說:「她不是我弄進公司的啊。」

  「嗯?什麼?」兩人一驚, 「那是誰安排的?」

  「他們辦公室的主任,我們都喊他曹三胖子,他以前也是二礦出來的。」

  李昭說,他當時其實是有心想幫汪玉蘭的,畢竟在得知她這麼可憐後就已經改變對汪玉蘭的看法了,而且她還是二礦職工的家屬。

  但他的採購科不缺人手,而且採購工作跟錢打交道,公司對用人也很慎重。

  所以他就把汪玉蘭介紹給了曹三胖子,因為曹三胖子是辦公室主任,管著各種雜七雜八的事情,用個臨時工還是沒問題的。

  並且曹三胖子也是從二礦出來的,比他還要早一些,有這層關係在,李昭就放心地把汪玉蘭託付給了曹三胖子。

  另外那四十九塊四毛錢他也沒要,讓汪玉蘭收著。他怕對方有心理負擔,還藉口說就當是借她的,等以後寬裕了再還就行。

  他當時有事要忙,把人交代曹三胖子之後就走了。

  後面一段時間他也沒想起這事兒來,等過了小半個月,閒下來後他才想起了這件事,就想去找曹三胖子問問怎麼樣了。  沒想到,人事就帶著汪玉蘭走進了採購科,介紹說小汪是新來的收發員,給大家介紹了下。

  李昭見曹三胖子把事情安排好了,他也就不再過問了。

  汪玉蘭入職之後,倒是私底下找過他,向他表達感謝,並且表示想請他吃頓飯表達謝意。

  但李昭只領了心意,因為在他看來,汪玉蘭都窮成這樣了,剛找了份一般的工作,哪兒花得起這個錢,她這麼說只是她很感激自己而已。

  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兩人的來往並不密切。

  而且全都是汪玉蘭主動來找他,理由就是向他諮詢關於她父兄官司的事。

  可讓李昭感覺有些奇怪的是,汪玉蘭每次找自己的時候,都是趁著沒人的時候私底下來,有時候還會在他下班的半路上突然偶遇。

  一次兩次他沒多想,次數多了之後,他就感覺有點不對勁了。

  所以他開始在單位刻意迴避汪玉蘭,有時候在路上碰見,他也是假裝沒看見,直接快速騎車經過。

  李昭說:「我是個事業心很重的人,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放在了工作上。我對那些亂七八糟的事情沒什麼興趣,家裡有老婆孩子,大後方安安穩穩就足夠了。」

  周奕問:「那你有沒有在和汪玉蘭的溝通中,無意間表達過你想要個兒子的想法呢?」


  李昭搖搖頭:「沒有,我為什麼要和她說這個呢?她一個小姑娘,我和她說這些怎麼合適呢?那不是耍流氓嗎?再說了,我很愛念念,我從來沒有嫌棄過她是個女孩子。」  說到最後的時候,周奕居然聽出了李昭聲音里那難掩的哀傷,這是談話開始以來他的情緒第一次蓋過了藥效。

  周奕心裡瞬間五味雜陳。

  「你老婆……我是指吳丹丹,在你們有了李念之後,她是不是還懷孕過,但是因為計劃生育的緣故所以打掉了? 」

  李昭看了周奕一眼,點點頭:「是啊,那次是意外懷孕。我跟丹丹商量了下,她不肯放棄工作,所以那個孩子就只能打掉了。」

  「哎……是我對不起丹丹……是我害死了她……」

  周奕默然了幾秒鐘後問:「這件事,你單位里的同事都知道嗎?」

  「怎麼可能,那是我還在二礦時候的事了,計劃生育硬性規定出來的第二年的事。」

  周奕心裡咯噔一下:「曹三胖子知道嗎?」

  李昭想了想說:「知道,當初二礦積極響應國策,對於覺悟高,主動打胎的職工家庭是有補貼的,曹三胖子當時就是負責這項工作的。」

  李昭突然反應過來了,嘴唇哆嗦了兩下問道:「是……是汪玉蘭說我重男輕女,不想要這個女兒嗎?是……是嗎? 」

  周奕在心裡嘆了口氣,李昭肯定是個聰明人,一點就通那種。

  八九十年代的創一代,雖說趕上了時代的大潮,但個個都是人精。  所以他問什麼,李昭就可能從他的話里察覺到什麼。

  但有些問題他又不得不問。而且等李昭問出口的時候,其實他回不回答已經不重要了。

  就像兩天前李昭把他們打發走,然後關門殺妻一樣,他不需要明確的答案。

  周奕沒有回答,而是直接道:「行了,這個情況我們了解了。你繼續往下說吧,說說汪玉蘭說的你和她發生關係,以及她說你把皮帶遺漏在了她家裡是怎麼回事吧?我們想聽聽你的說法。」

  「當然,李昭你要明白,我們現在是在調查求證的階段,沒有人給這件事下定論,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周奕只能給李昭做心理建設,至於效果如何,他也不能保證。

  李昭的眼神很空,仿佛他所有的力量都在剛才的暴怒中流失了一樣。

  他愣了很久,周奕連喊了幾聲他才回過神來。

  「我沒有和她發生關係,我沒有在這種事情上對不起我老婆……我沒有和她發生關係……」李昭機械地回答著。

  陳嚴湊到周奕耳邊說:「要不先停了?讓他休息會兒?我看他狀態不太對。」


  周奕猶豫了下,搖了搖頭,他怕藥效一過,李昭又受不了刺激,這種事來一次就能讓他丟半條命了,再來兩次那就真活不下去了。除非再等個三五天,等他狀態徹底穩定了再說,但那就得等很久。

  「李昭,你想睡一會兒嗎?」不過周奕還是問道。  李昭搖搖頭:「我要把話說清楚。」

  「行,那你說吧。」

  汪玉蘭說,她和李昭發生關係是在私礦的官司結束之後,因為她生病沒去上班,所以李昭跑去她的出租屋看她,她抱著李昭哭,然後兩人就發生了關係。

  其實這裡面在周奕看來有個常識性的不合理,就是皮帶。

  男人系皮帶很正常,但是脫褲子的時候,皮帶是不會專門抽出來的,頂多是解開,尤其還是發生這種事情時,沒有必要也沒有時間把皮帶從褲腰裡抽出來。

  會抽出來只有一種情況,就是這條褲子得洗得換了,才會抽出來。

  而且大部分情況下,除非皮帶扣特別重,褲子又松,才會解開皮帶就掉出來。

  正常情況下解開皮帶脫下褲子,皮帶是和褲子在一起的,有時候手動抽出來甚至都會卡住,因為那個常用的皮帶眼的一側皮會變形凸起,卡在褲腰的布帶扣上。

  所以褲子穿了,皮帶卻落下了,就非常奇怪。

  李昭說,自己從來沒有去過汪玉蘭的出租屋,更別提什麼把皮帶落在她家了。

  但是在八五年年底左右,汪玉蘭確實邀請過他去她家吃飯,既是表達感謝,也是為了還錢,就是當初那五十塊錢。

  李昭同意了吃飯,但是沒同意去她家,而是去了二建公司附近的一個飯店,那裡的老闆跟他很熟,他招待客戶經常在這裡吃飯,所以老闆常年給他留著包間,算是座上賓。  他也沒打算讓汪玉蘭掏錢,跟老闆說這頓飯記他帳上就行。

  在吃飯的時候,汪玉蘭很熱情,頻頻給他夾菜,還有一些比較曖昧的舉動。

  吃著吃著,汪玉蘭先是把那五十塊錢還給了李昭。

  但李昭還是沒要,讓她把這錢給家裡,給弟弟妹妹們買點吃的,他也不差這錢。

  然後,汪玉蘭又掏出了一個包裝精美的盒子,盒子裡是正是一條皮帶。

  她說這是她托朋友買來的外貿品,真皮的,是她的心意,希望李昭收下。李昭當然不肯收,畢竟八十年代的外貿品可不便宜。

  但汪玉蘭卻突然哭了,問他是不是看不起自己,嫌棄自己窮。

  把李昭搞得里外不是人,只能答應收下,他想著回頭想辦法折價把這錢補給汪玉蘭就是了。

  結果,汪玉蘭又非得要他試試合不合身,要給李昭換皮帶。


  這麼親昵的舉動李昭當然躲著了,可就在拉扯間,汪玉蘭卻突然一把死死抱住了李昭。

  嘴裡不停地說著「李大哥我喜歡你,我想給你生個兒子,你要了我好不好」。

  李昭嚇了一跳,猛地一把推開汪玉蘭,汪玉蘭沒站穩,一下子摔在了地上。  李昭說了她兩句要她自重之後,轉身就摔門離開了,那條皮帶他自然也是沒拿的。

  從那天以後,李昭就開始躲著汪玉蘭走了。

  「李昭,你能保證你說的都是實話嗎?」周奕問。

  「我說的就是實話啊,那可是85年,我是一個國有單位的幹部,我有老婆有孩子,我要是被人發現搞破鞋,那我不光是工作和家庭完了,我說不定命都會沒了啊。」

  「那當時這件事,有什麼目擊證人嗎?比如你說的那個飯店的老闆或者服務員之類的?」

  「說到底,你們還是不相信我啊。那飯店早就關門了,宋老闆也已經去世了,至於服務員……我連她們叫什麼都不知,我上哪兒去找人證明?」

  李昭苦笑著點了點頭:「也對,女人想誣陷男人只要動動嘴皮子就行了。可男人想證明自己的清白,只能去死,甚至哪怕死了別人也未必會信。」

  「你也不必想得那麼極端,這是道德糾紛,不是法律糾紛。有些真相未必都能證明,但我們只要問心無愧就行了。」

  「問心無愧嗎?」李昭頓時笑得比哭還難看。

  這讓周奕意識到,藥效開始減退了,李昭的情緒反饋比剛才強烈了。

  他趕緊又問:「在你女兒李念遇害之前,你有發現什麼異常嗎?比如汪玉蘭有沒有過什麼反常行為?」

  李昭搖頭,他說這個問題當初的警察問過他很多遍了,他自己也想過很多很多次。  自從那次吃飯事件後,他和汪玉蘭就不再有任何私底下的接觸了,即便工作中有文件送來要他簽字,他也是和汪玉蘭幾乎零互動的。

  所以案發後,面對警察的多次詢問,他自始至終都沒有想到過汪玉蘭的頭上。

  一方面是被兇手是男性,以及兩個多月前接連發生的命案給誤導了。

  另一方面是他壓根就沒有把這種事,和一個半年前向自己「表白」的女人聯繫到一起。

  在他看來,汪玉蘭不過是錯把感激當成了喜歡而誤入歧途的年輕人,自己只要保持距離,過段時間就沒事了。

  這點周奕完全可以理解,畢竟正常人誰能想到會有這麼喪心病狂、這麼瘋癲的女人?

  如果按照汪玉蘭的說法,那她的犯罪動機是源於小三上位的占有欲作祟,是為愛殺人。


  可現在按照李昭的說法,兩人別說發生關係了,唯一的一次密切接觸就是汪玉蘭送皮帶表白,結果還被拒了。

  那這種情況下汪玉蘭殺人,就不可能是為了愛,而是為了恨。

  或者應該說是因愛生恨,以恨奪愛。

  包括李昭重男輕女什麼的,完全是她自己幻想的。這就是個徹頭徹尾的變態神經病啊。

  所以案發之後,李昭自始至終都沒有懷疑過汪玉蘭。  汪玉蘭也並沒有趁機接近她,直到他離開二建南下。

  某一天,和幾年前一模一樣的情況再次發生了,不同的時間,不同的地點,唯一相同的是汪玉蘭再次出現,並找到了他。

  當然那時候他也沒有懷疑過汪玉蘭,只是驚訝,驚訝於她的出現。

  但這一次,他沒有趕她走。

  因為今時不同往日了,現如今的他一無所有。

  一個比自己小十二歲還年輕漂亮的女人,為了自己跑到這千里之外的異地他鄉,沒有男人不會感動的。

  所以,汪玉蘭就這麼留在了他身邊。

  這一次,他也不像以前那樣,對汪玉蘭避而遠之了,他們相濡以沫、相互扶持,在他和合伙人鬧掰之後,汪玉蘭依然義無反顧地跟著他,給他洗衣做飯。

  只是他心裡有負擔,有愧疚,對女兒李念的愧疚,對亡妻吳丹丹的愧疚,讓他在已經動心的情況下,卻依然沒有和汪玉蘭捅破那層窗戶紙。

  直到後來發生了他妹妹李芸說的他摔斷腿的事情,兩人才真正地走到了一起。

  聽到這兒,周奕知道,汪玉蘭贏了,她得償所願了。

  這個女人的可怕之處就在於此,她為達目的不擇手段,但同時又沉得住氣,不急於一時的得失。  「所以你是什麼時候對汪玉蘭產生一絲懷疑的?」周奕問道。

  李昭不可能沒有懷疑過汪玉蘭,如果從來沒有起過疑心,他是不可能殺得這麼幹脆的。

  如果從沒懷疑過,首先應該是錯愕,然後是反駁,最後才是求證真相。

  他的反應更像是一層薄如蟬翼的謊言被吹破了一樣,最後的幻想蕩然無存了,於是直接崩潰了。

  李昭說:「去年過年,是我第一次帶她和樂樂回秋平,畢竟之前發生了那麼多事。」

  周奕點點頭表示理解,人言可畏嘛。

  「然後她就主動提出,要帶樂樂給我女兒掃墓。」

  「其實我是不同意的,因為那么小的孩子去墓地不合適。但她堅持說想讓樂樂見見姐姐,給姐姐磕個頭,我後來也就同意了。」

  「然後呢?」

  「然後……那天我就帶著他們母子倆去給念念和她媽掃墓了。我中途去上廁所,結果附近的廁所壞了,我就又折返回去了,然後我就看見……」李昭的手微微顫抖,手銬和病床架子發出尖銳的金屬摩擦聲,格外刺耳。

  「你看見了什麼?」周奕問。

  「我看見……我兒子正在磕頭,一邊磕還一邊說……『謝謝姐姐給我騰地方』……」  李昭的聲音瑟瑟發抖:「汪玉蘭就蹲在旁邊笑,那個笑讓我感到毛骨悚然……」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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