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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8章 如何在別人的籠子裡生活?

  第1078章 如何在別人的籠子裡生活?

  不要2998,不要1998,只要998。

  若是在這種情況下,收藏家還能夠以一個驚人的價格把顧為經的作品賣出去,那麼對市場,對畫廊,乃至是對藝術家自己,都是一件極提升士氣的事情。

  就好比歐冠首回合輸了個0:2,次回合回到己方主場的時候,開場率先進了個球。

  也許不足以讓你直接戰勝對手。但足以挽救觀眾們的信心,讓大家知道,這場比賽還有的打,讓球迷們的屁股能夠重新黏回塑膠板凳之上,現在,馬仕畫廊也需要讓收藏家們懸到一半的屁股,重新落回拍賣會的椅子上。

  為此沒有驚人的價格其實也可以,只要那是個好的價格,不不不,甚至不必是個好的價格,只要是個符合畫廊努力為顧為經打造出的如今身價的「正常價格」,就可以了。

  所謂的正常價格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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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來之前營銷總監和馬仕三世有過詳談,馬仕三世也和顧為經那邊的經紀團隊有過細緻的溝通,最後,他們都覺得500萬美元是一個不錯的價格。

  而且還有的談。

  不要覺得這個價格低了,500萬本身是個極高的售價,在世的畫家裡作品成交價曾經超過這個數字的不超過20人。就算加上那些離世的油畫家,500萬美元也能買到一線名家的頂級作品,或者頂級名家的一線作品。

  也就是除了《睡蓮》、《向日葵》、《阿爾及爾女人》這種頂級名家的頂級作品,隨便買。

  整個油畫界,大約只有一位畫家的作品是500萬美元買不到的。

  達文西。

  按照目前的行情,500萬美元連入場的資格都沒有,最小尺寸,最簡單的素描,只要屬上達文西的名字,往往也要八位數起拍。

  拍賣行當然會給你分析筆觸,分析構圖,分析這個那個,但一幅素描能賣1000萬刀,和這個那個有的沒的可能已經沒有太多關係了。

  達文西能賣這麼貴,是因為人家根本沒有競爭對手。

  他不是一個畫家,他是一個藝術概念,他甚至承載了很多人對於油畫這種題材的想像。他就是油畫界的「貓王」,史上第一個國際超級巨星,他兼具了畢卡索作品的知名度和梵谷作品的稀少度。

  知名度越高,賣的越貴。

  作品越稀少,賣的越貴。

  兩項全都占齊了,真要類比到搖滾領域,可能也得是貓王在白人里的影響力,和MJ在黑人里的影響力全部都加在一起,才能比肩。


  發一百萬份調查問卷下去,最終評選出一位歐洲的藝術之神—梵谷,很難說他是人類歷史上在世時最貧窮的藝術大師,這取決於你怎麼定義「貧窮」這個概念。畢卡索,也不一定是人類歷史上在世時最富有的藝術大師,這取決於你怎麼定義「藝術大師」這個概念。這兩位窮藝術和富藝術的代表,應該都很接近這個人選。

  但————

  最終統計結束,獲得最多得票的勝利者大約還會是達文西。

  顧老頭的經典名言一所謂裝逼,就是獨樹一幟,就是和其他所有人都不一樣,就是在別人開二手車時你開法拉利,別人開法拉利時你開二手車。

  梵谷有高更來和他搶生態位。

  畢卡索在世的時候就有自己圈子裡的一堆畫家,僅僅在巴黎,就還有馬蒂斯。大洋彼岸還有達庫寧、波洛克那些競爭對手。

  唯有達文西,他是獨一無二的達文西,而當你足夠獨一無二,那麼,就可以有另外一個名字來稱呼你了。

  藝術之神。

  起碼是油畫之神。

  藏家無法給神準確估價,只能膜拜,5000萬是它,5個億同樣也是還是它。

  顧為經曾經也是一個在市場上沒有對手的人,每當市場似乎給這位年輕的畫家找到了一個合適的錨點和參照的對象,只要等到幾個月到半年,等他的下一次作品賣出,顧為經就會把曾經市場定下的錨點遠遠的甩開。

  這樣的人是無敵的。

  這樣的人和死去的達文西比肩,有什麼不可以呢?他們都是沒有競爭對手的人————或者神,求求了,到底誰能攔住他?他是無敵的!

  安娜·伊蓮娜可以對所有人說,看到了麼?這個時代,只有顧為經能夠畫出這樣的畫。

  馬仕三世可以在宴會上驕傲的對同行說,看到了麼?我是把畫廊賣給了他,這有什麼錯,他總有一天會超過達文西!達文西算什麼,也就是達文西早死了幾個世紀,要是他生活在這個世紀,他哪裡有資格和Mr.Gu比肩呢?

  市場怎麼能夠不瘋狂呢。

  大家怎麼能不歡呼著「OhHolyShit」把兜里的最後一枚金幣都用力的丟上拳台,只為了讓台上的那位威嚴的冠軍能夠回眸多看他們一眼呢?

  當希臘的英雄阿喀硫斯贏下了生命里的每一場戰鬥,打敗了生命里每一個對手,他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滿地的橄欖枝和花環被拋在他的腳下的時候。

  那一刻。

  他是不是也會覺得自己也可以一直贏?

  他是不是覺得自己已經戰勝了命運?就算下個對手是神王宙斯,那算什麼,無非是年老的福瑞控罷了,一點也不可愛,他也要幹掉給你看!


  直到他被阿波羅射了一箭。

  直到顧為經被命運射中了膝蓋。人們必須要明白這一點,49勝0負的拳王和49勝一負的拳王,乃至和49勝一平(無結果)的拳王,都是截然不同的概念。

  後者是肌肉比較發達的普通人。

  前者則是永遠會勝利的神。

  前者沒有辦法被定義,沒有辦法被打敗,甚至沒有辦法去靠近,他已經超出了凡人蒼白而脆弱的軀體,觀眾們相信他揮拳那一刻,就是對手會倒下的那一刻。

  只要揮拳,對手就倒。

  這是規矩,是像萬有引力一樣無法被動搖的定律。

  對手到底叫什麼甚至也無所謂了,是梵谷、莫奈還是達文西。是泰森、伊森·亨特還是他媽的克拉克·肯特。

  你的生命是一部個人英雄主義的電影。

  觀眾看到開篇,就會知道結尾。巴爾扎克的主角在自己的小說里從來都是無敵的,就像超級英雄們在自己的電影裡永遠所向無敵那樣。

  如果你的名字叫克拉克·肯特,那麼你就會手扛波音747,單手推飛彈,讓地球圍著你旋轉。時光可以倒流,離你而去的人終會愛上你,甚至連死去的人都可以復活。

  如果你的名字叫做布魯斯·韋恩,那麼不好意思,在屬於你的電影裡,連剛剛那個可以推著地球轉的超人都殺給你看。

  就你小子他媽的叫克拉克·肯特哈?

  在超級英雄的電影裡,無論會經歷怎麼樣的困難,屏幕外的觀眾都會知道他終會贏得世界。

  打敗大反派,是電影裡唯一確定的可能。

  超人又如何。

  滅霸都打個響指,就能消滅宏觀宇宙里一半的生物了,但拍著良心告訴我,真的有人相信滅霸最終會贏麼?

  恰恰好。

  不知道所向無敵的藝術家顧為經先生,安娜·伊蓮娜的畫家,馬仕畫廊的「達文西」在蘇黎世美術館裡開著個人生涯回顧展的時候,回顧他的職業生涯履歷,他是不是會想起—

  他也曾「殺」過一位克拉克·肯特?

  他在馬仕畫廊的職業生涯就是從擊敗一位超人開始的,他一個兇猛的上鉤拳就把超人打翻在了地上,從此,他便成為了馬仕畫廊的一哥,馬仕畫廊最重要的資產,馬仕畫廊的頭牌畫家。

  直到有一天。

  他把整個馬仕畫廊都變成了自己的資產。

  他的傳奇履歷是從哪裡開始的?在阿布達比羅浮宮里擊敗上一位畫廊的頭牌畫家,那是顧為經的起點。而倒在地上的那個人叫做—


  戴克·安倫。

  AKA「超人」。

  評論界喜歡叫亨特·布爾外號「貓王」,而戴克·安倫也有一個外號,一個早已被行業內所遺忘,但曾經比貓王還要威風的外號。

  「藝術的超人!」

  「哈利,怪就怪在,」校長輕聲說道,「預言也可能根本不是指你。西比爾的預言適用於兩個巫師男孩,他們都出生在那一年的七月底,父母都在鳳凰社,兩家的父母都曾經三次從伏地魔手裡死裡逃生。」

  「一個當然是你。」

  「另一個————」

  「是納威·隆巴頓。」

  《哈利·波特與鳳凰社》(英)JK·羅琳童年時期,顧為經曾和莫娜一起讀過《哈利波特》,在那個故事裡,納威·隆巴頓就是那種天命配角,故事裡經典的「天命配角」的形象,是主角團雖然笨但足夠忠實的朋友。顧為經一度認為,隆巴頓很適合在某個關鍵的時刻,替主角團擋個刀子,然後領便當的。

  哈利永遠是萬人迷,是被選中的孩子,是命運之子,大難不死的男孩。

  有無數人愛他,有無數人恨他,愛他的愛的濃烈,恨他的恨的痴狂。他是預言球里的救世主,是魁地奇里的王子,永遠會有新的飛天掃把給他。(想想看,那是什麼概念,你一年級上學,老師寧願違反校規,也要偷偷自己買輛法拉利送你。過兩年,法拉利撞壞了,默默愛著你的乾爹趕忙訂了輛布加迪或者————F1賽車給你)。即使你沒到年齡,火焰杯里也會吐出你的名字,你還有一點點疤臉媚娃的血統,那本書里最漂亮的角色,金妮或者秋張都和你約會,全校的姑娘都等待著你做為「勇士」邀請她們跳舞。

  納巴頓則不停的丟三落四,不是丟了蟾,就是丟了提醒自己不要丟東西的記憶球,或者把什麼東西炸成一團糟,被斯內普嚇的瑟瑟發抖。連自己的親奶奶都更希望哈利是他的孫子。

  連斯內普都偷偷愛著哈利,可對納巴頓————大約就是在看一坨髒兮兮的鼻涕吧?

  可人家不是一坨灰褐色髒兮兮的鼻涕啊!

  他也曾是被命運選中人,他也是水晶球里的救世主,他的父母也是滿門忠烈,他也是死裡逃生,他也是像亞瑟王抽出石中劍一樣,能夠從帽子裡抽出格蘭芬多寶劍的人。

  就差一點點。

  就差那麼一點點,這部人類史上最暢銷的小說,就要改名叫做《納威·隆巴頓》了。

  在屬於顧為經自己人生的故事裡,戴克·安倫從未體現過任何屬於超人的威風,在他的生命里,馬仕畫廊的頭牌畫家出場就是個反派小丑,就是個被伊蓮娜小姐用大頭針把照片釘在軟粘板上的貨色。


  顧為經第一場畫展就把他淦倒了。

  這期間,顧為經所遇上的最大困擾,竟然是和安娜·伊蓮娜吵架,他們兩個戰來戰去,顛來倒去,撕來扯去,扔東西,摔瓶子,戰到大道都磨滅了。而戴克·安倫從始至終沒有組織過任何有效的反擊。

  這場拳擊比賽里,他連伸出手來,彈顧為經一個腦瓜崩都沒做到。

  在屬於顧為經的故事裡,戴克·安倫被釘在了木板上,就沒下來過。被年輕畫家欺負,被評論家嘲笑,被安娜吊,被安娜吊完被薩拉吊,被薩拉吊完被馬仕三世吊,最後在酒店裡一個人哭。

  整個人的表現簡直像是個專業負責搞笑的喜劇人,還是那種不成功的喜劇人。

  小丑是個不成功的喜劇人,但他有魅力,他會讓人覺得恐懼。

  安倫先生?

  他不成功的笑話,只會讓人覺得傾頹和喪氣,他就是那種不成功的Loser,當不得主角也做不得魔王。

  他就是個乾枯的中年人而已。

  而於枯的中年人,可能是世界上最沒有魅力的人群之一。

  做為一個畫家,戴克安倫沒有魅力,做為一個超人,戴克安倫沒有魔法。他甚至沒有性格,薩拉給他個好臉色,他就要舔上去。阿布達比畫展,顧為經和安娜吵架了,心情不好,人家兩人酷酷的就不去了。

  戴克·安倫還要眼巴巴的跟在屁股後面湊過去。

  所以。

  顧為經揍他,揍的不費吹灰之力,跟魔法師打麻瓜似的。

  「滑稽滑稽!」

  「滑稽滑稽!」

  「滑稽滑稽!」

  但人家不是喜劇人啊,人家真的是超人,人家不是什麼見鬼的搞笑角色,他也是曾經在藝術市場上掀起過狂潮的名家,人家也是馬仕畫廊最重要的畫家,人家也有自己的粉絲,也有龐大的團隊。

  人家只是————錯誤的從一本名叫《來自藝術的力量——戴克·安倫:藝術的超人》的書里,來到另一本名叫《來自藝術的力量顧為經與安娜·伊蓮娜:從心而終》的書里罷了。

  瞬間,他就從能將地球倒著轉的人,變成了一個中年LOSER。

  曾經的他—

  多風光啊。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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