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再也不是要敬酒的年代了{求追讀,求收藏}
「這小丫頭認識??」
常譽眼神之中閃過一絲驚訝,但現在卻不是細問的時候了。
上前幾步,走到李青面前。
先是在李青身上打量了幾下,確定這小子的確是沒有受傷後,嚴肅的表情稍微鬆弛了一些。
沒有拿出什麼高高在上的姿態,也沒有什麼質問的語氣,雖然不太和他的職業『野蠻人』氣質相匹配,但卻顯得更加真誠幾分:
「小伙子,沒被嚇到吧?」
「我本來都以為你已經凶多吉少,萬萬沒有想到啊,你可真是給了我一個驚喜!」
「你應該沒受傷,我就不給你檢查了,咱們先去一邊聊聊吧。」
語氣客氣的甚至超乎李青的想像,給他搞得都愣了一下。
但隨後就反應過來,那副冰冷不客氣的表情收斂起來。
他能夠感覺到身前這個大叔的善意,他也不至於被暗殺一次後就變成了驚弓之鳥。
既然這位明顯身份不一般的大叔能夠做主,那麼李青還真要跟他說說這一次的事情。
「好,我正好有些問題要提出來。」
沒有客氣,雖然是被詢問的那個,但李青反倒是首先走到了街道旁邊商鋪的牆壁下,後面的常譽無奈的嘆息一聲,卻沒有多說什麼,只能跟上。
其實吧,作為一名五階職業者,還是個野蠻人。
常譽的性格,自然是算不上多麼好。
但他這個人的優點,就是對於自己的掌控能力十分好,什麼場合該用什麼態度,什麼樣的人用什麼樣的語氣。
不爽他的人說他這是拍須溜馬,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不值得信任。
但是和他關係好的則認為他這是明事理,懂輕重,有眼力還有能力。
而此刻這位明顯不一般的年輕人,面對一幫潛伏者的暗殺,居然能夠反殺,甚至還毫髮無損,都充分說明了對方的潛力。
關鍵是如今時代可不像是以前了。
現在是職業者的時代,什麼這個規矩,那個主義放到現在都已經不好用了。
別看他現在是整個城市的治安局局長,算得上位高權重,平常更是一言堂,除了少數幾人外沒有能夠對他做出的事情反對。
可歸根到底,帶來這一切的,還是因為他這個五階職業者的實力。
別的東西,都要稍微往後靠一靠。
所以現在想要人重視,靠的不是車子房子,位子票子,而是真正的實力和潛力。
還沒到強者為尊的地步,畢竟有著聯邦政府和職業公會的規矩管這,但其實也隱隱有著往這個方向前進的意思了。
而這個被那小丫頭叫做李青的年輕人,從現場的情況來看,一個人能夠反殺八個暗殺者,實力有了。
他居然不認識,還能夠被暗殺,說明潛力也有了。
那這樣一來,他的態度,自然算不上多麼低聲下氣,這只不過是對一個未來強者的尊重而已。
常譽這人,懂得什麼叫做態度!
但不得不說的是,他的態度,確實讓本來心底壓著慍怒的李青,感覺舒服了許多。
只是可惜對方是個大鬍子,身高得有兩米二三的超大壯漢,不然要是個漂亮御姐來安慰他,他心態恢復的會更快。
不過這都是小事,李青主要的還是說明了一下自己從頭到尾經歷過的事情。
細節自然是沒說的,常譽也默認沒問李青到底是怎麼把這些人解決的,甚至就連職業都沒多嘴說上一句,只是聽完李青講述的種種細節後,尤其是在最後那個『公主大人』這個稱呼上,皺了皺眉頭。
倒不是他知道什麼,而是這個稱呼他第一次聽。
他也不能確定這個所謂的『公主大人』,究竟是他知道的某些人,還是又冒出頭來的潛伏者。
至於李青,則是不客氣的補充了自己的想法:
「對了,我其實總共成為職業者後,就只在人前展現過兩次實力。」
「一次是在職業之家的虛擬競技場,接觸的人員那裡的負責人寅大猛都知道,還有一次就是在一個副本裡面。」
「我作為亂入者,正好和你們治安局的一些職業者遇到,其中領頭的是一個叫做潘越的人,不過我感覺應該不是他。」
「但是......」李青冷笑一下:「我記得當時和他們一個小隊進入的,還有個被他們叫做『大小姐』的人,似乎是什麼大人物。」
「常局長......我覺得你可以稍微往她身上查一查......」
「大小姐?」
「治安局哪裡來的什麼大小姐?」常譽這一次臉色倒是真的難看了起來,因為他怎麼也沒有想到,這事情居然還跟自己的治安局扯上了關係。
關鍵是什麼狗屁大小姐,他怎麼不知道治安局裡面有著這一號人物?
「那我就不知道了,常局長您就好好看看吧。」
李青對於常譽的話不置可否。
反正他是把自己的猜測說出去了。
至於常譽到底是什麼想法,他其實並不太在乎。
如果這傢伙是自己這一夥的,能夠抓出內鬼自然是好的,可要是他也是那種保護傘,或者乾脆就也是同夥。
那李青自然是希望這幫傢伙暴露的越多越好。
他可不是有仇不報的主,增生光環的爆發效果,讓他可以說是變成了那種最恐怖的暗殺者。
就這麼說吧,其實現在這個常譽就已經進入到了他的斬殺線,只要對方有一點要動手的意思,那麼馬上死的就是他。
但看樣子,這個常譽好像確實不知道什麼大小姐?
李青無所謂一笑,管他的呢。
又簡單的聊了幾句,李青的電話響了起來,拿起來一看,是大刀那邊又在催促。
李青懶得理這個倒霉催的,只是回了一個馬上。
兩次被她約出門,兩次碰上倒霉事。
要不是認識都好幾年了,他非得以為對方才是那個想要他命的人不可。
和常譽最後說了幾句話後,李青就提出了告別。
常譽並沒有反對,雖然其實這不太合規矩,但他現在就是治安局的規矩,也沒人敢反對什麼。
李青就這麼作為當事人,直接離開了現場。
不過看了看身上的衣服,因為剛才被扯的身體四分五裂,所以衣服也自然是懶的不成樣子。
他現在用的是那套騎士鎧來當做遮擋。
上面還有很多鮮血,自然是不能穿這身衣服去赴約。
就在尋思著,是不是應該先去買套衣服的時候。
一個身影卻在這個時候湊了過來,有些猶豫的輕聲開口叫道:
「李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