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彩鈴合同
火了!
昨晚江遠在刀郎的演唱會上演唱的新歌《春天裡》經過一夜的發酵之後,徹底在網上火了。
不僅掛了兩條熱搜,就連被人從演唱會現場的視頻里剪輯出來的音頻上傳到各大音樂平台之後,都迅速的登上了新歌榜。
各種論壇里的帖子也是討論不斷,尤其是江遠的博客,更是一夜之間漲粉一萬+
眼下已經快要突破七萬了。
弄得博客的官方都連夜給他的認證後面,追加了一個歌手的身份。
「熱搜來的,請問這裡就是唱《春天裡》的歌手的博客嗎?怎麼還是個導演呢?」
「我去,這個歌手還是前段時間我剛在電影院裡看過他電影的導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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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導流弊(破音~),隨便花66萬拍個電影既能拿獎又能取得高票房,現在隨便在人家演唱會上唱首歌居然就能一夜爆火,是不是開掛了啊?」
「主要是這傢伙今年才二十歲,我踏馬二十歲的時候還在網吧跟同學打遊戲呢。」
「誰不是啊,哎,有的人生來就是湊數的,比如我。」
「樓上別這麼說,這個歌手前面還發表了一首《我的天空》,不就反響平平嗎?這次他的新歌能火,我看也是運氣到了。」
「我反倒更喜歡《我的天空》,因為更有激情,只是不知道這首歌為什麼不火。」
「我剛剛也去搜來聽了聽,簡直太炸裂了,剛剛誰踏馬說的反響平平的?出來立正挨打。」
「從千千靜聽過來的,那音頻處理得太粗糙了,想問歌手什麼時候上傳音頻啊?」
「對對對,這是我們想問的問題,@江遠,搞快點,搞快點。」
「……」
江遠一覺起來,發現自己的新歌火了後,也是十分的驚喜加意外。
上網看到不少歌迷朋友都在催音頻,他也趕緊發了一條新的博客。
表示會儘快錄製。
然後,一早上接到了不少人的恭喜電話和簡訊。
就在江遠吃了午飯,準備下午去找找錄音棚的時候,一個陌生號碼打了進來。
「請問是江遠老師嗎?」對方問道。
「你是?」
「哦,我這邊是移動公司彩鈴業務的項目經理,我姓宋,想跟江遠老師溝通一下您新歌的彩鈴業務,不知道您這邊是否有時間?」
彩鈴?
江遠心裡我了個大草。
如果不是今天這個宋經理聯繫他,他還停留在後世的思維,居然把這個年代一首歌曲賺錢上限最高的項目給忘記了。
不過雖然上限高,但在這個時候,真正因為彩鈴業務富起來的歌手,其實也一雙手都能數得過來。
它就像後面的網際網路一樣,講究個贏者通吃;
換而言之,賺錢的歌是真的賺錢,哪怕賺幾個小目標都有可能,但不賺錢的,也大有人在。
眼下,江遠對於自己發表的兩首歌,第一首《我的天空》他不敢說製作成彩鈴業務肯定可以賺到錢,但第二首《春天裡》的話,那必然是可以的。
不然這位移動的宋經理也不會主動聯繫他。
對方也在首都,下午三點半,江遠來到約定的咖啡廳,與之正式見面。
另外,對方還帶了一個助理,是女孩。
「我叫宋文,是移動公司首都分區負責彩鈴業務的項目經理,這位是我的助手白鈴,很高興在這裡見到江遠先生。不如我稱呼您江導吧?其實我還是您的影迷。」
「都可以的。」江遠微笑著伸手和兩人都虛握了一下,然後招呼著一起坐了下來。
「江導是一個人過來……我的意思是,您沒有經紀人嗎?」
江遠向服務員點了自己的咖啡,接著才回道:「我是導演,一般導演少有自己的經紀人。」
「原來是這樣,長見識了。」
咖啡上來之前,三人隨意的尬聊著,上來之後,立馬進入正題。
「江導您好,我想再次向您這邊確定一下,關於您《春天裡》這首歌的所有版權都在您手裡對吧?」
「是的,所有版權都是我的。」
「那就好,我們移動公司針對您的這首歌,一共有兩套方案,那我現在先分別向您介紹一下好吧?」
江遠點頭,「洗耳恭聽。」
宋文道:「第一套方案是直接買斷您這首歌的彩鈴版權,第二套方案是和您簽署分成合同,您這邊看是更傾向於哪一種?」
「我想先聽聽你們的買斷價是多少?」
「200萬。」
「美元嗎?」
「呃,人民幣,200萬人民幣。」
江遠露出惋惜之色。
如果是200萬美元的話,他還真的會認真的考慮一下。
但既然只有200萬人民幣,以現在《春天裡》的這個勢頭,那還真的不如簽分成搏一搏。
說不定就像昨晚一樣,忽然在彩鈴上也爆了呢?
「分成是怎麼算的?」
「50%,不過如果江導願意和我們移動簽獨家的話,我們可以給您漲到55%。」
巧合的是,就在這時,江遠再次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他向宋文兩人投以歉意微笑後接了一下,便聽對方自報家門,說是聯通的項目經理,也是找他洽談《春天裡》這首歌的彩鈴業務。
幾分鐘後,江遠放下電話,對宋文道:「不好意思宋經理,我選擇簽50%的分成合同。」
至於聯通那邊的買斷價,江遠也就懶得再聽了。
因為他覺得,對方也不可能開到自己心裡的理想價位。
與其如此,不如都簽分成,這樣賺多了他不吃虧,賺少了他也不怪誰。
「順便問一句,宋經理聽過我的那首《我的天空》嗎?」
「嗯,來之前聽過,也是一首好歌,但不知道為什麼受眾有點少。」
「這首歌我還沒有做過推廣,不過數據質量還是挺高的……」
「江導的意思?」
「我想既然簽一首歌是簽,兩首歌也是簽,不如一起都簽了吧,反正都是簽的分成,就算歌不賺錢,你們也不損失什麼。」
宋文笑了笑,並未拒絕江遠,因為事實確實是如此。
只是眼下江遠沒有把他工作室的公章帶來,於是雙方喝完咖啡後,約定好一個簽約時間,然後分道揚鑣。
第二天下午,江遠按約來和宋文簽約,不僅帶來了公章,還帶來了一個律師。
其後兩天之內,他還依法炮製般跟聯通、電信也都簽了類似的分成合同。
「下個月就等著數錢了。」江遠充滿了期待。
(還有更新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