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灰狼與雀

  大約五十年前,一個來自鄉村的流浪青年走入了白岩城。

  他來自一個開拓者村莊,而所謂開拓者,便是指的那些敢於向自然發起挑戰的人,他們堅強,勇猛,用自己的長劍、弓弩、魔法以及團結在蠻荒世界中開闢田地,建立如要塞一般的村落,他們少向國王交稅,也不畏懼猛獸或是異族。但是有贏就有輸,人類有時會戰勝蠻荒,有時也會被蠻荒所戰勝。

  而青年的家鄉則被自然所吞沒,巨大的掠食者襲擊了這個村莊,在這個世界上,這樣不斷建立而又隕落的村莊多如繁星,即使是城市也可能在數天之內毀於一旦,而青年的家鄉也是如此,它的熄滅引不起太多的注意,最多只有一些冒險者去回收村落遺留的財物。而少數幸運的難民則會前往最近的大型聚集點求生——而青年也正是因此來到了白岩城。

  青年是個勇猛的人,一如他所屬的族群一樣:果敢、兇猛、無畏、樂觀。在村莊中學會了修行的他,很快成為了一位冒險者。在這個過程中,他那熱情好客而又殘忍兇悍的作風為他贏得了無數敵人與朋友。漸漸的,他也慢慢建立了自己的冒險團——只是業務相比於獵殺自然的猛獸,更多的是解決城市內部的問題。

  人類很難靠單純的殘忍威懾住艾歐大陸上的獸群,十分殘忍與一分力量遠遠比不上二分力量。但是如果是在同類之間,那就另當別論了,毫不留情的作風能以乘法般加大力量的效應——你學習過算術吧?對就是乘法,兩個二就是四了,那是很神奇的東西。

  而聰明的他,也發現這件事情,青年擅長發揮自己的長處,出生山林的人天然比其他人見過更多的血,由於灰色的頭髮和如野狼般兇悍的作風,他也開始被人叫做灰狼。

  光是殘忍也許會讓他被群起而攻之,但他也是個好人,當然,這聽上去很奇怪,但在我眼裡,他就是好人——講信用,也講道義,如果你願意認他,他就願意幫你。正因如此,他沒有死在城市的排水溝中,反而聚集起了一批願意跟隨他的人,這些人大都承蒙了他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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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如當時的我,一個走投無路的街頭酒鬼,沒有半點實力,也沒有殺過任何比蟲子大的東西,最喜歡的事情就是往酒里撒點玫瑰花瓣,那是一種紀念。家破人亡,所有財產被一個女人騙走。但他願意幫我,他抓住了那個女人,還有她的父母。後來發生的事情,就不該講給你這個孩子聽了。

  但我那時感覺一切已經圓滿了,如果我是個貴族,我可能要宣誓永世效忠於他。我問他需要我怎麼付出,當時我覺得,就算他把我賣到拜蘭帝國或是給草原上的騎馬人做奴隸都行,就算是賣給食人魔當菜也是,但他沒向我索求什麼,反而把我推薦給了他的一個刺客朋友,讓他朋友教我兩招,因為他覺得我在殺人時候的手法有些天賦。最後的結果嘛,我太笨了,那刺客最後也被我煩得受不了,最後我再堪堪學會如何吸納魔素後,就沒有再麻煩那個人了。


  後來他聽說後,給我送了些錢,讓我辦個燒烤攤子,可以賣給冒險者——他說冒險者花錢都大手大腳的,他偶爾會來向我收錢,但沒有取多過。他當時在白岩城已經有了產業,根本看不上我那些小錢。

  從此,我人生的目標就剩報答他了。

  日子一天天過去,但我沒找到什麼報答他的機會。我的修煉很慢,很慢。我幾乎放棄了一切時間,放棄了組建家庭、休閒娛樂以及其他的事情。但換來的實力依然很弱,我花了四年,完成了我第一次魔核異化,死令異核——幾乎只能做刺客,連正面戰場都難以進入的傢伙。

  不過這四年也發生了很多事情,他行事作風太過於招搖。最終引得了多方的圍剿,我那天好不容易才找到他,他的下半身被砍掉了一半,腸子裸露在外面。所有人都以為他死了,我當時也只是想給他收屍罷了。

  但當我把他的「屍體」背回去後,他卻對我說話了——原來,他是故意解除魔素防禦,讓對方能把自己砍成這樣的,而他全部的力量都用在保護自己的生命上,他說他裝過死,也是生命魔素親和,知道怎麼在極限下保住生命。不過也幸好對方和當年那群化石獅一樣,沒有斬首的習慣。

  我很震驚,也很開心——我終於有機會報答恩人了,於是我花了我所有的錢,去照顧好他。我本以為我會這樣照顧殘廢的他一輩子,我心甘情願。而那個時候,他開始叫我麻雀,因為我害怕時躲閃的樣子和麻雀很像。

  但他比我想像地更頑強,藉助著強大的實力,他不但活下來了,被切掉的器官與肢體也慢慢癒合,一年不到,他的實力恢復如初。狼要去報仇了。

  他從冒險者協會裡取出了所有存的錢,存在一張單獨的支票——年輕人,你去過冒險者公會嗎,那裡可以存錢,用一張小紙條來代表金幣,那玩意就叫支票。

  他要把支票給我。我沒有要,我說那是報恩。當時他愣住了,反應了好一會,他才想起來具體是什麼恩情。說真的,那場景很可笑,我叫了他一年的恩人,他居然連給我的恩情是什麼都不知道。

  後來幾天,我聽說城裡面死了很多人。一周後的雨夜裡,他又來找了我,向我告別了。第二天,我在自己的床頭發現了他的支票。

  我當時記不清我的感受了,我覺得我快瘋了。我開始找他,花了一年時間。中途還去過格雷利亞,也到過聖厄廷根的邊界隘口。但沒有到拜蘭,巨龍帝國沒有證明是很難進去的,我猜他應該也去不了。

  後來,我回到了白岩城,我又修煉了一段時間——那段時間我真的進步很快,我不知道是我的心結打開了,還是我這照顧恩人的一年感動了哪位神明。總之,我修煉一年後,我就快突破青銅階了,也就是五次魔核異化。

  我決定去當冒險者,那樣至少不費錢就可以去找人。不過才當了兩個月冒險者,我就在周圍一個漁村發現了他。


  很神奇的事情,他從來沒有遠走高飛。他就留在附近的漁村,而我四處奔波,甚至為了不用他的錢而進入馬戲團當過小丑。

  得知這個消息後,我就搬過去了,帶著他的錢和我的債務。這一次,他沒有拒絕我,那筆錢在最開始幫了我們很多忙。

  他告訴我,這個漁村很有意思,周圍常有行商路過,地段很好,發展了幾十年了,人口也過萬,基本算得上城鎮了。而且這裡不是開拓者村莊,而是受到貴族庇佑的領地,因此很安全。我告訴他這裡離仇家很近,根本不安全。當時他一臉茫然地問我,難道白岩城的幾個鄉紳就可以屠村了嗎?我這才知道,原來他說的安全和我說的「安全」完全不一樣。

  看著來來往往的行商,他決定在這裡重建他的產業。他當時開玩笑說,既然他的外號叫「灰狼」,我的外號叫「麻雀」,那以後他建立的組織,不如叫灰雀會好了。

  後來的事情就大差不差了,我們在這裡安居下來,他負責打架和經營,我負責殺人,只是有原則,不殺小孩子和沒戰鬥力的女人。幹掉了所有礙事的人,看著這裡發展成碧流鎮,看著收養你的老法師坐著塞里斯旦行商的船隻來到我們的地界。他當時說,菲勒斯芬·格雷.....或者說張,他本姓是「張」對吧?名字誰也不知道了。哦,回到話題,他當時說「張」開的學院是個好事,這裡會因此繁榮的,因此我們不招惹你的老師。

  當然,更多的原因是你那菲勒斯芬老先生太強了(笑)。

  再後來沒幾個月,馬頓來了,這裡的第一個鎮長,被領主所任命,以前這裡是村民自治的。聽說新來的鎮長是個戰功起家的人,他帶著禮物去迎接了。但結果令他失望,真正的功勳是鎮長的弟弟,鎮長只是因為兄弟陣亡而代領戰利品之人罷了。

  不過不得不承認,馬頓是個能人,很會談判也很會玩弄手段。於是新來的鎮長啊,和我們達成了交易。他配合我們,我們就認他。

  而此刻,灰狼也有了自己的狼崽子,一共三個,都不是一個母親。灰狼沒結婚,但是只要是他的孩子,他就帶回來養著,只要他確定是自己的。卡鉑,布蘭琪,波洛爾。

  兩年前,他聽說他的最後一家仇人病重了,我當時告訴他,我會代替他去幹掉那個人,絕不讓灰狼的仇人安靜地善終。

  而他拒絕了,他是個灑脫的人,他告訴我,那是他創立灰雀會之前的債務,不該由灰雀會去還。

  在臨行的前幾天,我又找了他,告訴他,他的兒子與馬頓聯繫,並且我很確定,他還和其他東西扯上了點關係——你知道的吧,惡魔崇拜者,就之前綁架你的那群人。

  話說回來,我告訴老夥計,現在他的行蹤已經完全暴露了,一旦殺人很有可能被捕。只是當時我還不確定是哪個兒子罷了。


  他還是拒絕,他是個灑脫的人,他告訴我,如果他的兒子有本事聯合鎮長把他老子幹掉,就證明他的兒子出師了。殘忍,強大,狡猾。他灰狼就想要這樣的兒子,他勒令我要留在碧流鎮,不許參與這次家務事,如果事後他死了,也不要為他報仇,那是他自己技不如人。

  但他太招搖了,灑脫的態度也讓他沒有什麼準備。而且他也沒料到領主會那麼強,最終,灰狼被逮捕,被指控犯有三百多件謀殺.....還有些什麼來著?算了,反正足夠判死刑了。

  這次他們砍了頭。

  然後的事情,灰狼失算了。出賣自己的父親不代表勇敢,策劃一場陰謀不代表聰明。灰狼死後,灰雀會全盤衰退,馬頓看我們臉色變成了他們看馬頓臉色。恐怕也就只有卡鉑那個小子,覺得自己賺了吧。畢竟他本來不一定能接手灰雀會的。

  我沒有去管他,可能是老傢伙我老了,懦弱了,也可能我記得那個承諾,我用那個承諾來騙自己。總之,我渾渾噩噩地過了兩年。嘖,兩年,我與他的重逢也是兩年。結果兩年後,你帶著證據來找我了。

  年輕人,你以為我不知道嗎.......但是如果你帶著證據來找我,那就是神意吧。雖然我不知道是哪個神的,但這應該就是神意。

  你想奪回你的家,你就要殺馬頓。我不知道你和惡魔簽訂了什麼契約,但你恐怕要賠本了。我會幹掉馬頓的。

  這個故事,夠了嗎?

  (還有更新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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