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8章 街邊賣唱
第618章 街邊賣唱
吃完飯,兩人手拉手在銅鑼鼓巷的街道胡同里散步,看看這個時代的京都,也看看附近的房價。
這邊在二環里,新開的樓盤不多,價格在9000到15000之間,九千以下的多在二環外,四環以外的商品房價格在60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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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千看起來不多,但現在京都地區人均工資僅1850元,普通工薪階層要想在京都買下一套房,也要十多年的努力。
附近也有四合院和獨棟別墅出售,但價格都在100萬以上,面積大一些的有歷史底蘊的房產價值上千萬,對現在的他來說,可望而不可及。
張梓霖建議他在北四環大學城附近買,一是那邊房價便宜,憑他手上的獎金,買下半套百平米的公寓。
另外,下半年兩人才大三,還要在學校待兩年,買到二環內平時回家不方便,他訓練也不方便。
林克覺得她說的不錯,他現在買房的目的主要是自己住,不需要考慮未來漲價和投資等因素,買在北邊學校附近也不錯,還是學區房。
「沒有什麼能夠阻擋,你對自由的嚮往,天馬行空的生涯,你的心了無牽掛」
「看,那邊有人唱歌。」
張梓霖指著前方說道。
兩人從鑼鼓巷出發,不知不覺走到什剎海公園,傍晚的什剎海公園很熱鬧,人來人往,街邊還有許多流動的小吃鋪子和地攤。
在什剎海西畔廣場上還有幾個街頭藝人,抱著吉他唱歌,周圍也有很多人在圍觀,還有小孩子跑來跑去。
很有人間煙火氣。
張梓霖拉著林克來到一處人多的場子,有四個二十多歲的男歌手在場中表演,主唱是一位染著黃毛的男歌手,抱著吉他坐在音箱上唱著許巍在年初發行的新歌《藍蓮花》。
聲音較有特色,唱的還行,很多人拿著毛票放進攤開的吉他盒裡。
張梓霖也從錢包里拿出10元打賞歌手。
「我覺得這些在街邊唱歌的人很酷,比在舞台上唱歌的歌手們更酷。」
張梓霖微微一笑,拉著他的手解釋道。
「看起來確實挺酷的。」
林克點點頭,場中幾人留著殺馬特髮型,穿著背心和皮褲,表演時擺出誇張的造型,看起來確實非主流。
從當前的社會人文環境來說,非主流是一種個性、時尚,也會被一部分崇尚個性的人接受,再過十多年,非主流會被當成『土嗨』。
聽完一支歌,林克和張梓霖繼續往前走。
這邊人多熱鬧,不到五百米的地方有七八個場子在唱歌表演,有的場子人多,有的場子人少。
在靠近什剎海湖邊的場子裡,一個年紀不大的歌手抱著吉他在唱著Beyond的《海闊天空》,周圍一個人也沒有。
不過也不能怪觀眾們不捧場,主要是歌手長相普通,年紀不大,聲音和唱功都很一般。
「想不想聽歌?」
林克停下腳步問道。
「什麼?」
張梓霖停下來看著他。
「想聽歌我可以唱給你聽。」
「你唱?你會唱歌?」
「會一點。」
「還是不要冒險了,你不會唱歌我也喜歡你,還有你是拳擊冠軍,不需要跟他們比。」
張梓霖扯著他的手,不讓他過去。
林克捏了捏她的鼻子,等年輕歌手唱完一首歌,他走到對方前面,在吉他盒裡放下一百元,向對方借吉他一用。
那人看了看他,猶豫一下,摘下吉他背帶遞到他手上。
「謝謝!」
林克拿過吉他看了看,做工很一般,大約兩三百塊的基礎版,與泰勒那種動輒七八萬美元的私人訂製吉他差得太遠。
另外,這位年輕歌手大概才入行,連六根弦的音準都沒搞清楚,有兩根弦聲音不準,只是手邊沒有工具來矯正,只能湊合著用。
「梓霖,想聽什麼?」
林克挎著吉他,熟練地撥動幾下琴弦。
「你真的會?」
張梓霖捂著嘴唇笑道。
「會,漢語英語法語日語韓語歌,都會一點。」
切!
旁邊的年輕歌手翻了個白眼,覺得他一定在說大話,想在這位身材很棒的美女面前裝逼,他趙磊在地下歌壇混跡大半年,這種事看過很多次。
「好吧,我想想,Beyond的歌曲會嗎,隨便一首都可以。」
張梓霖笑道。
「沒問題。」
林克站在麥克風前,想了想幾首歌的歌詞,最後選擇比較熟悉的《光輝歲月》,當初在港島開演唱會時,與黃貫中合作過。
叮叮叮~
他熟練地彈起吉他,「鐘聲響起歸家的訊號,在他生命里,仿佛帶點唏噓,黑色肌膚給他的意義,是一生奉獻膚色鬥爭中,年月把擁有變做失去」
林克用的是粵語,一開始有點不熟練,聲音有點澀,唱了幾句,漸漸調整過來。
在聲音方面,與上一世差距不大,加上他深厚的演唱功底,多年舞台表演功底,以及對歌曲感情的掌控能力。
這種歌演唱難度不大。
「疲倦的雙眼帶著期望,今天只有殘留的軀殼,迎接光輝歲月,風雨中抱緊自由.」
「哇!」
張梓霖捧著臉,激動地看著他,原本以為他只是會唱,像是唱卡拉OK那種,可等他開唱之後,發現他唱的不比原唱差,身上還有一種大明星的氣場,看起來讓人頭暈。
「.」
旁邊的趙磊也滿臉驚訝地看著林克。
一開始以為林克是個棒槌,借吉他是想裝逼,聽到他唱歌之後,才發現他的演唱功底一點不比圈裡那幾位老炮差,還有他盤吉他的手法,也比他認識的所有吉他高手更厲害。
趙磊有些震驚,也有點受打擊,他的理想是當一名搖滾歌手,所以在高中還沒畢業時就經常在街邊、地下通道唱歌,來鍛鍊自己。
他以為只要堅持下去,一定能出頭。
卻沒想到今天隨便遇到一個人就表現得不比圈裡那些老炮差。
而這人看起來年紀不比自己大多少。
像這樣隨便一個人在唱歌上都有這種實力,全華夏像他這樣的人有多少?
連這種牛人在歌壇都沒什麼名氣,自己堅持下去就可以?
趙磊抱著膝蓋坐在道沿上,揉了揉頭髮,忽然聽到前面傳來砰咚砰咚的聲音,抬起頭來一看,發現不知什麼時候,場邊來了二三十人,還有幾人拿著硬幣丟在吉他盒裡。
見此情景,趙磊更受打擊,他下午在這裡唱了兩個多小時,一毛錢沒賺到,而借吉他的帥哥還沒唱完一首歌,吉他盒裡多了十多塊錢。
這就是差距。
「今天只有殘留的軀殼,迎接光輝歲月,風雨中抱緊自由.」
在林克唱歌時,場外圍觀群眾越來越多,從張梓霖一人變成四五十人,很多路人聽到他唱的不錯,主動停下腳步圍觀。
「咦~這人唱歌挺不錯的,迅姐,要不要聽聽。」
街邊,過來閒逛的高媛媛和周訊幾人停下來,看向正在場中唱歌的林克,當看清他的臉時,頓時眼前一亮。
與街邊上那邊穿著皮褲,留著黃毛,長相奇怪的歌手不同。
林克留著清爽的短髮,穿著寬鬆卻很時尚的襯衫,休閒長褲,搭配著他修長筆挺的身材,隱隱凸顯的肌肉輪廓,看起來非常出眾。
還有他的長相,劍眉星眸,鼻樑高挺,五官稜角分明,以及他身上透出的那種溫和儒雅,成熟穩重的氣質,讓周訊心口砰砰亂跳。
她不是什麼十八九歲的小女生,見到帥哥就走不動路,她在娛樂圈裡廝混過十多年,見過形形色色的帥哥,有陽剛的、文質彬彬的、陰柔的、儒雅的卻第一次見到林克這種類型的男人。
他不只是英俊挺拔,成熟儒雅,身上還透著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氣質,這種氣質非常迷人,像是一杯濃烈的雞尾酒。
還沒開始喝,只是看著他就有一種陶醉的感覺。
「訊姐,這人挺帥的,唱歌也很好聽,怎麼會在街邊賣唱?」
高媛媛低聲說道。
周訊看著林克也覺得這人應該站在舞台上,成為光芒萬丈的大明星,而不是一個流浪歌手。
「咦,這人好像是林克,沒錯,是這哥們兒,我看過他的照片。」
演員夏雨說道。
「林克?」
周訊和高媛媛,還有夏雨的女友袁荃回頭看著他。
「拳擊冠軍林克,你們不知道?
上周世界拳擊錦標賽,他代表我們華夏隊拿到一枚金牌,是華夏拳擊隊第一枚拳擊金牌。
上周末CCTV5還播過那場比賽,這哥們兒超牛,在總決賽壓著上屆世錦賽冠軍打,把對手當成沙袋,只一個回合就把對手打趴在地上,那場比賽看著太過癮了。」
夏雨激動地說道。
「原來他是個拳擊手。」
「可不只是拳擊手,我跟你們說,這哥們兒還是咱們國家田徑隊鉛球項目第一人,七月份在世界大學生運動會上,他投出19.81米,替國家隊拿到一塊金牌,還打破了國內鉛球項目紀錄,太牛逼了。」
夏雨看著林克讚不絕口。
「拳擊和鉛球兩個項目的冠軍,確實很厲害。」
周訊看著林克眨眨眼睛。
「更厲害的是,你們猜猜他今年多大?」
不等幾人開口,夏雨咧嘴笑道,「18歲!太牛了,十八歲的世界冠軍,兩項,還長得那麼帥,唱歌還那麼好聽,這哥們兒要去泡妞,應該沒人能抵擋住他的魅力。」
「別亂說,人家參加運動會拿冠軍可不是為了泡妞。」
女友袁荃笑道。
周訊和高媛媛靜靜地看著林克。
場中林克唱完一首歌,衝著前面高個子女生問道還要不要聽歌。
高個子女生紅著臉看了看周圍,搖頭說不要,伸手要拉他走。
林克正要摘下吉他時,坐在道沿上的趙磊舉起手,沖林克說道:「哥們兒,我承認你會唱歌,可你剛說會英語法語日語韓語歌,是不是吹牛,你隨便唱一首外語歌我才信你。」
林克輕輕一笑,說了句『好吧』,向張梓霖打聲招呼,對著話筒說:「一首美國經典民謠《500 miles》送給大家。」
啪啪啪!
張梓霖還有周圍很多觀眾拍了拍手。
周訊打量著前面的張梓霖,見對方身高一米八幾,還有一雙白皙的大長腿,忍不住撇了下唇角,正要問夏雨知不知道那個『高妹』是誰時,音響里傳來一陣清亮悅耳的歌聲。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如果你錯過了我那趟火車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你應明白我已離開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你可以聽見一百英里外飄來的汽笛聲
A hundred miles, a hundred miles
「我去!這也太好聽了吧,這哥們兒唱英文歌也這麼好聽?」
夏雨忍不住驚嘆道。
高媛媛和周訊幾個也驚訝地看著林克,華夏歌手中會唱英文歌的人很多,但不管怎麼模仿,聽起來都像是華夏人唱的,沒有原唱那種味道。
而林克唱英文歌,沒有一味地模仿原唱,他有自己的特色,有他對歌曲的理解和感情,還有他的英語發音非常美國化,閉上眼睛聽,完全聽不出來是一個華夏歌手在唱歌。
「漢語和英文歌唱的這麼好,他怎麼不去當歌手?」
夏雨感嘆道。
「人家當運動員,為國爭光不是挺好的嗎。」
女友袁荃說道。
「是挺好的,就是為他也為歌迷感到可惜,像他這樣的人去了歌壇,很多歌手都要失業。」
夏雨說道。
周訊點點頭,拿出手機打開錄音。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上帝啊,我已離家五百英里
Not a shirt on my back
我衣衫襤褸
Not a penny to my name
我一文不名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上帝啊,我這麼落魄怎麼回家去
This a-way, this a-way
這般窘迫,這般潦倒
This a-way, this a-way
這般窘迫,這般潦倒
林克繼續談著吉他,因為歌詞的情景比較憂傷壓抑,他的聲音也變得沉鬱,帶著一縷縷的憂傷和難過,甚至連他深邃的眸子裡也透著絲絲憂鬱。
場邊的觀眾原本還有人在小聲議論,受到林克聲音的感染,一個個也安靜下來,似乎清晰地感受到了林克的憂傷。
「.」
而坐在林克旁邊的趙磊感受更深刻,他高中沒畢業就跑出來當地下歌手,家裡人自然不同意,為此他還跟父母大吵過幾場。
上次離開家時,他發誓說一定要混出個名堂再回家。
可現在依然在街邊流浪,身上穿著髒兮兮的體恤,兜里沒有半毛錢,吃了上頓沒下頓,晚上沒地方睡就躺在地下通道里。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上帝啊,我這麼落魄怎麼回家去
This a-way, this a-way
這般窘迫,這般潦倒
This a-way, this a-way
這般窘迫,這般潦倒
Lord I can't go back home this a-way
上帝啊,我這麼落魄怎麼回家去
趙磊以及場外許多離家數年的北漂們聽到這段歌詞,忍不住眼眶泛紅,幾個感性的女生更是淚眼朦朧。
If you miss the train I'm on
如果你錯過了我那趟火車
You will know that I am gone
你應明白我已離開
You can hear the whistle blow a hundred miles
你可以聽見一百英里外飄來的汽笛聲
叮叮叮~鐺!
林克唱完歌,撥動幾下琴弦收尾,手掌按在幾台琴弦上。
「謝謝!」
啪啪啪!啪啪啪!
場外上百觀眾齊齊鼓掌,還有很多人大喊再來一首。
「今天就到這裡吧,天快黑了,大家也早些回去,別讓家裡人惦記。再見!」
林克摘下吉他交給趙磊,伸手拉著張梓霖往外走。
「等等!你的錢。」
趙磊拿著吉他盒喊道,剛一會兒,吉他盒裡不知不覺多處一堆鈔票,有小几百。
「不用了,是你的錢。」
林克擺擺手走了。
(本章完)